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时,另一名记者又问道:“可是杨总裁,之前你是受害者,可一转眼,你就又成了施暴者了。听说你血洗了人家两百多人,那些人之中,有拿枪和你对抗的虽然死不足惜,但我听说你连一些手无寸铁的人也杀了,有人称你是杀人狂魔。对此,你怎么解释?”
杨巅峰一脸黑线,“这位记者问得好。你既然看到了犯罪分子的可怜,那么你也应该知道那些孩子的可怜吧?他们无缘无故被人贩子拐走,甚至是当街抢走!然后,被那些没有良心的禽兽活生生打断双脚,用来沿街乞讨,你知道吗?”
“还有,从警方那边你们应该也能了解到,他们之中有的人被挖了眼睛……去卖,有的被割了舌头的……还有的小女孩,要,要陪禽兽睡觉的,你知道吗?这些人都是禽兽,他们伤害别人的时候,你知道吗?作为一个曾经被他们伤害过的人,我认为他们死不足惜。”
又有记者问道:“杨总。你已经成功从他们的围杀中成功逃生了,为什么还要去做杀人狂魔呢,难道你不知道这样做你要背负刑事责任吗?”
“这个问题问得好,刑事责任我背就背了。”杨巅峰说道:“一般人,在免遭坏人的毒手之后,都会庆幸自己好运,便一般不会去找坏人的麻烦。这样做,在无形之中就助长了坏人的嚣张气焰。有人说,应该靠警察去打击他们,我认为,光靠警察是不行的,对付坏人要警民合作才行。这样,坏人才怕我们好人,才不敢再随便作恶。”
顿了一下之后,他又煽情地说道:“你们试想一下,我只是从他们手里救了个小女孩,并打伤了他们几个人。我做了一回好人,与他们作对,他们第二天就敢派人当街围杀我。那如果你们有谁做了好人,他们也来杀你们呢,怎么办?”
“他们今天敢杀我,明天,就敢去杀我的家人,我的朋友,我的同事!所以,我杀他们是为了保护我的家人和朋友不被伤害……”
杨巅峰说完了之后,又有记者鸡蛋里挑骨头了,“可是杨总裁,从人权角度来说,那些手无寸铁的人贩子不是歹徒,他们只是拐卖人口而已,罪不致死啊。你这样就剥夺了他们的生命是不是太不人道了?他们也有老人和孩子要养啊。”
杨巅峰不说话了。
沉默。
在沉默了几分钟之后,他才说道:“你说的对,但我问你,如果哪天,他们在你不注意的时候,去偷偷拐走了你的孩子;或者,直接当街就敢抢走你的孩子的时候,你还会替他们说话吗?你考虑了他们的人权,那你考虑过那些失去了孩子的人骨肉分离的感受吗?没错,你可以说他们罪不致死,那是法`律在保护着他们,但是,我说他们该死!”
那位记者在沉默了一秒之后,说道:“杨总裁,我个人同意你的观点,我也认为他们该死!因为,我也不想我的孩子受到人贩子的威胁。”
又有记者问道:“杨总裁,听说,不久之后,你就要受到法律的审判了,万一你被判了刑,你会后悔吗,你会认为法律不公正吗?”
“法律若不公正,那它就没有存在的必要了。但如果现法律不合理了,不改善那就不应该了。你若问我后不后悔,我不后悔,我不杀他们,他们还会来杀我的……”
“杨总裁,你单枪匹马就能杀这么多歹徒,你的武功这么厉害,是跟谁学的……”
“杨总裁……”
……
该说的,都说了,杨巅峰谢绝了访问。
记者们说得没错,他一口气杀了这么多人,是要受到法律的审判的。因为,那些歹徒,那些人贩子,他们也是公民。他们的生命也受到法律的保护。
从法律的角度来说,他在被追杀的时候,杀人还可以说是正当防卫。
可当他主动杀上门,血洗这个非法组织罪恶的成员时,已经触犯法律了。杨巅峰只是代表个人,而不是代表国家、代表法律去制裁他们。
杨巅峰在报仇,他在用以攻代守,以暴制暴的方法保护自己和家人不再受侵害。他直接杀上门去,干脆利落地解决对手,省得哪天不小心防备,被他们杀了那岂不冤枉?
但从法律上来说,这也属于非法剥夺他人生命权的行为。
所以说,坏人不怕法律,好人才怕呢。
从被人追杀,到主动杀上门。一天时间,让杨巅峰的命运生了重大的转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