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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章 一别千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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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这才放下心来。

如今若是面对家破人亡,我想欧阳定一定无法承受的起。

晚饭的时候,欧阳家的亲戚都聚在一起:弟弟,弟媳,2侄子,侄媳,门口的2女孩则是欧阳定的侄孙女了。与我们一一见面,娓娓称谢。而欧阳定入坐主座,摸着胡须,老大为怀。

其乐融融,不慎多喝几杯,东倒西歪。

足足做了3日米虫,我才随着欧阳定去县衙登记,看着在欧阳族谱里添上欧阳蝶兮四字,心花怒放。于是摆了酒宴,认了欧阳定做干爹,我得意洋洋地揪住小侄孙的羊角辫,颇有小人得志的形态。

我吩咐容华掏钱资助欧阳家建瓦盖房,雷蒙几个劳心劳体,做起了苦力。而我则带着两个侄孙女翻墙爬树,掏鸟蛋,逮水鸭,闹的整个桃花村鸡犬不宁。

雷蒙头痛不已,等喝过上梁酒,就忙不迭跟欧阳定辞行。

我满腹不乐意,还是被雷蒙拎上了马车。离开之际,取出2颗夜明珠赠与2堂嫂,嘱托以此作为侄孙女出阁时的嫁妆。

此去经年,一别千里,不知何时才能重逢?离别人和送行之人皆是泪湿衣襟。

桃花已谢,春红匆匆。

独怜幽草涧边生,上有黄鹂深树鸣;春潮带雨晚来急,野渡无人舟自横。

由湖口摆渡,逆流而上,进入湖北,直奔河南洛阳。

走了欧阳定,少了一个人唠叨总感觉缺了点啥。我的心情也像这盛夏的天气,忽晴忽阴。雷蒙说我看他的眼神忒犀利,能扎出窟窿。

天气又闷又热,丫丫的弟弟又吐又泄,我们只好找一户农家住了几天。

离开桃花村的前一天,欧阳定有意无意提点了我几句:

“一个姑娘家最好不要太要强,太骄傲,若是将来遇见一个同样性格的男子,怕会是一场离散的悲剧。”

他在示意我和雷蒙吗?作为一个穿越者,要跟这个时代的女子一样嫁鸡随鸡,嫁狗随狗,那才是真正的悲剧。而雷蒙,是否真能成为我相伴一生的良人?或者他也会和这个时代的男子一样,三妻四妾伤透我的心?

这个问题无比现实,搅得我心硬生生的疼。

午后的盛夏,热的汗流浃背,我挽着团扇找树荫乘凉,后院的大榕树下,丫丫的弟弟睡的正香,雷蒙则坐在一旁,挥汗如雨地为他打扇。听到脚步声,抬起头来,见是我,微微一笑,眉间开朗。

对于一个小丫头的弟弟能这般怜惜,也许是为讨我的欢心,也许是出于同是天涯沦落人的同情,可是完全不能抹去他的善良和真心。我静静地走过去,为他举袖 擦汗。

我们都不是感情的预言家,我们也许会自私会倨傲,可是今日的我们都交出了真诚,倘若有一天,发现彼此真的不适合,也绝不会留下一丝遗憾。

“雷蒙。我蹲下来:到了洛阳,你打算做什么?”

“还没想过。”雷蒙停下手中的蒲扇:“蝶儿,你呢?”

我认真的看着他的眼睛:他的眼神清澈无比,仿佛能让人一眼见底。却在此时因为我的注视而带着微微的紧张。

他在紧张什么?怕我会舍弃他,后者怕我会嫌弃他?难道在他的内心,也会跟我一样忐忑不安?

“雷蒙,以后我们会在一起吗?”我很小心的问。

“会的。”他温柔地执起我的手:“蝶儿去哪里,我就去哪里。”

“到了洛阳之后,我会选择经商。你觉得可以吗?”我知道在清代,商人的地位并不高尚,更何况我乃一介女流?

雷蒙一顿,凝眸看我。随即嘴角一挑 :“这应该由我们男人来。”

果然——我微不可闻的叹息。

雷蒙吻了吻我的额头,把我搂在怀里。他身上有浓重的男人气息,熏得我昏昏欲睡。

丫丫和我们马上打成一片,14岁的小姑娘理应像她这么没心没肺,笑起来如同一串银铃。小七常常有事没事地找她说话,甚至不眠不休地照顾她的药罐子弟弟,殷勤备至,色狼之心昭然若揭。

丫丫姓高,弟弟叫高文希,在这个男尊女卑的年代,丫丫只能叫丫丫。好吧,名字是父母赐予的第一份礼物,我不能随便剥夺。

是的——我不能左右别人的命运,别人的思想,但是我却能主宰自己的人生,灵魂的交错,让我再能重活一次,难道又要重蹈覆辙,被男女之间的感情羁绊一生?

洛阳城就在眼前,触手可及。我的心无比坚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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