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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章 以少搏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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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杀!”

随着刘俭一箭射翻了一个鲜卑人,他身后的几名仆役精神大振,皆是纷纷弯弓搭箭,紧随着刘俭向那些鲜卑人射去。

能够奉家公之命,随同刘俭一起来迎接公孙瓒的,自然不仅仅只是普通的随众而已。

这年头各地豪强大肆兼并土地,藏匿人丁,圈养徒户,形成了一个又一个的庄园性领主势力,而这些庄园性领主势力,犹如一个个圈子一样,大圈套小圈,小圈环环相扣,彼此既对抗又勾连,从根本上蚕食着国家的人口生产力和经济命脉。

类似于刘元起这样的涿县中产家族,虽不能支撑起一个自给自足的庄园性势力,但圈养一些看家护院,擅斗擅武的食客还是没问题的,虽不至于如信陵君一样养食客三千,但养三十个有点本领的,不成问题。

这几人随同刘俭一同追逐,放箭射杀鲜卑!

在马上射箭的命中率很低,但这种行为却可以鼓舞士气,将大伙一开始的惊疑不定按压下去。

杀人只是一方面,最重要的是气势,准头再准,没有气势战意一样维持不长久,没有准头,但战意足够的话,那杀伤力就只是时间的问题了。

只要箭够的话,那早晚都会蒙中几个。

不多时,也不知是谁又一箭射出,再次射中了一个鲜卑人,对方大叫一声,后应声落马。

连续射杀两人,己方士气大振,一众人都是放声高呼!

“射胡!”

“射胡!

“射胡!””

“不对!!”

鲜卑中领头的儯幔终于反应了过来,他猛的一拽马缰,喝止众胡骑勒停马匹。

但因为一众人骤然间停下了马,遂又有一人应声中箭,虽未落马,却也受了伤,疼的在马上大叫,却又不敢拔出箭头。

汉箭制造时候有倒钩,射进去容易,拔出来就非得是撕掉皮肉不可。

儯幔转头看向后方,凶狠地道:“他们没多少人!杀了他们再走!”

号角声,火光,还有计策,这些或许都能够欺骗鲜卑人,但鲜卑人却有一项汉人所没有的长处,任何人都无法期瞒。

那就是识马。

刘俭他们不追,鲜卑人不清楚对方的人数,可是一旦驱马追逐,常年与马匹为伍的鲜卑人只需通过听身后战马奔驰时候蹄声,就可以知道对方的人数了。

就算是在慌张,但那份在草原上常年闻马识声的本领是不会磨灭的,对于鲜卑来说,那是本能。

“儯幔,现在不是与汉军争强的时候!拖延的太久,我们都跑不了!”扶落叽里呱啦地冲着儯幔喊叫。

扶落之言确实老成,但儯幔并不领情。

“要跑你自己先跑,我先宰了那几个追尾巴的汉狗!”

就算是对方后续会有步卒接应,儯幔也有信心将这些先追上来的骑士先剿灭,再纵马遁逃。

话说完,儯幔就带领他那十余骑改道向着后方杀去。

扶落留在原地,想走又不敢走。

万一儯幔真的成功了,日后返回弹汗山,在和连面前,儯幔一定会告自己的不战之罪。

刘俭正追边边放箭,骤然间感觉到前方有点不对,前方适才还是杂乱匆忙的马蹄声,似乎突然停住了。

刘俭略一思索,明白了对方的用意。

他急忙勒马站定,高声喝道:“贼反马而来,诸君切莫胆怯,随我迂回迎敌,等待救援!”

幸好他们目下处于密林之中,林中的树木和草枝对鲜卑的雄烈战马有一定的阻碍作用,这对他们这些散兵游勇而言,是好事。

儯幔等人即使回身,也不可能倾尽全力纵马狂奔,这对刘俭一众人而言,是非常有利的。

汉骑旋即转道,朝着另外一个方向匆匆遁走。

一边走,刘俭还一边不忘吩咐众人,用弓箭向着后面鲜卑人来的方向再射,就算是命中率低,但只要能够阻挡住对方的步伐,就够!

儯幔转头来追,却发现对方那几些汉军调转了马头,他们不但改道,似乎还知道要抢占上风的位置,正好可用有利的角度和己方对峙。

“汉狗狡诈!”

儯幔冷哼一声,旋即也转向了另外一条路。

鲜卑人加快马匹的速度,尽量与对方保持平行的位置,如此一来就可以上下互射,就算是抢不到上风,也不让这几个胆大包天的汉骑再占到什么便宜。

在马上,鲜卑人果然是有本事的!

刘俭心中暗道,手下不敢有丝毫大意,此时此刻他也不能轻易再改变方向了。

“莫放箭了!保持队形,保持速度,不要比贼人慢。”眼看胡人越来越逼近,刘俭侧身向身后几人又改了命令。

“少郎君,不放箭如何使得?”

“见机行事,莫让贼人合围我等。”刘俭交代道。

现在最好的方法,是打持久战,时间越久对己方越有利,可若要持久,那就要节约箭支。

战法和马匹只是一方面,最重要的还是要看双方此刻的心情。

刘俭清楚对方的底细,但鲜卑不清楚他们的底细,时间越长,他们越是没底。

鲜卑人纵马直追,原以为会短兵相接,现在倒变成看谁跑的快,实在憋屈。

他们的时间本就不充裕,若是这么耽搁下去,万一对方的郡兵真的赶到,那后果实在难料。

当然,郡兵支援什么的,实际上是不存在的。

未己,胡人队伍逼至侧面相距六十步的位置,之后再未逼得更近,否则反倒容易让双方距离越拉越远。

他们仗着人多势众,不断发出粗犷的大笑声,想要打击汉人的士气,时不时又有骨箭冲对面飞去,只不过处于下风位置又距离太远,倒是没有命中的可能性。

刘俭侧头观察,粗略估算了一下双方的距离,一切已然是在他的预料之中。

他迅速地从箭壶中抽出一支羽箭,全身重心转移到自己马匹上的简易马蹬上。

不错,刘俭的马是安有双马镫的。

这个年代大部分骑士使用单马镫,双马镫没普及,因而刘俭暗中给自己配备了一幅,平日里不示人,只为到关键时刻,自己一个人用。

有些东西,时机不到,不宜外露,也不宜做过多的宣传推广。

好东西若要问世,终归得看时机。

他的双马镫虽然简易,但相比于其他人,却也足够好用了,至少能大幅度增强稳定性,从而间接的提升骑射的命中率。

扭腰回身的过程中顺势张开弓弦,瞄向相距最近一名冲在最前面,也是叫嚷的最欢的胡人。

那胡人从始至终都冲在队伍最前面,仿若正是这队马贼的头领,这种情况之下,擒贼当然要先擒王。

射移动的物体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更何况还是在颠簸的马背上,然刘俭眼下处于上风,又兼马蹬的优势,有三分自信能制造一些威慑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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