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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小相公谈好,二人决定第二天一大早就去镇上。
野袍子大约有五六十斤,虽不属于大家伙,但也算不小的野味了,可以卖个好价钱。
如果家里情况好些的话,戚美景还真打算自己留下吃呢,野袍子肉她可是很想吃的!
原因呢?
戚美景爱吃羊肉,这狍子又称矮鹿、野羊,味道应该差不多。
坐车还是老规矩。
一个人去镇上是二文钱,而他们俩个人就是四文钱,着实让卞良辰心疼了一番。
经过一番颠簸,到了镇上。
小夫妻俩当然先去卖野味了,只是这卖东西还要提前占摊子,他们来得晚,好地方都被别人占了,而且他们准备的也不足,连刀和称东西的称都没有。
就在他们六头无主的时候,刚好有收野味的路过,是酒楼管事的,这袍子放了一宿,还算是新鲜,那管事当场拍板“喂,小兄弟别卖了,我全要了,连皮带肉二十五文一斤!”
听小相公说如果按斤卖的话,能卖三十五文左右一斤,可人家是连皮带肉带骨头的全要,二十五文就二十五文呗,借了旁边一个肉贩子的称,总共五十九斤零二两。
酒楼的管家到是爽快“就按60斤算吧,省的你们吆喝这价格低,也算是给你们一点弥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