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九卷 无声较量
第一章、百姓天称
祁一征到宁秀后短短几个月时间,就很快把工作局面打开了。
在有了良好开局的同时,祈一征通过一些具体事务的接触,明显地感觉到宁秀缺少一种经济发展的有益氛围,无论是领导层面还是部门干部及县区层面,都被一种强烈的不太正常的政治氛围所笼罩,无论干什么事,不是看有不有利于发展,而是看领导对此事持什么态度,看是由谁做的安排。在市级部门,干部普遍缺乏干事的积极性,大家都互相观望,上下之间的联系也是消极被动。对上,只是被动地参加一些上面召开的会议,除此之外基本上不主动去做业务上的联系和沟通,更没有人主动去省上争取资金和项目;对下,多数只是去吃吃喝喝,基本上不谈业务指导和工作督促的问题。无论什么事,只要和以往的做法或政策规定有一点出入,就都要等到有领导明确表态后才做,如缺乏领导的明确意图,宁愿放下不做,也不会主动去想去做。
祁一征反复了解、探寻出现这种情况的原因。汇集各方面收集了解到的情况,祈一征感觉宁秀出现这种现象,主要来自三个方面的原因:一是市委书记胥忖朱曾在大会上明确地讲,各部门都要对自己部门在工作中出现的问题负责,只要出现问题,不论原因何在,部门领导都必须承担责任,决不宽宥;二是在干部出现问题后的处理,只有惩前,没有毖后,缺乏教育和挽救干部的思想。只要干部犯错误,不论大小,也不区分性质、缘由,一律是严惩不贷。一个在部队上任正团级职务多年的干部转业到市级一个部门任副职,几年前因为在工作上出现一些失误,导致出现了几万块钱的损失,几年后有人把此事翻出来反映到胥忖朱那里,胥忖朱要求严肃查处,并把此案直接交给了市检察院办理,最后这个在部队服役多年,到地方后也还是兢兢业业的副职领导,以失职渎职罪被法院判处了半年的有期徒刑,缓期一年执行。虽然只是半年刑期,并且是缓刑,但因为《公务员法》实施,凡是被司法机关判刑的,哪怕是缓刑,最后都必须开除公职。可怜一个即将退休,在部队打拼多年的正县职干部,就这样把经济命脉和政治命脉都被彻底断送了。另外一个部门的副职,按市上领导的安排负责一项工程中的设备采购,因为有多家企业参加竞争,但按照胥忖朱确定的原则,只有一家企业符合要求,便召集相关部门采取会议研究的形式,确定了这家符合条件的企业为承建企业。事后,有企业举报说是该项目确定不公。经查,确实存在没有严格按照招投标程序办理的问题。问题反映到胥忖朱那里后,胥忖朱完全没有想到是自己明确的原则使这个干部做出了这一决定,而是想当然地认为是这个干部在其中有以权谋私的嫌疑,要求市纪委立案严肃查处,尽管这位负责项目协调的干部没有从中得过任何好处,并且是按照胥忖确定的意见落实的,但因为确实违反了招投标法规定的有关程序,最后仍被处以行政记大过、党内严重警告,并免去现任领导职务。因为这些因素,在宁秀干部的心理上造成了很大的思想压力,谁都害怕自己在工作中稍有不慎,小则受到不必要的处分,大则说不定还会被投进监狱。因此之故,谁也不敢、不愿大胆工作,哪怕因此而影响工作进程,也不愿意去冒担承可能是断送自己政治前途甚至是丢掉饭碗的风险。因为这些原因,造成了宁秀干部思想裹脚不前,工作不敢大胆的局面。对此,祁一征感到很是难办,毕竟自己只是一个市委副书记,他能做的,只能是尽可能地想办法缓解干部思想上和工作上的压力,但却无法从根本上解除干部的思想顾虑。
在宁秀,执行政策非常左,特别是胥忖朱担任市委书记之后,更是左得出奇。宁秀的老百姓说,在宁秀,所有政策的执行都是“启动不灵刹车灵”,上面的政策说要怎么样要怎么样时,很长时间执行不了;上面的政策说不准怎么样不准怎么样时,马上就停止了。
因为了解到有这些方面的因素,祁一征在实际工作中,就非常注意调动和激发宁秀干部的积极性。对于在干部队伍中出现问题的认识和态度,祁一征的观点是:对干部需要教育和管理,但也需要爱惜和保护,决不能把干部当成是奴仆或者劳役。先辈早就有“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训导,更何况有些干部出现的问题只是工作上的问题,通过批评教育是完全可能解决,并不是一定要用纪律和法律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