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有一剑第一百二十一章北方蛮子的生活在炼狱洞天中,余真意已经不知道待了多久了。
每天就是从吃肉,然后跟这大汉切磋,他已经知道了这位大汉的名字,高向阳。高姓可是少有,余真意还真没见过几个。看样子,这大汉是蛮族之人。
这些天,除了切磋,余真意还跟他聊了许久的天。
余真意也是才知道,蛮族有那么多事情。
蛮族草原上的生存之道,远比华夏的王朝更迭更加残酷。尽管大部分的历史没有留下文字记录,只能从依偎在爹娘怀中听到的故事和歌手在篝火旁弹唱的歌谣之中,遥想古老的传奇。
那些充满血与火的壮丽诗篇中,总是从对神的赞颂开始的。
蛮族的神,他生着狼的头、熊的背;他的一只眼睛是金色而另一只眼睛是猫眼一样变化着的瞳孔。分别是日和月;他的双脚是一对牦牛的蹄子,背后有雄鹰的双翼。
这就是蛮族天神,他一手持着开辟天地的斧头,一手持着毁灭生灵的战刀,就在天空中慢慢地旋转。他每转一圈,天地就诞生和毁灭一次,他的刀上嵌着谷玄。
蛮族天神独独眷顾蛮族,同时赐给他们鹰的眼睛、虎的威猛、狼的敏锐和犬的忠诚。
而鹰、虎、狼、犬也成为蛮族四支最古老家族的图腾,这四支家族被称为黄金氏族。在有文字记载之前的历史中,只有出身于这四支黄金氏族的成员才能成为贵族,他们掌握着部落的权力,而出身于其它家族的平民永远也不可能对权力有所染指,至于奴隶,则更是永无出头之日。
在征伐和倾轧之中,人口和牲畜取代家系成为实力对决的决定因素,新的部落崛起,旧的部落消亡,非四大黄金家族的小姓家族也逐渐兴盛起来,但他们也很快成为了新的“旧式贵族”,他们依然牢牢地把持着部落内的权力。
高向阳来到这个世上以后只懂得生存的艰辛,因为他的氏族所定居的冰冻平原从来都没有消融的时候。虽然他们赞美蛮族的所有古神,也信奉三姐妹密教。
蛮族中,只有贵族,可以世居草原。
平常奴隶,只有住在寒冷的北方冰原。
但他们最经常祈祷的对象,是一个在冰原上大肆破坏的神灵一个壮硕的、无法被杀死的巨牙兽王。因为能用来制作盔甲的原始材料非常稀缺,于是这个氏族就将材料用于铸造巨大的剑刃,以此效仿他们神明的乳白色猎犬。
高向阳的族人以强大的体能和单打独斗能力著称。
他们有能力击退来犯的其他部落、击杀山岭中的巨大野兽、抗击南方的大唐侵袭。高向阳自己也成为了一名狂暴、可怕的战士,但对他力量的真正考验,来自一个特别的深冬寒夜。
一场非同寻常的风暴从东方席卷带来了冰冷的黑暗,还有一个高大魁梧的、长着犄角的人影,漆黑的轮廓映衬着满月,看不清任何面目。
氏族里有人倒地跪拜,他们相信面前站着的就是他们的蛮
族之神。的确,这个生物溢满了远古的魔法,但他并不属于弗蛮族,那些跪拜的人是最先被杀死的。
眼前的场面让高向阳惊骇恐惧。这个入侵者残酷的**长剑让他感到自己的心中升起一股没来由的残忍。不知是被嗜血还是其他什么疯狂所占据了心智,高向阳挥出了自己的拳头,发出了挑战的怒吼。
那个黑暗的人影把他像虫子一样拍到一边。
高向阳躺在死人堆中间,地上的白雪几乎被血染成了黑色。就在他准备吸进最后一口气的时候,那个东西走了过来,开口说话。
高向阳想要听清那奇怪的古代话语,但随着他的生命流逝,烙印在他记忆中的只有那个东西的笑声。
高向阳那一晚并没有死。他在一种从未体会过的怒火中重生了。他看向东方的天边,他要的不仅要为自己的氏族复仇,也要夺回自己的战斗尊严。
但家乡的平原并没有给他复仇的机会,氏族留下了其他幸存者,如果高向阳无法为他们找到庇护所,他们都活不长久。南方有大唐,北方有冰霜守卫,那个黑暗的人影从东面来。
而在西边,还有明月国的书生。
在蛮族的神话中,包括唯一的蛮族天神和他的使者谱系。
整个天空就是蛮族天神的象征,而盘鞑天神通过在人间选取使者从而传递自己的意志,这些使者就是各部落中的主君。而天神在派出使者的同时,还会派出一名智者将神选择使者的消息传递给凡人,这个智者就是部落里的合萨。
