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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1.浩克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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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克将玛缇娜带回了卡拉赞,这难以避免的又被戴安娜询问了一番。当得知是那个绿巨人的情人后,也就不再搭理了。

嗯,现在的玛缇娜就是个‘情人’。

毕竟跟原配女友贝蒂之间还未分手,所以玛缇娜现在只是个‘情人’身份,括弧。

两人之间也没有什么实质的负距离接触嘛。

随后杜克又觉得,把人放在卡拉赞不合适,就挪到了里面跟湄拉做个伴了。说起来愿望小屋帮人实现愿望神马的,可……一直没怎么开业。迄今为止,算是接了两个单子吧?

一个是多米诺,不但没赚钱,反而倒贴进去了工资。

一个就是布鲁斯·班纳了。

“那我就先走了。”狐狸小姐跟杜克道别,她在卡拉赞也住了好长一段日子了。

“嗯,再见。”

“你真的想‘再见’么?”狐狸小姐猛地扭头,巧笑倩兮的说道。

说实在的,这个词汇按在米凯拉身上,真心不合适。狐狸小姐之所以被称作‘狐狸’,就是因为长着一张情人脸啊。

但这一瞬间的,这四个字还真就按在她身上了。

直觉。

狐狸小姐好像正在往‘狐狸仙子’的上面转变!

“你还真是不怕死啊?”杜克摇头,戴安娜就在旁边呢,这是不断的在作死的边缘疯狂试探呢。

保不齐哪一天的,戴安娜就气的给她一剑砍成两半。

“戴安娜姐姐不会的。”米凯拉笑着瞥了一眼戴安娜,然后转身离开了,“我也要回去了,再不回去上课可就要扣我学分了。”

说完,背着包走掉了。

“戴安娜……姐姐?”杜克似笑非笑的看着右手边女侠,“似乎……我不在的时候……发生了什么故事啊?”

“你想多了,没有故事。”戴安娜白了一眼,回屋午休去了。

“呃……”杜克挠了挠头,还是去找布鲁斯·班纳吧,也不知道这货跑哪儿去了?

米凯拉先前是因为杜克担心她被威震天找上,这才安排在卡拉赞住了一段时间。里面,山姆的主角被杜克拿掉了,就只剩下米凯拉一个女主角了。里,擎天柱也去找过米凯拉,她的信息已经储存在赛博坦人的芯片里了。

而现在,新一波的霸天虎被他给瓦解了,只把威震天放跑……留下铺垫。

那么,米凯拉也就安全了。

反正威震天不可能跑到纽约来找米凯拉的麻烦,一则纽约十分危险,二来……米凯拉也不是什么关键人物,没有抓捕威胁的价值。

狐狸小姐回大学继续考古去了。

——此时,布朗斯基刚刚逮捕班纳博士失败。

绿色大块头可不是谁都能扛得住的。

“恕我冒昧,長官,难道没人想谈谈刚才发生的事情么?”布朗斯基现在还是个軍人,他有些愤怒,恨不能一枪爆掉罗斯的头。

作为一名特種饼,他执行的都是最危险的任务,深知情报的重要性。一个错误的情报,会将他们的命丢掉,哪怕是偏差了那么一分。而现在,不只是偏差了一分的程度了,是偏了十分啊。用他们这些血肉之躯,去抗衡一个怪物,毫无疑问是送他们去死。

事实上,如果不是他身经百战,早就死了。

而他的那些‘战友’,也全都被怪物杀死了。尽管只是临时组成的队伍,但大头兵们在乎的就是这点友情。

如果不是他严格的恪守着軍纪,他早就爆掉罗斯了。

“我们包围了他,而他不是一个人。長官,我们困住了他,只是后来被一个……一个很大的大家伙!那家伙……像扔垒球一样把叉车扔了过来,——这是我……,从没见过的力量。”

现在的布朗斯基犯了一个基本的判断错误。

“如果班纳知道那是什么,我会把他抓住,用遍所有酷刑逼他说出来……”

“那就是班纳。”罗斯说出了秘密。

“What……”

布朗斯基一脸懵哔。

“我说,那个怪物,就是班纳。”罗斯再一次强调。

“你必须得解释清楚,長官。”布朗斯基已经再一次的愤怒了,这不是情报偏移十分了,这是在故意的隐瞒情报。

如果一开始就告诉他们,早做好准备,他们何至于这么狼狈?

麻醉枪都打不进他的皮肤!

实弹都只能打出火花……

开什么國际玩笑!

“没这必要!……你表现的很好。收拾一下叫所有人上飞机,我们该回家了。”罗斯一边说着一边离开。

布朗斯基很想骂娘,操蛋,fake!

如果他好那一口的话,真想上去爆了丫的‘出恭贡菊’!

“長官——,难道他是变种人?”布朗斯基忽然大喊一声。

“他不是!”罗斯临消失前,回了一声。

不是?

根据先前给出的资料来看,布朗斯基猜到了一个可能,难道是——軍隊……搞出来的研究试验品?

只不过这个试验品他……失控了?

他已经面临退役了,老了,身体各项指标都在缓慢的下降。但是他不想就这么的退役掉,做个保安,或者是做个保镖,慢慢的感受着骨头的僵硬……最终老去。

他是特種饼王,是队伍里的王牌。

没有谁会在登上巅峰时刻后,会甘愿的滑入低谷。

既然軍隊在研究这个药剂,那他为什么不可以一试?那个班纳只是个研究科学的,都能变这么强,他这个王牌……岂不是会更强更强。

在这一刻,他想到了那么被挖出来的美國队长。

他也要成为美國队长。

不,地球隊長。

——

“这家伙……也太能跑了吧?”杜克一直在尾随着浩克,想看看他要去哪儿,以及这货的极限水平是什么?

不知道为什么,浩克会一路拔足狂奔,不清楚他到底想要跑去哪里?

但……

三天的时间里,他居然从巴西跑到了危地马拉!

你可能不太直观!

这样吧,差不多就是从魔都跑到冰城的样子。

你要知道坐K字头的普快列车,这也需要一天半的时间,算平均时速为100吧,那浩克也有起码50Km/h了。

直到浩克彻底的脱力,倒在了一处有山有林有水的深山中。

于是杜克似乎是明白了,浩克这是想躲起来,躲进没有人烟的深山老林里去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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