剩下的几个评委也在掌声中惊醒,然后纷纷摘下眼罩,他们直到现在还处于不可思议的状态中,对于台上那个女子,他们一下子不知道说什么好。
以他们的水平,他们无法去评论那首歌,也无法给出任何专业的意见了,很明显,眼前台上那个女子太优秀了,她创造了一个奇迹。
不出意外,台上的人应该就是此次比赛的冠军,所有人心中都是这样想的,大家都想更了解她一些。
于是评委就问了汐沫她的来历,汐沫说出了早就准备好的话语:
我来自南海,我离开家乡来这里是想找一个人,每当我放声歌唱的时候,他总会用琴声陪伴我,可是有一天,他突然离开了。
所以我鼓起勇气来找他,我想告诉那个人,我来了,我站在这里,是希望我的声音能更广地传出去,让他听到。
我想告诉他,如果你听到我的声音,认出我,一定要来找我,我有很多话想对你说。
汐沫说话的时候,她眼中带着某种坚定,充满了希望,到底是什么样的人能当她做到如此境界呢,不惜参加比赛,来寻找他。
所有人都是汐沫充满了好奇,也开始了一场帮汐沫找人的风潮,汐沫找人的公告也放出来了。
可以直接去当地拾忆酒店,拾忆酒店是拾忆开设在各地的联络点,也是公认的豪华酒店,接待过很多知名人士,因为服务态度好而出名。
只要说出他们相识的第一首曲子和分别的最后一首曲子即可,到时候拾忆的人会上报给少主诗伊。
诗伊问过汐沫,第一首曲子和最后一首曲子是什么,汐沫说她当时也不知道那是什么,但是能完整的记录出来,后来到了人类世界,通过书籍才知道这两首曲子的名字。
他们相识第一首曲子是他弹奏的,最后一首曲子是。
汐沫成功晋级复赛,不过在很多人的心目中,她已经是冠军了,之前听过的那些原本觉得好听的歌,突然就变得不好听,索然无味了。
当然,既然来参加了比赛,汐沫还是很尊重这个舞台、评委和观众的,她会拿出自己最好的状态去歌唱,去展现她的曼妙歌声。
诗伊看着舞台上闪闪发光的汐沫,靠在迟夜寒的胸口,对着迟夜寒说:“你看,她身上仿佛有一种光芒,是那么的耀眼。”
迟夜寒笑着说:“傻丫头,你在我眼中也是闪闪发光的啊”
迟夜寒没有说谎,诗伊的优秀是公认的,无论是在战斗中还是在生活中,她身上也仿佛带着亮光,那是一种力量。
而汐沫身上是一种信念,生命中会有很多事,我们已经有了想法,但是却不敢轻易去实践,往往将想法变成实际是那么的艰难。
所以,迈出第一步,顺从自己的内心对于很多人而言,真的很重要。
同时,这又是最艰难的一步,他们往往犹豫不决、徘徊不前,在现状与想法间左右为难,最终屈服于现状,从而失去了成功的机会。
汐沫坚定地来到了人类的世界,为了寻找那个人,她没有过放弃,不论结果如何,至少曾经做出过努力。
在茫茫人海中,找一个不知道相貌,不知道名字的人是谈何容易。
如果她不敢离开鲛人国,那么这件事将一直存在于在她的内心,成为她的遗憾,更严重点是成为一个解不开的心结。
所以,她的执着坚定勇敢都是让人敬佩的。
复赛结束后,汐沫就开心地回到了自己的住所,诗伊这段时间也天天来陪汐沫了解,给她讲解人类世界的规则,介绍一些高科技产品。
也带着很多好吃的给汐沫,她们两的关系也与日剧增,
“你说,这些人到底在想什么?”汐沫跺了跺脚语气生气地说。
自从她的节目被直播出去后,的的确确来了很多人,但是都不是她要找的人,他们都自称是汐沫要找的人,然而很多人甚至连古琴都不会弹,更别说认识什么曲子了。