部落中的巫师首领被称作合萨,而整个草原上最伟大的巫师被称为大合萨,大合萨所追随的主君当然就是主君,因为那是天神告诉他、并让他追随服侍的最强大神使。
神话是如此,但在大多数情况下,大合萨产生的实际过程是完全相反的,在任何一个时代,每一个想要意图染指主君宝座的部落,都会有一个合萨站出来宣称自己所追随的主君是盘鞑天神最强大的使者。
但天神嘱意的无疑只能有一个,所以最后“事实往往会证明”那个凭借实力获得统治地位的库里格大君身边的合萨才是最接近神的意志的,所以他无疑是最智慧、最伟大的,也就是大合萨的不二人选了
在蛮族的政治体制中,王权与神权从来都是合一的。贵族们既垄断了政治权力,也垄断了宗教权力,不仅宗教首领由主君担任,辅佐主君管理宗教事务的巫师也只能从部落中大姓氏族的贵族子弟中选取。
有才能的贵族子弟跟随着巫师经过多年的经文和秘术修习,直到他的老师死后,才能继承巫师的称号。而这些贵族子弟中氏族背景最大的才有资格跟随合萨学习并继承合萨的位子,由于合萨一般不会由部落主君的本族中产生,所以部落中第二尊贵的位置往往与部落内部的政治交易紧密相连。
高天阳,很显然,不是蛮族中的贵族,
但是他一身实力,比贵族还要强劲。
他看着余真意,说道:“当初你大唐的殇阳真人,去我蛮族屠杀的时候,我还是个孩子。那个时候,我就想来中原看看了。”
没想到来了以后,就被武当山的真人,关进武当山了。
余真意有些疑惑:“殇阳真人杀了那么多蛮族,你难道不恨他吗?”
高田阳朝地上呸了一口:“恨他?恨个屁。他没来之前,我们这些奴隶,连吃饱喝足都很难。他来了以后,贵族全部死光了,我们才有出头之日。不是他,我去哪学的武技?”
原来是这样。
余真意还真没想到,在蛮族中,竟然还有这样的故事。
不过他不会有丝毫的怜悯,和心怀好意。
历史上,蛮族的几次东征,每征服一地都要屠城,不管男女全部杀光,有的地方只留下女性,男人杀光。不只是蒙古兵有这种行为,其它国家间的战争结果大致都如此,战败国的男性要么被杀光,要么沦为奴隶,女性则被当作战利品分掉。
不只人类是这样,就连动物也是如此,雄性要么战死,要么把所有雌性留下来,自己逃命,真是太血腥残忍了。男权社会,第二性是财产,是有使用价值的物品。
这话虽然残酷,却是事实!
蛮族人随骁勇善战,但人数不足,无法承担过多的兵员损耗,而且也不足以应付日后的统治和有效管理。
所以,蛮族人利用屠杀造成的恐怖,来击垮对方抵抗的勇气。残暴可以激起强烈的抵抗,但超越人性和底线的残暴,则很容易摧垮对方的信息和勇气。
所以,蛮族人采取了一种比屠杀更残暴的做法,那就是屠城。只要抵抗,不分男女老少全部杀光,踏平城池。
如果不抵抗,只杀成年男子,女人和小孩留下,工匠留下。这给人带来的恐惧完全击垮了任何抵抗的信心,导致蛮族大军未到,全城人已经逃光了。抵抗,你有可能胜利,但谁敢冒灭族的危险去抵抗呢。
战马是蛮族军队所向披靡的关键因素之一。
与高大的华夏大马相比,蒙古马矮小精壮,皮厚毛粗,耐受力极强,可忍受零下四十度的严寒,蛮族马能在雪地里觅食,士兵可靠母马的马奶充饥,这就降低了粮草补给的负担。
蛮族的行军、迂回、穿插、诈败等战术对战马要求极高,再有耐力的蛮族马也吃不消,因此每个骑兵通常有四五匹备用马。
蛮族铁骑来势汹汹,但是却也有尊敬的人,比如工匠。
蛮族是个游牧民族,因此手生活水平极其落后,但是他们打仗过程中,发现了工匠,还有医师的,所以蛮族对这两类人,基本上不会起杀心。
因此在某种意义上,蛮族人对这类人才可谓是求贤若渴。
除非是是杀急眼了。
殇阳真人经历的那场大战,就是这样。
所以他才会破境,然后出手屠杀蛮族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