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阳不凡吃吃一声道:“就是千刀万剐,在身上割肉,要割三千六百刀,一刀不能多一刀不能少,限时三天割完,这要求刽子手有很高深的造诣,如果不到三天或者刀数不够把人割死了,那个刽子手要被判腰斩。明白了吗?”
贱男听得浑身冒汗,晃了两晃差点栽倒。心中骂道:太他妈恨了!这种损招是谁发明的?请允许我问候他神圣而又伟大的母亲。
其实他对凌迟早有耳闻,凌迟也称陵迟,即民间所说的“千刀万剐”。陵迟原来指山陵的坡度是慢慢降低的,用于死刑名称,则是指处死人时将人身上的肉一刀刀割去,使受刑人痛苦地慢慢死去。
凌迟刑最早出现在五代时期,正式定为刑名是在辽,此后,金、元、明、清都规定为法定刑,是最残忍的一种死刑。
在明朝以及明以前,这种刑法主要用于处罚那些十恶不赦的犯罪,如谋反、大逆等。到了清朝乾隆时期,如果打骂父母或公婆、儿子杀父亲、妻子杀丈夫,也是触犯伦理道德的重罪,要处凌迟刑。但后来为了镇压农民反抗,对于不按时交纳赋税的也要处以凌迟刑,这在清朝中前期尤为突出。
明朝时期,凌迟一般比较精细,大多数凌迟都超过千刀,比较典型的是明朝作恶多端的太监刘瑾被割了三天,共三千三百五十七刀,据说第一天割完后,刘瑾还喝了一点粥,第二天继续。明末崇祯年间,崇祯帝误信皇太极反间计,将忠诚大将袁崇焕凌迟处死,也割了三千多刀。
公元1905年的光绪年间,凌迟刑被废除。
这欧阳不凡年纪不大,竟然如此狠毒,不知什么来头,从衣服来看不象是中原服装,好像是蒙古的,刚才听那黄衫女子称她为公主,莫非她是蒙古大汗忽必烈的女儿?如果是真的那可就捅了马蜂窝了!以后准没好日子过了。不过话说回来,不就是踢了你一脚吗?犯得着把老子凌迟处死?都说女人是疼出来的,不是宠出来的,这种女人有人疼才怪?谁娶了她一定会像卑贱书生写的那样,成为《被情人蹂躏的岁月》。祝你嫁个世界上最丑的老公,夜夜疯狂日日蹂躏,直到惨绝人寰,惨不忍睹,生不如死。
黄衫女子抬脚踢了踢到在一旁的周伯通,“嘿!嘿!死了没有啊?想不到大名鼎鼎的老顽童这么容易对付,看来江湖传闻并不可信,根本没有传说中的那么厉害。”
贱男叹了口气说:“你们不明白,他和我一样,准备让你们做人工呼气呢,我看还是算了吧,就这小子那张臭嘴肯定熏人,说不定三天都吃不下饭。”
欧阳不凡把眼一瞪:“费什么话?来人!把这小子和地上的老顽童拉起来关进大牢,明天外面凌迟,我们一起观看饮酒作乐。”
说话间早有两名穿着奇装怪服的蒙古大汉飞奔过来。将剑南一把拉住三五下捆了起来。剑南不但没有反抗,口中反而不住对那黄衫女子道:“妹妹记住,我叫夏建楠,千万别记错啊,改天请你喝茶,那个什么?你叫什么名字?多大了……”本来想问问她手机号码和QQ号的,后来一想还是算了吧,这年头人脑都吃不饱,更别提电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