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200笔趣阁

繁体版 简体版
5200笔趣阁 > 一个诡秘作家的自我修养 > 第二百六十七章 金木科的榔头

第二百六十七章 金木科的榔头

章节错误,点此举报(免注册),举报后维护人员会在两分钟内校正章节内容,请耐心等待,并刷新页面。

紧绷的神经一直在告诫邱弦雅,这个被调酒师称作“老板”的牛仔夹克男非常危险。

但神秘失踪的朱阳阳和危在旦夕的金木科让邱弦雅不得不留下来。

通过刚才金木科发现的异常和自己在贮藏室中找到了那一屋子“红酒”,邱弦雅有八成的把握,这些红酒瓶里面装的是鲜血。

这个密室叫做嗜血密室。

第一幕的酒吧名字是黄昏酒吧。

三种酒分别是朝霞、白昼和黄昏。

白昼肯定就是白酒。

那么剩下的红酒和啤酒肯定是对应朝霞和黄昏。

邱弦雅灵感乍现,想到有一句关于黄昏的话,叫做:血染的黄昏,

所以说,红酒对应的是黄昏,再进一步分析,恐怕红酒对应的就是鲜血。

调酒师说红酒是属于老板的,那么——老板肯定就是嗜血的人。

现在邱弦雅就是要用贮藏室里面的血瓶作为筹码,向老板交换金木科和朱阳阳。

果然,牛仔夹克男听到邱弦雅的威胁之后,慢慢松开了掐住金木科脖子的手。

扑通。

金木科摔倒在地,痛苦地用双手捂着脖子,努力地喘着气。

见牛仔夹克男松开金木科,邱弦雅再次威胁道:“把另一个女生也交出来!”

朱阳阳这么一个大活人,如果不是受到袭击,怎么可能突然就消失不见。

但牛仔夹克男并未听从邱弦雅的话,反而朝着邱弦雅走了两步。

“退后!”

邱弦雅将两瓶红酒高高举起,吼叫着威胁牛仔夹克男,不准他继续靠近。

哒哒。

牛仔夹克男脚上的马丁靴在地面上踩出不小的声响,他继续慢慢地朝着邱弦雅走去。

“退后!”

啪啪!

邱弦雅再度喊了一声退后,然后将手中两瓶酒砸向了地面,瓶子里面的暗红色液体散落一地。

血腥味扑面而来。

这里面装的真的是血。

砸完之后,邱弦雅伸手从旁边架子上又拿了两瓶出来,双手微微抖动,她直觉危险越来越接近,仿佛下一刻就将被这个牛仔夹克男给害死。

“退后!”

她再度警告了一声。

但是牛仔夹克男对邱弦雅砸瓶子的行为无动于衷。

看到这一幕,邱弦雅绝望了,她明白了牛仔夹克男松开金木科根本就不是受了自己的威胁,而是因为将目标从金木科转移成了挑衅的自己。

牛仔夹克男慢慢逼近,邱弦雅只能将一瓶又一瓶红酒砸向牛仔夹克男的身上,但却没有取得任何效果,因为他的身手很敏锐,轻而易举就将邱弦雅扔过来的瓶子给接住然后随手往身后一抛。

啪。

啪。

啪。

鲜血铺满了整个角落,碎玻璃掉在地上跟暗色的血液混杂在一起。

眼见着牛仔夹克男已经快要到邱弦雅的面前。

嘭!

一把榔头捶进了牛仔夹克男的后脑勺。

是金木科跳起来用尽浑身力气把随身携带的榔头砸进了他的脑袋。

他可是金家的少爷,何时受到过这种被人掐着脖子差点捏死的待遇,当然得回敬回去,更别说此人现在对邱弦雅有着极大的威胁。

“小金……”邱弦雅愣愣的,第一次叫了金木科的昵称,“你杀人了。”

金木科咧嘴一笑,用衣袖擦去溅到脸上的血液:“没事。”

邱弦雅看了呆愣在原地的调酒师一眼,然后缓过神来,冲金木科说道:“这家密室有问题,我们快走!”

说着,邱弦雅跑过来准备拉着金木科朝牛仔夹克男出场的那道门奔去。

金木科用力地将榔头从牛仔夹克男的后脑勺扯出来,然后跟着邱弦雅离开黄昏酒吧。

邱弦雅是通过直觉感受到的这家酒吧有问题。

金木科是差点被牛仔夹克男给掐死才发现这里有问题。

但这对金木科来说都不是大问题,只要邱弦雅在身边,他就能发挥百分之一百五的战力,如果是为了保护邱弦雅,他可以发挥百分之三百的战力。

更别说他的大腿内侧还有一把特质的小型电棒。

比上次给万安六放电按摩那一根还要给力。

砰。

这道随着牛仔夹克男的出现而出现的门果然能够被打开,邱弦雅和金木科在进入这道门之后,还顺手把它给从里面反锁了。

能够反锁的这道门是密室家设计的,防止血奴快速追踪到玩家而破坏游戏平衡。

其实邱弦雅用贮藏室的“红酒”威胁血奴也是密室家设计的正确的生路,但很遗憾,刚才血奴并没有跟邱弦雅玩过家家把戏的欲望。

但他没有想到身后那个年纪不大的臭小子居然随身带了个榔头。

血奴更没想到的是,金木科居然有勇气直接把榔头敲进他的脑袋。

待两人离开一小会儿后,散落在地上的血液渐渐回到牛仔夹克男的身体中,他大脑处的缺口很快被补足,从外表上完全看不出曾经有过那么严重的伤痕。

他慢慢站起身,嘴里念叨了一句:“有意思。”

然后便冲着天花板某一处说了一句:“接我回去。”

身处另一个安全房间的密室家透过身下的缝隙冷漠地看着牛仔夹克男:“这种从未展示过的能力,你是想留着阴我一手吧……”

看样子他似乎并没有表面上那么的狂妄自大。

伸手一挥,密室家在牛仔夹克男身下创造了一个空洞,牛仔夹克男顺着空洞掉下,然后又从密室家所处房间的上方落到密室家的身边。

密室家打趣道:“终日打雁,竟被雁啄了眼?”

血奴摆摆手:“如果不是他这一榔头,我还不知道自己有身体恢复的能力,因祸得福吧。”

密室家点点头:“再玩一会儿?”

血奴答道:“看看吧,那小子有意思。”

密室家低声说了一句,恰巧能让血奴听见:“再有意思还不是个凡人。”

他要在血奴面前表现得像是已经把自己当成了神一样,让血奴轻视自己,最终才能在黑吃黑中得到胜利。

血奴想的其实跟密室家差不多,他想把自己表现得相对弱一些,只有发展傀儡这一个能力,结果没想到遇到金木科这么个愣头青,硬是让血奴在密室家面前提前暴露了快速痊愈的能力。

『加入书签,方便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