钟灵或许心性单纯,并没有将所有发生的事情连接起来,而他走街串巷那么多年,心思早就成熟,从当初挨户团被吸成人干开始,到老村长同样便成干尸,再到这成千上万的干尸,吴方贵彻底明白了,这些人的血就是被这种虫子吸走的。
这种虫子叫什么,无妨根本没有听过,也没有见过,他知道的是,这些虫子吸血,以血食为生,如果他没算错的话,这些虫子应该是十二年喂养一次,因此,才会有每十二年供奉一个落霞仙女的传统,虫子吃饱之后,全身发光,这个时候,他不吸人血,而是具备了无所匹敌的腐蚀性。
按照这个洞穴的规模来看,当初参与贡献的村子或者组织绝对不在少数,动荡的年代,最不值钱的就是人命,看着满地的干尸,再看看前面那美轮美奂的宫殿,环顾四周之后,吴方贵甚至猜测再往前推一百年,这周围绝对都是犹如前面的宫殿一般,犹如仙境。
只是现在供奉的人少了,才导致这些地方的虫子不能为生,但是有了这条河流的存在,每隔十二年,这河水就降低一次水位,各处洞穴中的虫子在吸饱了血食之后,便被干尸带到了河中,顺流而下,保持着下面宫殿的“辉煌”。
“怎么去不了?前面好漂亮,我想去看看。”
小姑娘都是爱美的,看到那么漂亮的地方竟然不能去,钟灵直接瞪大了一双水汪汪的眼睛看着吴方贵。
吴方贵没有将他推测到的事实告诉钟灵,这么一个小姑娘,跟着自己这个饭都没着落的人,这些破话他十几年信仰的事情,还是埋在心里的好。
“不能去,是因为那边发光的,都是我们在地宫中看到的虫子,会让人变成那帮洋鬼子一样的模样,你还要去不?”
吴方贵指着远方的虫子,调笑的看着钟灵,想象着钟灵惊吓的样子。
然而,期待中的惊吓并没有出现,钟灵只是沉头想了一会,便露出一对调皮的虎牙笑道,“不怕,我们走水里过去,嘿嘿,况且,贵哥哥你的诅咒还没解呢,我想前面一定有办法解开的。”。
吴方贵听了之后一愣,顿时问道,“走水里?水里不也有那些虫子么?你不怕?”
“不怕不怕,水里就是虫子嘛,干尸我都见了,还怕虫子?水里虫子没毒的,不信你看你裤腿!”
听钟灵这么一说,吴方贵顿时便朝着自己的双脚看去,因为断了肋骨,浑身疼痛,加上跟钟灵说说笑笑,虽然知道河水已经上涨,却根本没曾注意,那些漂浮在水面上的虫子已经粘到了他赤条条的脚上。
“咦?这虫子怕水?灵儿,或许,我们真的可以去那里看看了。”
在刚看到这围城的虫子遍布整个宫殿的时候,吴方贵其实是绝望的,别说身上的诅咒了,能不能带着钟灵安全的回到地面上还是两说,但是现在发现这些虫子竟然在水里没有任何威胁之后,吴方贵的心思就活络起来,一把抱住钟灵,直接在她脸上亲了一口。
“灵儿,走,我们下去,然后顺着下面的小河进去那宫殿!”
在钟灵脸上亲了一下之后,二人顿时就一愣,吴方贵迟滞了半分钟之后,直接顺着干尸堤坝一下就滑了下去,然后喊道,“灵儿快来,我去下面接你!”
钟灵儿满脸通红,仿佛熟透的苹果,但是被吴方贵那么一亲之后,却是感觉心都酥了,此刻听到吴方贵喊她,暗骂一声“呆子”之后,也顺着干尸堤坝滑了下去。
不说吴方贵和钟灵二人在古墓里如何经历,且说古墓外面,在原来的落霞洞中,突然踉跄的钻出一个人影,这人满身衣服破烂,身上全是污血,满头金发斑斑驳驳,整张脸伤全是燎泡,这人正是那死里逃生的史密斯。
就在今天晚上,他带着八个佣兵跟着吴方贵他们下碧水寒潭,这才不到三个小时,他们八人就剩下他史密斯一个人活着回来,当时在地宫的时候,史密斯几人对那无穷的财宝心生贪婪,导致那些佣兵全都死在了地宫中,因为他生性胆小,在杀了老村长之后便回到了人群中间,因此,大部分的虫子都被几个佣兵给挡住了。
他见形式不妙,如果再去找寻吴方贵他们的话,显然时间不够,于是便当机立断,跑出了石门,一路攀爬,终于从那被密封的甬道中,找到了一条狭窄的缝隙,因此逃了一命。
“果然,果然有宝藏,哈哈哈哈哈,等着,落霞冢跑不了,你吴方贵也绝对跑不了!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