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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七章 大唐律政先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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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荼蘼暗暗吃惊。

虽然她擅打官司的名声传扬,但有底蕴的豪门大阀之家未必听信。世间,只有普通百姓听风就是雨的。而积善坊英家,却是十足的大家族。

她既然要在洛阳站住脚,当然详细了解过洛阳的显贵与地头蛇,韩无畏在来信中也给她详细说明过。黑白两道,能不得罪就不要得罪。不是她怕,是她不愿意凭白树敌。勇敢和不管不顾的莽撞是不一样的,前者是优良品德,后者是脑残。她要做大唐律政先锋,却不能把父亲给折进去,阻了父亲的路。

当然,如果是必要为之就另当别论,她也是不会怕的。

本以为,先会有打小官司的平民找上门来,而且不会太信任她,大约会有那种死马当成活马医,或者好玩、看热门的心态。但慢慢的,她就会凭真才实学,扭转坏名气,打响春氏的牌子。那时,就能吸引大户了。毕竟,凡事都得从低到高,从小到大做起。哪想到,上来就是大主顾,倒让她有点不踏实起来。

不过,她从不会露怯。不管在现代,还是古代,装13一直挺有市场,她也一直做得不错。

“英爷您不细说,我怎么知道会不会胜任呢?”她没表现出半点惊吓或者意外,稳当当地坐下,又做了个请茶的手势,才道,“不知惹了官非的事,说得,说不得?”

“我家老爷既派我来,就无不可对人言之处。”英管家傲然道,“不过是个暴户。跟我英家争产而已。”

春荼蘼心中打了个突,心道若这么简单,你何至于特意来请我?打出名声的状师,你们也不是请不起的。

如果按现代的案件类型来划分。此为经济案。在律师界,永远是胜诉率高的刑事案律师更显得厉害、更光彩夺目,因为他们犀利、好斗。官司打得漂亮。但真正赚钱的,却是这些涉及财产的案子,包括离婚案在内。但这类官司非常不好打,它不像刑事案那样调查取证,推理案情,分清因果,而是需要很多专业知识支持。需要细心和时间。

在现代,那会涉及金融、动产及不动产、合同等等。在古代,可能没那么复杂,但若是与商业有关的,春荼蘼没有接触过。还真有点心虚。

不过,她秉承着宁被人打死,也不被人吓死的态度,照样平静的问,“对方是何人,所争之产又是什么呢?”情况问清楚后,若无半分把握,她会推辞,这是对委托人负责的态度。但若可以一争。她就会迎难而上。毕竟,这样的大客户侍候好了,对她的未来展太有利了。

“对方是集贤坊潘家。”英管家抿了口茶,慢慢开口。

春荼蘼知道,潘家也是大户,但与英家不同。

英家是百年世家。如今的当家人英离年事已高,致仕在家。但他曾官至光禄大夫,从二品的官职,也曾封县公。虽然这爵位没有实权,到底尊荣在。而英家是望族,人才辈出,好多子弟入朝为官,人际关系网庞大,底蕴深厚。如今英离在陪都做着富贵闲人,表面行事低调,但骨子里傲,特别被文士清流所尊崇。就算在豪门大户云集的洛阳,也能代表一部分洛阳的风向和舆论。

而潘家,却是新贵,出了位从一品的骠骑大将军,有开国之功,掌着实权。子侄在各地做着现官,虽多为武将,却并无虚职。潘家人行事强横霸道,带着战场上的刚烈之气,虽然家主式的人物潘老将军身在长安,可老家却是洛阳当地,倒也无人敢惹。

这两家一文一武,在洛阳是数得上的人家,但互相并无来往,虽说也没有争执,却透着股子彼此看不起的感觉。此时针对上,那是谁也不想输的。

而两家所争的,却是城外的一处山地。那处山背靠邙山,面临伊水,观之山势,有瑞气东来之相,主富贵荣华。洛阳本就是风水宝地,那处却是一个小风水局。之前并没有显露,也无人看出,直到年前来了一个不知名的风水先生,无意中受了英老爷的恩惠,点拨了几句。

也不知怎么,英老爷就相信了。更不知怎么,这消息本来是保密的,却被潘家的代家主得知。而那处山地是无主之地,只是有两片墓区在山脚下,恰巧归英家和潘家所有。

而依那风水先生所言,所谓风水轮流转,两家相争,富贵局恐怕就会破掉,必要将附近的地归于一家才好。于是两家人为这块风水宝地争了起来,谁也不肯让步。偏偏,他们还都有地契,证明是这片山地的所有者。可那地契,又都有些问题。

这无头官司几个月前闹过一场,那时春家还没搬到洛阳,自然是不知道的。而两个豪门相争,县官谁也惹不起,又都没有压倒性的证据,断了个糊里糊涂。案子推到河南尹那里,人家也是个伶俐的,又给推了回来。谁说扯皮是现代专用,古代人打起太极,急死你没商量。

听英管家说了情况,春荼蘼想了想,没有细问下去,最后还是决定拒绝。虽然一炮而红的机会难得,但她才来洛阳,两家又是勋贵之家,加上她打经济官司不是强项,还是决定不趟浑水。帽子虽大,也得看有没有那么大的脑袋戴上才行。

“春家小姐,我们老爷说过,只要能打赢这个官司,愿奉白银三千两。”英管家许以重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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