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雨下到九十九天,零星小鱼滴着。中午,肖春花站在院子里,看到一只爬叉从院外的泥水地里爬进了院子,迈着坚定的方步,四平八稳,亦步亦趋,如戏台上出将入相的文官武将。爬叉头色金黄,故宫屋顶的琉璃瓦,身体褐红,肉乎乎,水嘟嘟,象刚剥了皮毛的狗那样油嫩光滑。爬叉过去,沙地上一行湿漉漉的水渍,象初学毛笔字的小学生画出的一条线,波浪起伏。肖春花看看爬叉,爬叉看看肖春花。两只眼露出绿光,身体不见一点动静。肖春花一跺脚,爬叉吓得往后猛的一坐,狠狠的扬起螳螂一样的钳臂,做出要和肖春花决战的架势。
四周是水,只有泡桐树下不大一块干地。曹宏志家在村里地势最高,如在王八盖子的顶端,院落中央有一颗泡桐树,是汪洋中孤岛上那棵独树,成为鸡鸭猪狗保护伞、集中地。爬叉对眼前的肖春花没有一点畏惧,对那些猪羊鸡狗们不屑一顾,不紧不慢,一步一动朝着泡桐树坚定的走着。
“妈,有个大爬叉,你过来看看。”肖春花对着屋内喊道。
“整个夏天没有听到麻知了叫,立秋了咋还能有爬叉?”曹李氏走了出来,顺着肖春花的眼光,就看到了那只金头红身的爬叉,一身的凌然正气往前走。
“这么大个儿的爬叉,不会是爬叉精吧?”肖春花被爬叉的举动惊呆了,忍不住的胡思乱想。
“管它那么多,捡起来焙焙,吃了祂。”曹李氏对着儿媳妇命令道。肖春花也顾不上那么多了,因为有好几只鸡冲着那只爬叉去了,再不动就没有了。她一边轰着畜生,一边将爬叉捡到手里,回到厨房用水洗净,滴上几滴棉籽油,三把两下爬叉焙熟了。捏起来送进嘴里,感到一股异香在屋内外飘散开来。曹李氏在堂屋不住的抽鼻子,连说真香。
第二天早上,雨停了。沙地就是怪,太阳一出来,积的雨水很快就不见踪影。中午,曹家又出现了新奇事儿。密密麻麻的爬叉,蚁群一样成群结对涌向那颗泡桐树。树下牲畜奋力抢食,对于爬叉群来说,这是沧海一粟。它们吃饱了,吃腻了,只能主动把这个地方让给爬叉,它们不走,那些爬叉会把它当树,爬到它们头上脸上身上,尖爪子刺进肉里。到天黑的时候,那颗泡桐树浑身上下包裹了一层厚厚的爬叉,一个一个的叠加着,撕扯着,站满了枝枝叶叶。
肖春花站在泡桐树下看着,心理生出许多怜爱,满面柔情的看着,竞然不再想动一个。
肖春华想会厨房,一抬脚,不小心踩到一个爬叉身上,软软的,她不忍心踩下,怕把这个没有骨头的东西踩烂了。厨房还做着饭,不回去要糊锅了。她只得往前迈脚,一用力,“碰”的一声,爬叉崩裂,流出了许多红色的汁液。原来是先血直流。
“哎呦”一声,琉璃醒了过来,原来是做了个梦。
这个梦琉璃已经做了很多次。从他记事儿起,母亲肖春花和奶奶就不停的给他讲爬叉的故事。肖春花记得很清楚,就是吃大爬叉的那天晚上怀上的琉璃。儿子一出生,肖春花就想到了那个琉璃头的爬叉,给儿子起名叫琉璃。
到了夏天。村里许多孩子到村外的树林里逮爬叉,琉璃和二歪为民做伴去。到河堤上,牛屋的泡桐树下,一晚上每个人能逮三五十个。看到琉璃手里的爬叉,奶奶曹李氏说,你是爬叉变的,不要自己吃自己。猪吃猪会死,狗吃狗发狂,牛吃自己的肉也会发疯,你不能吃爬叉。
琉璃伸出自己的胳膊腿晃悠:“爬叉八个爪,我才四个,不是爬叉。”
曹李氏吓唬道:“还有四个藏在你肚子里,以后着急用的时候会长出来。”
琉璃心中暗想:“难道,我真的是爬叉精变得?如果是这样,该我从土里拱出来,变个麻知了飞上天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