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的对话到此结束,我回到大坑边,经过这件事后,我也没多少心思睡觉了,干脆翻出那些寻仙者的自传看了起来。
看书是可以给我带来好心情的,前提是书的内容要足够有趣,本来这些寻仙者自传的内容都是很有趣的,然而当我亲眼目睹了,半仙这个寻仙者的末路,用语言否决了他的人生后,我就觉得,这些书的内容不再有趣了,那些原来令我热血沸腾的自述,现在看也不再有感觉了,反而令我觉得悲哀。
成仙就有这么好吗?为了所谓的长生不死,飞蛾扑火,值得吗?
我仔细想了想,最后得出的答案是……值得,只要有一丝可能,谁不想长生不老啊,只要是人,几乎就拒绝不了这种欲望,我也拒绝不了,但是……我不会为了这种欲望疯狂,得之我幸失之我命。
能成仙锦上添花,不成仙也无所谓,反正就算仙也不是真的就不死的,只要是生命,就一定有消亡的一天,所以……
“呃,我现在想这些,是不是还太早了。”
确实啊,我一个刚走上修仙路的人,想这样的事,还真是太早了。
“又胡思乱想了。”
虽然是胡思乱想,但这胡思乱想却让我的心平静了,也算是好事吧。
我将这些书收起,躺了下来,很快便进入了梦乡,这次我没再做那血腥的梦了。
这一觉睡到大天亮,太阳都快到头顶了。
我给花包蛊滴了血,起床活动了一下,吃了点东西,虚弱感仍在,吸纳灵气的速度依旧慢的可怜。
“看来真的要好好休养几天了。”
这几天我必须安安稳稳地不能向外调动一点法力,所有的法力都要用于填充灵脉,辅助灵脉自愈。
我找了个地方盘坐下来,一点一点地吸纳着手中玉件的灵气,这块茶盅大小印玺形状的黄色玉件是最后一块灵石玉件了,我在那个倒霉孩子身上得到了一共四块灵石玉件,另外三块都被用掉了,昨晚那一战灵气消耗巨大啊。
灵脉吸纳灵气的速度慢如蜗牛,时间久后,我开始觉得枯燥了,由于灵脉受伤,我现在需要集中精力才能摄取灵气,灵脉没受伤时,吸纳灵气是很容易的,像吃饭喝水般容易,现在的情况和平时一对比,还真是有些难以忍受呢。
我开始觉得烦躁,下意识默念起了何易心境口诀。
念着念着,一个中午就过去了,太阳西斜。
灵脉终于被填满了,接下来,只要等它静静修复就可以了,撼岳行者的那个玉简上是这么记载的,应该没错。
灵脉充满后,我感觉体力似乎恢复了,我拿出破碗,但一想到要用法力,就把破碗的事移后了,我站起身,绕着大坑走了起来,走着走着,时间一分一秒地过去,我忽然觉得好闲。
想做得事做不了,书看不进去,不能修炼,能做事又……唉!我实在不想去面对那满地的尸体残块。
“还有什么事可做的吗?”
我目光神游,忽然注意到了那摊被我扔到角落里的僧衣和血刀。
“哎呀,对了,这个还没处理呢?”
血七的遗物,我的战利品,因为太血腥了,本能排斥,所以被我抛到了脑后。
“那家伙好歹‘曾’是当今的第一魔修,身上应该有些好东西吧?”
我走到僧衣边,翻找起来,这僧衣血腥味很重,也不知道那血七穿着这僧衣杀了多少人,真是的杀人穿什么僧衣啊!又不是血刀老祖,还……唉,他们的门好像就叫血刀门啊。
我懵了一下。
“不会这么巧吧,这世界也有《连城诀》?”
我笑了笑,心里也知道这不可能,但心情因为这个想法好了不少。
我僧衣上摸索着,很快摸到了一个硬邦邦的东西,我找到暗兜一摸,那是一个表面有些毛,却硬邦邦干巴巴的东西,我掏出来一看,居然是一只卷缩成一团的暗红色蝙蝠,仔细一模才发现,居然是标本,一个红蝙蝠的标本。
“他藏这东西在身上干嘛?”
我又翻了翻,抹除了一个巴掌大小的白色小瓶,和一个暗红色的小葫芦,白色的小瓶里装着东西,我倒出来一看,是黄色的药丸,看上去和辟谷丹很像,我拿起一颗尝了一下,果然是辟谷丹。
“是他的口粮吗?”
修仙者在外修行时,基本都是用辟谷丹当口粮的,我这属于意外情况。
我又拿起那个小葫芦,这个小葫芦比小瓶轻,感觉好像没装东西,但我打开盖子后,立刻一股刺鼻的血腥味袭来,害我差点又吐了。
“靠!这是……”我手一抖,立刻鲜红的液体从里面流了出来。
“血……靠!”
这葫芦居然是血七存血的容器。
“这家伙喝血的呀!”
我一气之下想把葫芦扔掉,但一想到这是法器立刻就舍不得了。
“法器无罪啊。”
我放下葫芦,继续翻找,应该还有啊,血七他一个行走天下的散修,不可能就这么点东西啊,我摸遍了僧衣的每一处,终于在僧衣的领口发现了一个暗兜,暗兜里装着的是一张皮纸,一张血红色的皮纸。
“秘籍吗?”我立刻将那皮纸抽出来。
指甲厚的皮纸上印着八个大字,血刀传承,滴血者得。
果然是秘籍。
我立刻滴了一滴血上去,忽然间一道血光从皮纸里冲了出来,落入我的额头。
无数信息出现在我的记忆里,我懵了一下,思绪有些混乱,一种无端的烦躁感涌上心头,我立刻默念起何易心境,过了好久这种烦躁感才消失,我开始整理这些突然出现的信息。
“血刀经,靠!虽说这名字容易,但也太巧了吧。”
从那皮纸中飞入我脑海的,是一个人学习《血刀经》的记忆。
血刀经,一位没有随飞升队伍飞升仙界的魔修所创造的修魔大法。
此法以饮血铸就的血刀为本,是一门战力极高大法,看完后我才知道,我能赢血七是多么的侥幸。
“靠!如果那时……好险,幸好偷袭成功废了他的袈裟,幸好破碗发威……”要没这些因素的话,我和他正面对上,他绝对可以在无伤的情况下将我斩杀。
“真是好险……当时他要是……呼!还好都过去了。”
托了这段记忆的福,我知道那个蝙蝠标本是干嘛用的了,那原来是一种飞行法器,但需要血属性的法力才能催动。
我不具备血属性法力,但是……我想到那个破碗,或许能用得上。
(今天太累了,接下来的剧情卡壳,所以就这些了,抱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