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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七话 黑色草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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赛伦盖蒂大草原是安瓦拉斯纳上的一处奇景,这里典型的热带稀树草原气候,空旷辽阔的草原上生活栖息着数百种米亚斯特有的野生动物。那是一片充满着危机的地方,那是生命的热土,那是米亚斯人的家园。

几乎很难用几个词或是几句话来形容赛伦盖蒂大草原的特殊之处。如果说雷诺斯克和希塔洛斯交界处的亚德里亚高原是一名恬静的少女,那么赛伦盖蒂大草原就是一位野性奔放的舞娘。帕米斯人总是觉得在其国土北方的贝伦希斯草原上的奔马群是世间最壮观的景象之一,但是当他们有幸目睹赛伦盖蒂那成群的牛羚、斑马和野牛奔腾迁徙时的情景后,都不得不叹服其惊天动地之势远远胜出自家的马群。

每年的六月和十一月,都是这些食草动物大规模迁徙的时候,它们会从南部日渐干涸的草原迁往西北部水草丰盛的地方。六月的这次迁徙最为重要,因为这是今年出生的幼仔的第一次迁徙。超过200万头的牛羚、斑马、野牛和羚羊要越过米亚斯最大河流——拉马河,而此时的拉马河正是夏季汛期的初峰。大量的鳄鱼集中在拉马河里,为了下半半年不至于空着肚子晒太阳而努力捕杀猎物。

当索格兰德第一次看见拉马河中,生命互相搏杀的情景时,他也不由地沉迷了进去。湍急的河流中,食草动物集结成群。年长的将新生的一代保护在中间,义无反顾地跳进河中向对岸游去。在这个过程中,体弱者或是被河水吞没了,或是被鳄鱼群拖走撕碎。成功抵达对岸的幸存者没有时间回头哀悼自己的同类,他们继续一往直前地向目的地奔走而去。

“琉斯大人,您在看那些动物么?”门农从后面走来。

“啊,是的,我的朋友。”索格兰德仍旧目不转睛地望着前面。

“这样的场景每年都要在赛伦盖蒂上演一遍,以往我都觉得有些腻味,但是离开家乡这么多年,再一次目睹这个场景,实在是感到亲切得很。”

“是啊,就像法伦西五月的春光,一直生活在那里时并不觉得有多美,可一旦远游归来,就觉得自己仿佛置身于天堂之中。”索格兰德收回目光,回过头来说道。“说起来,门农,我也见过帕米斯和雷诺斯克的草原,但绝没有想到在米亚斯能够看见如此壮观的景象。”

“这仅仅是一部分,您将来会看到更多。”门农说道,“不过,我觉得您实在是没有必要跟随我来到这片蛮荒之地,这里和你们那些城市乡村太不相同了。”

“正因为不同才要过来看一看,人生在世不抓紧机会见识一下这个世界上的各种情景,不是太可惜了么?”索格兰德微笑道。

“您说的在理,让我们沿河寻处浅滩吧,那些鳄鱼等会儿没时间搭理我们。”

索格兰德在埃菲尼使用了法老给他的权力中的第二次来赋予一个黑奴永久的自由,这让所有人都感到困惑不解。连那个黑奴本人也不相信自己会有这样的好运,他醒过来的第一件事情,就是想要向索格兰德证实自己是否真地获得了自由。埃菲尼人对此惊讶万分,但谁也看不出索格兰德这样做能够对法老产生什么威胁,于是他们也没有什么意见。

随后,索格兰德谢绝了娜芙蒂王太后的挽留,向自己的同胞告辞,要和那位重获自由的黑奴一起向南旅行去米亚斯。众所周知,那里是一片蛮荒之地,远离安瓦拉斯纳的文明世界。法伦西人对此担心不已,想要派些人手给他,但被拒绝了。阿比纳斯原本想一直跟着索格兰德,但一听到是要去那艰苦万分的荒原,也退缩了。最后,索格兰德遵照门农的指点备齐物资后,便上路了。

对于门农来说,他意识到索格兰德并非是一个普通的旅行者。正因为未来的米亚斯王是富有见识的,所以当他确认索格兰德的身份后,立刻明白这是一个不可再求的机会。他在旅途中对索格兰德照顾有加、谦恭有礼,盼望着这个法伦西人能够给他一点指点。

离开埃菲尼的最后一个边境堡垒已经有5天了,此时正是赛伦盖蒂草原的旱季,白天烈日当空,炙热难耐。索格兰德和门农两人自然是选择昼伏夜出,在早晚凉爽时赶路,中午时分则寻找阴凉处休息。

门农离开这片草原有很多年了,但是他在这里的生存技巧没有丝毫退化。他可以正确地找到水源和植物块茎,躲避猛兽和蚊虫的滋扰。索格兰德一直称赞他是一个好向导。

他们在休息时自然会谈天,门农向索格兰德介绍了自己的情况。说来门农的出生也不算糟糕,他是一个部族族长的长子,一直被族人认为将来是要继承他父亲职位的最佳人选。他本人也很努力,他是族中最年轻的获得“羚羊战士”称号的人(米亚斯人成年礼中,自己独立去捕获一头羚羊制作自己的第一面盾牌,随后就会被授予“羚羊战士”的称号,有称号的米亚斯男子才被认为是成年人)。就在他与几个同伴埋伏在河口,想要去狩猎鳄鱼来获取“鳄鱼战士”的称号时,被奴隶贩子给抓住贩卖到了埃菲尼。最后他被送到了亚历山大利亚的一户贵族农场,这家贵族的主人看这个年轻的奴隶样貌好、聪颖又健壮,便让人教他一些学问,想让他将来帮助管理自己的奴隶群。然而,门农年轻的心是渴望自由和故乡的,他一面认真地学习那些学问,一面寻找机会能够逃跑。终于在那一天给他逮到了机会逃了出来。

