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算了,一个倾冷寻已经够他头大的了,不要再想别的事情了。
事情很明显,倾冷寻走安可妮的路线接近他。
倾冷寻决意认哥,真的是找亲情这么简单吗?
不是为亲情,那又为什么?
倾冷寻的资产远远超过自己,应该不会看上自己这块肉了,而且就算看上了,那强攻就行,不用这么费神,讨自己的好。
早上没吃几口,倾冷寒早就饿了,提早下班回来吃饭,还是陪着凌亦瑶吃有胃口。
走到家门口,发现邻居正在搬家。
前几天还在一起聊,夸这里如何如何的好,为何突然搬了?
“不知道谁这么傻,出千万买这房子。”倾冷寒听得人议论。
倾冷寒心感不妙,冲进屋里,找到屋主人:“请问这房子卖给谁了?”
“一个漂亮的女人,叫珍珍。”
还好,不是安可妮,也不是倾冷寻,那就好,那就好。
倾冷寒可不想讨厌的弟弟,和不能得罪的烦人的安可妮住在眼面前。
倾冷寒心里稍稍心安了些。
还好,所谓的弟弟没有杀进家门。
如果可以,倾冷寻一辈子不要接近他的家。。
被逼当哥的命运就认了。
可是世上有一个墨非定律:你越害怕发生的事情,越是会发生。
倾冷寒中午时房主告诉他,房子卖给了一个叫珍珍的女人。
晚上回来,倾冷寒就看到那个令他窒息的黑色面纱。
安可妮就是珍珍,珍珍就是安可妮。
最讨厌的是:安可妮身边站着一个画眼影的,化成灰倾冷寒也能认出来的倾冷寻。
“哥,我的亲哥。”看到发愣的倾冷寒,倾冷寻像燕子一样飞过来,像老虎一样扑上来,搂着倾冷寒的脖子就是狠狠的熊抱,抱完高兴的跳起来道:“哥,这么巧,你也住这里。”
真是太能装了!
如果现在住的房子是倾冷寒的,他一定明早就搬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