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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章 习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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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园里,于洋在花坛边坐了一会儿,知道林曦的气估计要好久才能消,甚至可能再看到希望之前,都不会搭理自己。?

学校里静悄悄的,偶尔传来初中的学弟学妹们背诵课文的声音,李雷和韩梅梅的对话也在窗棂外回荡。

他还真的很喜欢校园的生活,只不过既然迈出了这一步,就必须要放弃一些所谓青春的情怀和回忆。

伸了个懒腰,迈步走出了校园,要做的事情还很多,暂时没有时间伤春悲秋乱感叹。

安静的小镇坐落着几家凋敝的店铺,走进一家老旧的录像厅,买了本班得瑞的安妮的仙境,顺便又买了个新的随身听。

店里的老板一看于洋的岁数,十分娴熟地拿出了粉红色的包装纸,打包好后系上了一个很松散的蝴蝶结。

“送女朋友的?”

“算是吧。”一句话让于洋有点愣,自己和林曦太熟悉了,熟悉的仿佛一起生活了几年的老夫妻,竟然少了那么一点浪漫和心动,平淡的有些麻木。

店老板笑了笑道:“没听说送女朋友轻音乐的,送本《谢谢你的爱1999》或者《星语星愿》,现在都流行这个。”

于洋赶紧摆摆手,心说这两人的结局可不那么美好,自己也少沾点晦气。店里面都是些老旧的录影带,光碟这东西在冰江省还是个稀罕东西。

最后又买了本“昨日重现”,都是盗版的,加上随身听一共六十块钱。林曦挺喜欢唱歌的,口琴吹得好,也会拉手风琴,当年她父亲在满洲里用一桶白酒换回了一架七成新的巴扬琴。

只不过不管是手风琴还是口琴,都适合毛熊那种忧郁悠长而又苍凉的音乐,如今毛熊已死,北约强势,口琴不如嬉皮士的吉他;手风琴的逼格更比不上梵婀玲。至于古筝之类的民族乐器班的崛起,那也要等到几年后日赶美之后了,文化的强势取决于经济,这是没有办法的事。

出门花了两块钱打了个摩的,到了林场镇唯一的一家建材公司。

此时的建材公司都是半死不活的,进去后老板看了眼于洋,懒洋洋地说道:“买啥?”

这年头能卖的东西不多,油漆什么的农村人都是什么便宜买什么,家里的墙大多也是用白灰刷一刷,根本挣不到几个钱。

于洋问了一下钢材的价格,钢筋大约是24oo一吨,水泥45o,和后世比起来价格差不多,甚至水泥还稍微有些贵。

估算了一下需要的东西,大约得4万多块钱。

“小伙子,你要买多少啊?”

“照着十吨二十吨的来吧。”

老板一听,吓了一跳,于洋也就十七八岁,以为是在说笑,于洋已经掏出了五千块钱道:“定金。一会我开个单子,尽量明天给我备齐,我找个车一起送上去。”

对着阳光看了几张蓝票子,老板这才知道对方不是开玩笑,问道:“大兄弟,你还要点啥不?”

于洋想了一下昨晚上支书跟自己说的那番话,问道:“你这有钢管吗?”

“有。什么规格的?”

“拎起来方便的。”

老板会意地笑了笑,镇上不少小混混都是在这里买钢管的,立刻推荐了几种。

粗细正好,手感合适。

于洋买了三四十根短的,又买了百十根细长的。

因为货不够,说好了明天找两辆解放车给送上去。

又去别的店买了些东西,一上午花了五万多块钱,于洋这才现自己这点钱根本就不够。

二十万看着不少,可真要干起来,肯定是捉襟见肘。培养室的材料还差不少,将来还得有人工、原材料等等乱七八糟的东西,将来用钱的地方太多了。

转了一上午,眼看着到了放学的时候,还有几样东西没买,于洋也顾不得,赶紧往学校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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