到了这天傍晚,索格兰德发现门农突然停在那里不再迈步了,他顺着黑人青年的视线望去,一个村落隐约出现在夕阳仅存的金红色余辉下。想必这在门农的眼里,是一副世界上最美丽的剪影画吧。黑人青年呆立在那里,索格兰德听见他鼻腔里发出声音,随后看见这个青年突然双膝跪下,匍匐在地上亲吻脚下的土地。良久之后,他张开双臂直起上半身,仰天大喊了一句土话。即便听不懂,索格兰德也能猜到其中的意思——我终于回家了。

门农随后兴奋地向村庄跑去,索格兰德也只能跟上,但米亚斯人的跑步天赋实在是他无法企及的,所以他很快被拉下了一段距离。

不过,门农的高兴很快被一支标枪给击退了,警觉的村庄守卫向他发出了警告。

“我是门农,我是门农啊,我回来了!”门农用土话向村庄里喊道。

村庄的守卫明显出现了迟疑,门农于是便想更进一步,但被已经赶上来的索格兰德给拉住了。

“别着急,我的朋友。”

过了一会儿,对面亮起了几点火光,随后火光迅速地接近两人。

“族长大人,您可要看清楚了,他真的是您的儿子么?”

“父亲,是我啊,是您的长子回来了!”门农指着自己的胸口喊道。

“你一个人走过来给我们看看。”被门农称作父亲的老人说道。

索格兰德拍了拍旅伴的肩膀,推了他一把,让他去和亲人团聚。门农的情绪又高昂了起来,他飞快地跑到自己父亲的跟前。老人亲自拿过火把,把这个年轻人仔细地端详了一遍。旁人随即看见他手中的火光剧烈地摇晃起来,老人颤抖着伸出自己的右手,抚摸了门农的额头、鼻梁、眼睛、脸颊、嘴唇、下巴、脖子、肩膀。然后,将火把扔到一边,热烈地拥抱了自己的儿子,失声痛哭起来。

“我的孩子,我和你的母亲还以为永远失去了你。”

“我这不是好好地回来了么?”门农安慰自己的父亲,“妈妈还好么?弟弟妹妹们还好么?大家还好么?”

“都好,都很好,现在你也回来了,我们都很好。”

“父亲已经变老了,”门农有些悲伤地想道,“但是我回来了,一切都会好的。”

“你到底遭受了什么样变故,这些年你都在哪里?”父亲对自己归来的长子有着无数的问题,他迫不及待地问了起来。

“这个要仔细说起来,几天几夜也说不完,不过,我能够平安归来,还是全靠了那边的那位先生,是他救了我一次。”门农说着指了指还在远处的索格兰德,法伦西人向他们欠了欠身。

“一个白人?!”米亚斯人都惊叫了起来,在他们的认知中,白人都是一些可恶的恶魔,他们掠夺黑人的财产和土地,把黑人抓去当牲口一样贩卖,亵渎黑人的神祗和宗教。总而言之,对米亚斯人来说这个世界上没有比白人更可恶的生物了。

“不管怎么样,他是我们家的恩人,请他过来吧。我们可不能像那些白人一样忘恩负义。”老族长这样说道。既然族长如此发话了,其他人也不好提反对意见,另外他们也很好奇为什么一个白人要救一个黑人呢?

这天夜里,整个村落的人都很高兴,他们在村子中央的广场里生起篝火,把珍藏着的蜂蜜酒端出来。米亚斯人的宴会是与众不同的,他们并没有太多的器皿,品尝蜂蜜酒时,也是众人使用同一个陶罐,只是各自轮流使用空心的麦秆来饮用。他们也会在宴会上跳舞和歌唱,但却没有那么多繁文缛节,只要你高兴就可以随着铜鼓演奏的朴素节拍肆意舞蹈。

如果说米亚斯人最重要的私人财产是他们的盾牌的话,那么整个村庄或部族最重要的财产就是他们的铜鼓。米亚斯高原是盛产金、银、铜矿的,不过却缺乏铁矿来制作工具,所以开采铜矿对米亚斯人来说非常困难,制作一面铜鼓要花费大量的劳动力。铜鼓在米亚斯不但是宴会上必备的乐器,也是宗教祭祀中不可或缺的礼器,更是战斗时鼓舞士气的重要工具。当两个部落发生战斗,那么那一方的铜鼓数量更多,声音更响亮,就几乎能决定战斗的胜负。

门农的族人们很久没有这么高兴过了,他们借着酒兴,又是唱又是跳,最后全部躺倒在了篝火旁呼呼大睡。直到最后,只有门农和索格兰德两个人保持着清醒的状态。

明媚的银月悬挂在洁净的夜空中,它的光芒洒在地面上,却使得整个草原看上去更加的深沉苍茫。远处的草丛中,星星点点的萤火虫在夏夜的月光下漂浮,显得四周愈发寂静。

“真是一个愉快的晚上。”索格兰德说道,“蜂蜜酒的味道很独特。”

“琉斯大人真的这么认为么?那些白人可不这么看,他们一定觉得我们的宴会又粗鲁又野蛮。”

“至少并不虚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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