“可能,想看看你本人长得有多漂亮”诗伊笑着对汐沫开玩笑地说。
这种现象很正常,总有人抱着侥幸的心态来尝试,任何找人的公告一发,总能给你来好几个并不是你要找的人。
汐沫一次又一次带着希望,又一次又一次失望,不过在最后的一个月里,她还是不想放弃。
而在东边的一个森林里,一个男子手中轻抚着一把古琴,琴面以杉木制成,上有龙池和凤沼两个出音孔,长约三尺六,由外向内粗到细七根弦,造型优美,琴漆出现断纹,琴身周围出现一道白色的光泽。
他用灵力去拨动琴弦“叮~”一声琴声传播开来,四周突然电闪雷鸣,一股强大的琴意变成一束光芒从琴发出,朝着他面前的人袭去。
在他前面逃跑的人瞬间被打落在地上。
“把你偷的丹药交出来。”男子语气冷漠冰冷地说道。
倒地的人从空间里取出一个白色小瓷瓶,放在地上,瑟瑟发抖地说:“我再也不敢了,丹药在这,都给你。”
男子将瓷瓶用灵力吸了过来,然后放入自己的空间,看着眼前的人咬了咬牙。
“明形,你立刻将丹药送到明家,先让母亲服下。明庄,你跟我去医谷一趟。”
“是,少主。”两个声音一同响起。
如果诗伊在这里一定能认出眼前这个男子就是青年擂台上以音攻闻名天下的明石音。
他回明家的时候成为了明家的骄傲,特别是他手上的绕梁琴以及他本人特有的恢复灵力的曲子,在战斗中都能起到关键性的作用。
明家的地位在当地也逐渐上升,从一个小家族逐渐扩大,越来越多的人拜入明家,成为音攻师,但同时也引起了一些家族的忌惮。
就像这一次,一个明家的敌对家族给明家高层下毒,这种毒用了特别罕见的毒草,而其中中毒最严重的就是明石音的母亲。
明石音结束比赛在明家呆了几天就外出历练了,他更喜欢自然风景,四处边接一些案件边寻找晋级的机缘。
当他游历到东海附近的时候,他深深地被那片海域所吸引,幽兰深邃的海洋充满了神秘,直到有一天,他的灵识听到海底深处传来之音。
他知道海底深处有很多神秘的种族,极有可能是鲛人族或者玄阶鱼妖族,这一发现让他极度兴奋,他取出了自己的绕梁琴,用灵力弹奏了一曲来表达自己对歌声主人的善意。
他弹奏的时候,海洋底下的声音也停止了,直到他一曲结束,那妙曼的歌声又响起,明石音知道她听到了他弹的曲子。
那空灵美妙的歌声深深地吸引了他,他取出琴为她歌曲伴奏,虽然不知道她唱的是什么曲子,但是他总能根据她的歌寻找出合适的音乐伴奏。
他们俩就这样每晚都默契地在同一个地方一起奏乐,那是明石音人生最幸福的时光了,他似乎爱上了这种感觉,不仅仅是奏乐的知己,也是心灵的伙伴。
后来,他总能听出她歌声里的情感、心情,是忧伤还是开心,然后他会将自己想说的话,想表达的情绪也通过古琴弹出的曲子表达出来。
她也会给予回应,他们俩就这样靠着音乐交流,虽然他们一个在海面,一个在深海底部,但是他们能通过音乐感受到对方的存在。
明石音甚至都准备好穿着鲛绡下到海底去见一见声音的主人,然而他还没来得及见到她,家族就传来消息,让他速回。
明家出事了,遭到了敌对家族的投毒,家族高层好几人中毒,其中最严重的是他的母亲,已经病危了,明石音得回明家。
临走前,他还是舍不得海底的那个她,他为她演奏了一曲表达他的思念与爱意,但是他的曲子却充满了忧伤,他要走了,希望她能等他回来。
等他回来,他一定要下到海底深处,无论她是妖还是鲛人或者其他,他都想见一见她,对她说一句,他爱上了她。
