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心坐在书案边,手里握着毛笔,急得焦头烂额。“马上就好了!”
长孙兰芷将袍子套在身上比划,自铜镜反光处,看见锦心急得咬笔皱眉,嘿嘿地笑道:“若是我换好了衣裳,你还没有想好,那便不带你去见传说中的李大侠了!”
锦心果然更急:“娘娘,我真的马上就想好了!李大侠带来的药治好了我脸上的疤痕,再怎么着,我也得亲口和他说声谢谢。”再者,她也很想跟着自家小姐出去,那长兴城街道的熙攘人声,繁华景象,没有谁不向往的!整天待在这个沉闷的行宫里,恁是苦行贫尼都会被憋出虱子来。
过了一刻钟,长孙兰芷换好了衣裳。头发散在肩后,还未来得及盘卷,只一件宽大袍子穿在身上,一行一动,都仿佛是带了风似的。她没有穿鞋,一双洁白的脚踝露在袍子外,踏在毛毯上,就像是一只行走慵懒的猫。
锦心急得快要掉出眼泪了,眼看着长孙兰芷便要单独一个人出去,她胡乱在纸上写下:“千雄帮。”
长孙兰芷执起纸一看,伸手戳了戳锦心的额头:“还千雄帮呢!你以为这是要去打劫呢!”
锦心急得已经两眼泪汪汪了:“我不是没读过几本书吗?这是我能想到的最好名字了!”为那个李大侠的门派起名,自家小姐却非要将这等任务交给自己,美其名曰锻炼思维。
长孙兰芷摊开手:“哎,看来我们家锦心的脑回沟就是比常人要短啊。”
锦心歪着头问:“什么脑,什么回?娘娘您说的是什么东西,我怎么听不懂呢?”
长孙兰芷坐下,似墨的青丝由肩头垂到了书案上,她支着下巴,侧着脸笑道:“锦心真笨。”
锦心摸摸脑袋,一脸委屈:“呜……”她从书案的一头走到另外一头,将毛笔递给长孙兰芷:“还是娘娘您来吧,我也只配研个墨什么的。”
长孙兰芷也不推脱,接过那支笔,用笔杆子戳了戳锦心的手臂,叹着:“看来我白养你了,唉。前阵子我还想着把你培养成个大家闺秀呢,将来好好嫁人,现在看来是不可能的了……”
锦心羞红了脸,嘟着嘴说道:“娘娘您太坏了!”
长孙兰芷捧腹大笑起来,冷不防从旁边砚台里蘸了点墨往锦心脸上抹:“做不成大家闺秀也没事,往脸上沾点墨水,撑撑场面也行得通!哈哈!”
她这一调皮,气得锦心又急又恼,一边跺着脚,一边掏出帕子擦脸,随即便效仿长孙兰芷,开始挠她痒痒。
于是,两人笑闹在一起。
半个时辰后,两人终于整理好了行头,由密道走出,站到了街上。
锦心拿着手里的纸,问道:“公子,什么是**丝派?”
长孙兰芷收收袖口,拍了拍袍子,一把揽过锦心,指了指天,指了指地,再指了指前方熙攘的人群,说道:“以天为家,以地为屋,张嘴要吃饭,伸手要穿衣,雄心大志装心中,力所能及追梦想。饿一半,穿一半,哪怕全身上下没有一个铜板儿,那梦想却是完整无缺的。你李大侠实事求是,想要为民,没有银子,那便抢了盗匪的银子,不取分毫还之与民。这是英雄,却也是**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