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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四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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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打林轻语来了这个世界,这个寝室的氛围一直都很好,她从没想过,室友打架这样的事竟然会发生在她身边。

周兴沉默着没说话。

在林轻语以为他不会回答的时候,周兴却捂着脸说了一句:“我也喜欢陈诗。”

林轻语:“……”

他妈的,竟然这么狗血。

周兴转过头来,看了一眼沉默的林轻语的表情,发出一声有些自嘲的笑声:“是不是觉得我不自量力,谢成轩那么好,长得帅,个子高,会打篮球,脾气也好,家境也那么不错……我呢,农村孩子,矮,丑,还穷。”

他说得那么绝望,林轻语想了想:“可你成绩好啊。”

周兴又笑了笑:“不然能怎样,每年的学费即便拿了助学金,如果没有奖学金我还是给不起……”

林轻语挠头:“呃……以后你会考上很好大学的研究生的。相信我。”林轻语说的是实话,她知道的,周兴是他们系出了名的学霸。谢成轩寝室的人她以前或多或少都了解一些,谢成轩和王胖子大四毕业后就出去工作了,只有周兴考上了全国排名前三的大学研究生。

周兴奇怪的看了林轻语一眼:“我还没决定要考研呢……”

“……”

惨了,她刚才是不是泄露天机了,这样说话会不会被挨天打雷劈啊……

“不过那些有什么用。”周兴自己将话题扯了回去,“那些女生喜欢的永远不是戴着眼镜沉默寡言不会聊天的我。”是,林轻语承认,在大学的时候,她确实也没有注意到这些因为埋头苦读而有些缺乏自信的男孩,如果不是谢成轩,林轻语对周兴的印象可能只是个“戴眼镜学习好的男同学”吧。

“陈诗也是……尽管是我先遇见她,尽管谢成轩……明明是通过我才认识的她……”

林轻语有点好奇:“你们是怎么认识陈诗的?”

“我大二在学校一个社团当干部,她大一,也加入了社团,我认识了她。有一次谢成轩来找我,也就见到陈诗了。”

林轻语点点头,说来,在原来那个世界,她大一的时候和周兴也在同一个社团呢,只是没有什么交集罢了,她大一去参加演讲赛也是因为社团推荐所以才去的,尽管最后的决赛……因为她妈住院,她无法去,将自己的稿子给了李思荷,让李思荷成了冠军。后来林轻语大二退了社团,也就没再关心里面的事。

“后来,学校组织了一个演讲赛,陈诗当时大一也入了我们社团,她很聪明,社团就推选了她去参加比赛。”周兴像是沉浸在了回忆里一样,“有时候她会在社团里准备稿子,样子很认真,也很……可爱。我经常偷偷关注她,却一直不敢上去搭话。哪里想得到……”

周兴呵呵一笑:“在初赛上,陈诗差点来迟到,她急匆匆赶来演讲完之后,我问她迟到的原因,她说在路上耽搁了,还好是谢学长用自行车送她过来,我还好奇是哪个谢学长,原来就是谢成轩,呵呵。”

“哦……”

嘶……等一下。林轻语将这个故事再仔细咂摸了一下,忽然觉得……这剧情好像很熟悉啊!

“尽管最后,那个演讲比赛的决赛陈诗因为其他事耽误了而没有去,但她把她的稿子给了李思荷,李思荷就用她的稿子,拿了冠军。”

林轻语怔然了:“李思荷……用陈诗的稿子……拿的冠军?”

周兴又觉得奇怪:“那时候你不是和李思荷在一起了吗?你不知道?谢成轩还因为这个和你在寝室好生争执了一通……现在想来,谢成轩在那个时候就喜欢陈诗了吧。”

林轻语呆呆愣愣的,觉得听到的这些话信息量有点大,她一时消化不了。

可就在这样懵圈的时刻,却有以前苏逸安说过的一句锋利得像针一样的话,穿透了她的耳朵,直刺她的大脑正中:“陈诗,和以前的你很像。”

骗人的吧……

如果照这样推论下去,现在的谢成轩喜欢陈诗,那就是以前的谢成轩居然……

喜欢她?

还有周兴也喜欢过她?

林轻语惊骇非常,然而在过分的惊骇之后,心情……居然也没有别很大的波动了。

在此时此刻无意当中知道了自己还有幸被人暗恋过,她是窃喜,是开心,毕竟这证明身为女孩子的她,还是一个有魅力的人,然而除了这样的心情,她也没有过分惊喜了。

对于谢成轩的心意,原来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她已经变得不再那么在乎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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