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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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艾克斯一边走一边闷头自言自语:“我为什么会信这个家伙呢?就因为他长相忠厚?我难道忘了人不可貌相这样的话么?妈的!哪里是会拿走他一切的可恶领主!那样的人会丢给他二十银币就为了买一匹劣马,恶毒的人都是直接把马拉走的!明明就是他贪钱的缘故!说不定他以为我们是罪犯,进了塔利塔克就不会回来了,才会随随便便把老狐狸卖掉……”

巴哈上前几步,拍了拍艾克斯的肩膀,“好了伙计,事情都发生了。我们就按莉雅小姐的建议,去灰原市找那位叫安德鲁的警备队长吧。”

艾克斯无计可施的点了点头。“也只能这样了。希望安德鲁的话能管用吧。”

“这也只是个小麻烦,我们本来就要路过灰原市的。”巴哈笑着说,“无论去兰斯特洛还是培罗斯特,都得从灰原市出去,那里可是灰脊山脉下最像样的城市!我也得去那里买一匹马。”

我点了点头,“巴哈说的没错,瓦斯特也在那里等我,他会带‘月光’和‘流星’过来。”

“咦,‘流星’也来吗?谁骑?”艾克斯显然对那匹‘调戏’了他一整天的烈马印象深刻,一听到‘流星’的名字立刻张大了嘴。

“原本想试试看能不能让你驯服的。如果实在驯服不了,你就和巴哈先共骑一阵子吧。”

“啥?我可不要!”

回程之路走的比十几天前赶路时轻松的多,大约是没有了“生命即将终结”这样的顾虑,所以我们还能在路上聊聊天什么的。

由于艾克斯的武艺稀松平常,巴哈决定在路上抽空教他一些基本的作战技巧。

说是教技巧,其实只是巴哈的单方面殴打罢了。

艾克斯的身材非常匀称。对于很多用武力而非头脑作战的战士来说,拥有健壮且灵活的体格是成为一名合格战士的前提。而艾克斯正好具备这样的素质。

我曾看过很多有关人类骑士的小说,大部分都是孱弱的少年怎么通过艰苦的锻炼和后天的奇遇最终成为伟大的骑士的故事。但故事毕竟是故事,这样的人万里无一。

无论是什么种族,要成为一名合格的战士,强壮的人总要比瘦弱的人更容易成功。

所以拥有这样素质的艾克斯居然连基本的格斗技巧都没有,可想而知巴哈的态度。浪费天赋对于龙裔来说是最不可容忍的浪费,是视为懒惰的那种大敌!

“巴哈,我知道我骨骼清奇,天生异种啦,但是你能不能不要这么用力的操练我!”

“我已经和你说过好多次了!不要依赖食人魔力量手套的力量!真正的战士应该有赤手空拳的勇气!”

“喂喂喂,你是不是搞错了,我不是战士啊,我只是一个想学点自保手段的普通人!”

“你拥有战士的体格和力量,怎么能这么堕落?你在跳舞吗?怎么能拿着锤子摇摇摆摆的?眼睛不能睁亮一点吗?”

“低,高!轻一点!太轻了,再重一些!”

“拜托教我一点简单的啊!我是人啊!人啊!”

“这些动作狗头人都能轻松的做出来!不要撒娇!”

“啊!救命啊莉雅!巴哈好可怕!巴哈变身啦!”

我微笑着边擦拭我的长弓,便观看着两个人的“比武”。

巴哈可不是一般的武士,他是一名受过正规训练的战术家。指挥官通常是不会轻率行动的,他拥有的是考量战斗时所有情况的眼光。换句话说,这位叫做巴哈的龙裔王子了解所有战士、游荡者、游侠和施法职业的技能与战斗特性。

有这样的人教导艾克斯,应该要更严厉一点才好。毕竟过了灰原领后,再经过“命运之岔”,我们就要分别前往兰斯特洛和培罗斯特两个不同的方向了。

再说,艾克斯实在是太散漫了。手套和钻石星辰并不能保住他的性命。如果毫无实战经验的话,被夺走装备然后失去生命也就是分分钟的事情。

钻石星辰是巴哈为那把亮闪闪的重锤起的名字。龙类好像都很喜欢那种亮闪闪的东西,龙裔也不例外。他甚至几次要求艾克斯把锤子卖给他,最终艾克斯不知出于什么原因还是拒绝了。所以巴哈只好非常遗憾的给那把锤子起名“钻石星辰”,并强烈要求我们不要叫它“锤子锤子”。

对我和艾克斯来说,那就是一把闪亮的锤子。但我们实在不能小看龙裔那强烈的执着之意,所以我们最后还是改口用“钻石星辰”称呼它。

我该不该告诉艾克斯,巴哈想拿来买锤子的龙晶足以买下一座富庶的城市呢?

算了,为了防止艾克斯深夜失眠,我还是不要告诉他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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