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啊,仁兄你原来带着酒呢。那真是太好了。”丁晓武转忧为喜,他的本意就是要用酒来冲淡两拨人之间的敌意。酒文化可谓源远流长,不管是中国人还是老外,都把酒当做公关与交流感情的最佳道具。只要上了酒桌,大家一碰杯,酒后吐真言,一通真情流露掏心窝子过后,什么隔阂什么仇怨都将抛入九霄云外。
不过,令丁晓武尴尬的是,本来应该他请客做东的,岂料请人家喝酒还要让客人破费,令自己这个东道主很栽面子。他下意识地回过头,想看看自己这里有什么可以还人情的东东,忽然瞅见死在地上的猪斯拉,顿时心花怒放,欣喜道:“仁兄,这真是赶巧了,这猪斯拉肉肥油足,正好用来下酒,咱们今日放开肚皮,好好吃它一顿。”
神秘男子欣然答允,走到马背前去解酒囊。宋癞子在旁悄悄对丁晓武道:“雷哥,这不妥吧,他俩可是氐奴,咱们怎能跟这些人一起喝酒?”
“不错,他们是氐人,但不是敌人。”丁晓武转过头来,平静地回答道。
不一会儿,火堆升了起来,光焰照人。丁晓武虽不是什么专业大厨,但平常烧点家常菜,是他的拿手好戏。当下他切了一大块猪腿肉,一段大肠,架在火上做了道烧烤大肠肉。对方也把酒囊靠在火边烫热。很快,酒香肉香在空气中四散飘溢,令人禁不住的馋涎欲滴食指大动。
宋癞子和那青年的跟班方才还不对眼,现在一看有酒有肉,也顾不得许多了,纷纷围坐过来大吃大喝。丁晓武也喝了一口皮囊里的酒,觉得入口又涩又辣,但度数却不是很高,也就跟他那个时代的葡萄酒类似。
“这是我们氐人的酸马**加进你们汉人的白高粱,怎么样,味道还不错吧。”
“不错,这酒够冲够味,是纯爷们喝的。”丁晓武又往嘴里灌了一大口,心中却有些纳闷:高粱酒不应该是这个样子呀,以前我喝的二锅头、五粮液、老白干,哪一个不是又醇又烈,为何这酒味却那么淡。
他不知道,现在是公元四世纪,人类的酿酒工艺还远不及后世那样高超复杂。现代的中国白酒和西方的白兰地、威士忌都属于蒸馏酒,通过特殊步骤让酒里水分蒸发,提炼出高浓度酒精饮料。而这个时代蒸酒技术还未发明,人类只会让粮食水果简单发酵,做出低度的酿造酒。据说,中国最早的蒸馏技术起源于九世纪唐朝的四川地区,所以现在剑南春动不动就拿唐朝做广告。
话题扯远了,转回故事。刘牢之少年心性,藏不住话。他一边美滋滋地吃着大肠煲,一边疑惑地向那青年男子问道:“先生,我有一事不解,这片野猪林藏在太行山与天平山万峰之间,人迹罕至,你是怎么找到这儿的?”
“不是我找到的,而是它。”青年男子忽然举手向空中一指,随即张口呼啸,发出一声奇异的指令。
一个黑影瞬间俯冲下来,落在青年男子的肩头,众人定睛一看,竟然是刚才那只与猪斯拉搏斗的金雕。
青年男子爱抚地梳了梳它的羽毛,捡了一块鲜嫩的猪肉赏给它。
刘牢之恍若大悟道:“原来是你们带的这只鹰找到了路径。难怪,它有翅膀,想飞哪里就飞哪里,再隐蔽的山林也无法阻止它进入。”
“不错,雄鹰遨游于长空,居高临下,俯视四方,目光才会犀利敏锐,才能将一切尽收眼底。而我们却立足于脚下方寸之地,目之所及不到数里,故而眼光如豆,无法看清山川玄机。所以……”青年男子说此一顿,站起身走向山崖,极目远眺,“想要一览万里江山,放眼天下,就必须要像雄鹰一样,让自己的志向扶摇直上青云,达到一个凡人无法企及的高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