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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然是蔷薇,就不要逞强说自己是玫瑰。
在老板看来,燕夜之是不可能在一个月的时间内学会的。
尘倌人红了可是比卖艺的清倌人挣的钱多得多了。
老板看好燕夜之的姿色,认为若是慢慢培养接/客的经验,一定能为他赚来大笔的收益。
燕夜之的房间
“什么破手机?居然卡的这么厉害?”燕夜之好不容易休息了一会儿,想打开手机玩会儿游戏,没想到这几天手机一直都是待机状态,没有关机,所以悲催地卡机了。
燕夜之用手指头猛戳屏幕,没有反应,滑动,也没有反应。
燕夜之气愤地抠开手机壳,把电池重新安了一下,开了机,总算不卡了。
打开百合游戏,【要问为什么打开这款游戏,是因为手机里目前只有这一款游戏。哈哈~】燕夜之悲催地读起档来,他觉得女主一号也挺悲催的,明明喜欢女主二号,却因为女二太迟钝,所以告白了也被当成是开玩笑。
结果玩到这儿,他就过不去了啊!
燕夜之关了机,想着省点电,他这几天学得都快死了。
用一句话概括就是——把他一辈子的精力都用到这上面来了。
万恶的老板!!!!!!
燕夜之趴在床上,手里捧着一本书,身边也全是书,摞的高高的,有一种城墙的即视感,把他围在其中。
燕夜之这几天真的是用生命来学习,琴棋书画歌舞,样样都刻苦钻研,不会就问,不怕丢脸地在人前跳舞。当然,这几天,老板没有过来看他,是因为不相信能有什么进展吧?
燕夜之脑子聪明的很,很多东西一学就会,不理解的问过先生差不多也能明白,实在不会的就躲在屋子里自学,或者和小倌们共同探讨。
由于燕夜之在为人处事方面很擅长,所以很快就和周围人打成一片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