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三章 上了贼船
2018-04-15 作者: 啸月的狼
第七十三章 上了贼船
“你这样不是办法的,”施天羽摇了摇头,“一直这样下去的话,你也只是在为别人干活,你赚得再多也不是你的--要知道在如今的社会制度下,女人是没有继承权的,也就是说,无论什么时候,只要是分家的话,是没有你的那份的,除非你能完全的控制住乔家,可是现在看来你连自保都有问题,更别说别的了……”
乔伊屏幽幽的叹了口气,低头不语。这就是身为女儿身的悲哀,不论多么强势的女人,若是没有男人支撑着门户,也是不行。
“其实也不是没有法子,我倒是有个馊主意,你要不要听?”施天羽看着柔弱无助的乔伊屏,心中也是不禁一软。
“什么馊主意?”乔伊屏眼睛一亮,眼前的这个家伙可是有的是鬼主意,“反正你也想不出什么好主意,馊就馊点吧。”二人经过今天的一连窜事情,不知不觉关系也变得亲密起来。
“分家……”施天羽语出惊人。
“分家?!!”乔伊屏惊叫道,“你这主意还这是够馊的,我本就是怕他们分家产,你这倒好,主动要求来分,你到底是不是在帮我?”
“我当然是想帮你啊,”施天羽笑着说道:“分家本就是你最终要面对的结果,无非是早分晚分罢了。我觉得早分对你只有利而无弊。”
“此话怎讲?”乔伊屏倒是有些好奇。
“你看,你现在所做的事情,都是为整个乔家做的,是吧。你做得再好,到了最后也只是乔家好,也就是说你所做的一切都是为了乔家,而且最终收益的也是乔家,却不是你。等着你的只有两个结果:一是你就这样给他们干一辈子,另一个是他们给你一笔嫁妆,将你提出乔家大门。而若是你早早的跳出乔家这个牢笼,以你的能力,完全可以打出自己的一片天空,到那时的话,你所做的一切都是你自己的,也是你应得啊,你说是不是?”
“你……你说的也有道理,可是……可是……这些可是我父亲的一生心血啊,我放不下……还有那些跟着父亲忠心耿耿的老伙计……”乔伊屏摇头说道。
“嗨,这有何难?”施天羽笑着说道:“这些人你都带出来就可以了,做生意最重要的是什么?不是那些商铺啊、店面啊什么的,是人!只要有这些忠心耿耿,而又得利能干的掌柜伙计,有了这些优秀的团队,你在哪里都可以重新将你父亲的生意再竖起来!而且没有了你那些本家的制肘,以你的才能,发展个几年就又是一个乔家……”
“这……”乔伊屏偏着头想着施天羽的话,越琢磨越有道理,眼睛也不禁亮了起来。
“而且,也不是说你父亲所有的买卖都给他们,你也可以保留一部分的,要知道在我朝对于未婚女子可是有保护的……”
“未婚女子?……保护?”,乔伊屏有些疑惑的看着施天羽,她不清楚施天羽说的到底是怎么回事,不过应该是对自己有利的事情吧。
施天羽点了点头,他能知道这些事情到时要感谢前些日子发生的事情,自那次自己被抓去元京府府衙之后,施天羽就有意了解一些本朝的律法,特意找武庭恩借了些夏朝律法方面的书来看,倒是增长了不少的见识,而他如今所说的这件事情也是自那里看到的。
夏朝的律法以那个时代来说很是规范细致,也很人性化。在它的律法中就有为保护孤女免遭贪婪的兄弟、叔伯及其他继承人的侵害制订了保护条款。
其实这方面的规定早在唐代就有了,唐朝规定:兄弟分家时如果有未婚的兄弟、姐妹或姑姑,都在分割财产以前给他们留出结婚的费用。未婚男子获得均分的一份,此外还应得到聘财,未婚女子可以得到未婚兄弟聘财的一半做嫁资。这项规定在唐代可能来自于对实际情况的总结,因为那时候男家送的聘金应该超过新娘家的净支出。而在夏朝,律法条令修改得更是与社会习俗更接近。分家时的基本原则是未婚姑娘应该得到等同于儿子继承的产业的一半,而不像唐代那样,只不过是男人结婚费用的一半。这个公式意味着如果一家人有一个男孩、两个女儿,都不曾结婚,男孩可得到一半家产,女孩各得四分之一。
“也就是说,若是如今要分家的话,你可以获得你父亲应得财产的一半,当然这是在没有什么争议的情况下,”施天羽来回跺着步,边走边说道:“我估计争议是不可避免的,因为他们的目的就是全部的家产。一旦你提出这个事情,他们必定是全力阻挠,说不得还是要打官司的……不过若是打官司的话,我们倒也不怕,只是要小心他们出什么阴招就行了。”
“我倒是也不怕他们使什么阴招……”,乔伊屏娇美的脸上浮现出一丝淡淡的忧伤,“只是若能不跟他们发生什么冲突,还是不要的好,毕竟都是一家人……”
施天羽止住脚步,回身说道:“那也行,你可以跟他们谈判啊。”
“谈判?怎么谈?”乔伊屏睁着一双大眼睛,很是疑惑的问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