明石音回到家族,请了医谷的人解毒,而这种毒及其罕见,要解毒需要长老亲自炼制,明石音便又寻找了很多需要的灵草药材,寻求医谷长老炼丹。
没想到丹成第二天就被人偷走了,暴怒的明石音和医谷的人一起调查,发现偷盗之人是灵异师一个有名的大盗—自称妖酒,这人是实力并不是很强,但是有一身强大的隐匿本事。
除此之外,他隐匿能力极强,很难追究到他的气息,逃跑功夫也是一流,应该是明家的敌对家族花钱雇他来让医谷来偷丹药的。
这妖酒的确很擅长逃跑,明石音整整追了他十天才追上他,把丹药抢回来,他先让手下把药送到家族去救下明家的人以及母亲。
然后自己去一趟医谷亲自向长老道谢,当然也准备了相应的炼丹药的报酬,终于紧张的猫抓老鼠游戏结束了,明石音感觉自己这十天太疲惫了,要好好休息下。
他刚到酒店,就去美美地洗了个澡,然后打开了电视,放点什么节目,正当他在擦头发的时候,突然电视里传来一个熟悉的音乐。
“啪”手中的毛巾滑落在地上,明石音缺没有低头去捡,他的目光紧紧地盯着电视机。
电视里放着的正是最近最火的唱歌比赛中的神秘仙女的歌,她的之音唱着曼妙的音乐。
是她!是她!明石音对她的声音太熟悉了,他紧紧地盯着电视里的那个美的不像人的汐沫,她比他想象中的还要美,她太美了,美得让他想把她藏起来,不让人发现。
一曲结束后,她说的话也放了出来,传到了明石音的耳中,他的心突然开始一抽一抽地疼痛起来,他贪婪地看着她,她来找他了。
她从海底深处上岸来找他了,她到底经历了什么,她一定吃了很多苦。
明石音已经迫不及待想去找她了,见她一面,他还没看完后面的内容,也不知道电视上有个公告,让他去拾忆的酒店。
他就这样义无反顾地去向她参赛的城市,那个城市离他所在的城市不近,最快的飞机也要十个小时,明石音匆匆忙忙地踏上了找她的旅途。
而距离一个月之期还有最后的十天,汐沫每天都在希望时间过得慢一点,这样她才有更多的时间去寻找那个人。
而她不知道她在等的那个人,已经在路上了。
很快到了决赛,汐沫选择了一首人类社会的曲子,这是她想给他的答案,她愿意为他做一切,愿意为他离开鲛人国来陆地上。
她在舞台上,幻想着她要找的那个人已经在她的面前,她将全部的情感都注入了那首歌,包括她的爱意。
这首歌由汐沫演唱,那是一种令人窒息的感觉,她的嗓子配上这首歌,表达出的感情太过于真实,连评委都忍不住落泪。
没有人能抵抗汐沫的美妙歌声,沉浸在她营造的氛围里,仿佛置身在她的故事里,感受那一份炙热的爱。
汐沫的歌再一次震惊了所有人,她是当之无愧的冠军,她的存在是那么的不真实,长得像仙女,唱出来的音乐仿佛也是仙音,让人如痴如醉。
汐沫再次赢得了所有人的掌声,她是第一个唱哭了全场的人,哪怕没有痛哭,眼里泪水都在打转。
汐沫在开场前,明石音就赶到了,他从机场到现场直接运用了灵力,以最快的速度赶到她所在的现场。
因为诗伊感受到灵力的使用,在他靠近的时就就出现把他拦了下来,一看,老熟人啊,明石音。
然后突然诗伊想到了什么,对着明石音说:“汐沫要找的人是你吗?”
明石音也认出了诗伊,对她行了个礼:“她的名字叫汐沫吗?她要找的人是我。”
诗伊虽然知道明石音不至于骗人,还是核实了那两首曲子的名字,结果都对上了。
就是他,汐沫找的人正是明石音,诗伊心情变得开心起来,终于找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