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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章 忠臣孝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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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倾听和尚B”画卷握在手中,然后朝林青儿打声招呼,就向西投身去。

从白芙蓉死去至今,已经三个月,此刻已经到了二三月份。

虽然春天到了,却还是很冷。

昨夜的春雨,让道路之上泥泞,出来之时一双好鞋,此刻沾满了烂泥。

一番周折,总算是到了县城。

这个县城名叫百川县,虽然只是县城,却远比一般县城大上一倍。

白芙蓉被赶出林家将近两年,却只是在逍遥楼遇上过一次林坤。

虽然这有白芙蓉特意躲避的缘故,却也由此可知这个县城的辽阔。

李飞本来还以为今天可以轻松的将手中画卷卖出去,可情况却并不是李飞想象的那么好。

他来到马行街之上,发现街道上空荡荡的,就算有行人,也是匆匆路过。

在街道之上立了两个小时,将到晌午时分,也没个人来问。

“奇怪了,按理来说今日虽然冷,但也不该是这样啊!

往日里那些架鹰斗犬、风花雪月的公子哥,今日可是一个没见。”

李飞所在的马行街,是交通要道,那些公子哥想要去勾栏瓦肆玩耍,是需要经过这里的。

但今日里,却一个都没瞧见,难不成,他们改邪归正了?

“不会,狗改不了吃屎,逍遥楼墨香姑娘的吸引力我还是相信的。”李飞以事实为依据得出结论。

恰在此刻,看见一个行人急匆匆往北城区走去,他立刻将手中画卷收好,紧赶两步,靠近那人。

“小生这厢有礼了!”

李飞今日是来卖画的,所以他给自己的人设是饱读诗书的书生,虽然学富五车,奈何怀才不遇,不得已只能卖画为生。

对方忙着往前赶去,也不想答话。

李飞却厚着脸皮跟着,与这人齐肩而行,他手中握着画卷,看起来有点像后世那些发传单搞推销的。

“劳烦问一声,今日街道之上为何如此冷清?”

那人瞧了他一眼,说道:“你是哪家的小孩,问这么多干嘛?”

李飞看起来虽然比起几个月前要高大得多,却到底是稚气未脱。

李飞说道:“你这老汉,我也是快将七尺的男儿,田地里栽秧除草滚了好几遍的好汉,莫小觑我!”

那人见李飞说得有趣,方笑着道:

“今日林大公子中了秀才,现在全城人差不多都去林府看热闹去了。

俺也去瞧个热闹,说起来,咱们城还真没有出过这么小的秀才哩!”

李飞问道:“林府?哪个林府?”

那人道:“还有哪个林府,东街林坤林老爷家独子!”

说到这里,那人看了李飞一眼,啧啧两声,道:

“那个林大公子还没你大呢,现在都是秀才了,真是虎父无犬子。”

秀才想要取得,是十分不容易的,要经过三关。

第一关,得考上县学,考上县学称为生员,可以进行下一关考试。

要是考不上,就叫做童生。

第二关,府试。

第三关,院试,只有通过院试的人,才可以算是秀才。

秀才最大的特点是见官可以不跪,算是预备官员,外人见着秀才,也得称呼一声老爷。

这时候,又听那人继续说道:

“其实啊,林家老爷传言中除了林大公子之外,好像还和一个妓女生了一个儿子,哎呀,只可惜被撵出家门了。

如果那个被赶出去的还在,不知道能不能像林大公子这般出息,可惜了年纪小小的就被撵出去,只怕早死了。

不过也对,我跟你说,和一个妓女生了儿子,这简直是有辱家门,这件事上,我还是支持林老爷的……”

……

今日是林家公子林无双过三关摘得秀才帽子的良辰,城中许多权贵都来祝贺。

秀才之上,就是举人,举人就可以做官了。

想当初林坤二十好几才考上秀才,但林无双,九岁多的秀才,满天下也找不出几个来。

当然,这是林家运作的结果,但林无双确实是当世神童,年纪小小,写出来的词赋却已经很有功力。

据说,林无双一首词《忠臣孝子》,还上达天听,官家都是连连称赞。

正是因此,这全城大半的人,都在这一天来到林府,想亲眼看看小神童的模样。

正午时分,林府西侧院正房堂屋内,显得一派富贵清雅,和外面喧嚣形成对比。

一位花白头发的老妇人,手中把玩念珠,双眼微微阖上,似乎神游九霄。

林坤一身赭石色的绵绸长衫,恭谨的站在下首,额头上布出细汗来。

不知道过了多久,那老妇人忽然睁眼说道:

“林坤,我王家对你不错吧!”

这老妇人乃是王氏的亲生母亲,她早就听王氏絮叨,这林坤不老实,时常去青楼里逛。

本来早就应该过来敲打一下林坤,但一来是都城里事务繁多,她抽不开身;

二来是年纪大了,都城距这山高路远,一路上车马劳顿,身体吃不消。

这次也是林无双写出的《忠臣孝子》让官家都赞许。

林家出了这么一人才,王家也是脸上有光,她当然得来看看她孙儿,顺便也敲打一下林坤。

林坤惶然,连忙作揖道:

“母亲这是说的什么话,我虽然姓林,却心里早把自己当成了王家儿子。

儿子早年凄惶,连饭都吃不上,若非泰山赏识,将明珠下嫁,哪里会有儿子今天!

恩重如山,恩重如山!”

林坤连说两句恩重如山,此刻看起来,却真的像是一个知恩图报的人。

但是,他刚刚的话,却说错了。

他当年确实是一个穷酸秀才,丫连吃饭都成问题,他亲老娘病死了都没钱医。

但是,他应该感谢的并非王家,而是白芙蓉。

想当初,数个富家公子愿意为白芙蓉赎身,白芙蓉却没有动心。

因为她知道,跟了那几个富家公子,顶多也就是做一个妾。

白芙蓉当时只想找一个平头百姓,就算是贩夫走卒,只要对方不嫌弃她的出身,她便愿意为之付出所有。

而林坤这厮,当年还是很纯情的少年,人品学问,在县城中也算是颇有才名。

他有一次见了白芙蓉一面后,茶饭不思。

他活了这么大,还是第一次见到这般美人。

尤其是,白芙蓉以前乃千金小姐,知书达理,气质高雅,更让林坤难以制止心中的爱意。

于是,林坤趁机向白芙蓉表达了爱意,并说道:

“小生自知,实难配上姑娘,但心中的爱慕,却日日如同烈火灼烧,实乃不吐不快。

见过了姑娘,小生想必日后不会再娶妻!”

白芙蓉在勾栏中待了这么久,自然对于这等甜言蜜语,是有防御力,她并没有理会。

但谁料想,这林坤却是一个不到黄河不死心的主,百般纠缠。

甚至于,林坤还特地还写了一本爱情小说。

这小说中,他林坤自然是男主角,白芙蓉则是女主角。

小说的主题,是讴歌伟大的爱情,不顾世俗的偏见。

这小说写得极好,当时在这小县城中算是传疯了。

也不知道何时,却传到了白芙蓉手中。

白芙蓉家中遭遇祸事,早年过得凄苦,加之林坤当时对她确实很是关心,于是陷入爱河,无法自拔。

而林坤,自从和白芙蓉在一起之后,生活却是陡然而富,每日都是挥金如土,和之前那种街道上卖书画度日的凄惨形成了鲜明的对比。

若是没有白芙蓉,这厮早特么饿死了,可笑他现在却厚颜无耻说出这番话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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