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果正感到万分头疼,不知该怎么回答时,谭晶晶就直截了当地坐下,对着于果正色说:“你要是没听清楚,我就再说一遍:我——喜——欢——你——!从第一次见面,你站出来为我拦下那帮调戏我的流氓开始,我就喜欢上你了,不,我爱上你了!”
于果确实只知道童雅诗对自己的确有意思,但并不清楚谭晶晶也喜欢自己,顿时真的表情错愕。
旁边吃饭的男人们无论年老年少,高矮胖瘦,看到又来了一个波涛汹涌的白肤美女加入,并且大喊“我喜欢你我爱你”,看来都是冲着中间坐着的那个年轻小伙来的,都是相当地羡慕嫉妒恨,不明白为什么这看上去普普通通的小子怎么会这么好命。
随后,谭晶晶就像示威似的看看左右两人:“雅诗,还有这位我不认识的美女,你们俩应该不喜欢他吧?真喜欢他的话,就该像我这样大声说出来,没必要藏着掖着。”
童雅诗和路晨都是自尊极强的人,她俩面面相觑之后,到底还是没有勇气直说,她俩倒不是不想说,只是怕一说出来,什么都不存在了,弄巧成拙,反而不妙。
但她俩又有不同之处。
童雅诗是想要放长线钓大鱼,慢慢培养感情,而且她已经暗示得很明显了,只需要等到真正水到渠成的那一天。
而路晨处于最弱势,她一来没有表达过,二来自己和于果认识最晚,而且童雅诗和这个大奶牛都很漂亮,家境似乎也不比自己差,这真是麻烦了。
可她最为倔强,这时候产生了逆反心理,偏偏站起来说:“我呢,和你俩不一样,我和于果只是普通的朋友,既然你俩喜欢他,那慢慢聊,我就不打扰了。”
于果忙说:“路警官,这次主要是为了请你吃饭,你别生气……”
“我觉得你最好有个明确态度,”路晨一字一顿地说,“又不是旧社会,你可不能脚踏两条船,雅诗是我的好姐妹,我了解她,你还是选择她更靠谱一些。”她很看不惯谭晶晶这种甩来甩去的走路方式,就像生怕别人不知道胸大似的,其实她不知道,胸大到一定程度的女人都是这么走路,这是没办法,并不是有意为之。
这分明是向谭晶晶宣战,谭晶晶起初听到“路警官”三个字时,心里一突:“是警察?”也有些敬畏之感,但猛然听路晨对自己没什么好感,原本的敬畏感也就一扫而空,按捺不住火爆脾气,一挑眉毛叫道:“你那意思就是说我不靠谱?你了解我吗?就这么下定论?”
童雅诗也并没有反驳路晨,她当然希望于果能像路晨那样,选择自己。她也真的认为,自己的确是三个人中最靠谱的一个。
路晨傲然道:“如果一个女人真喜欢一个男人,那关键看怎么去用行动打动他,而不是冒冒失失这么唐突地就说出‘我爱你’这样的话,太轻率了。”
她又趁机凝视了于果一眼,于果一愣,他看得出这一眼也饱含着深情,绝不是看战友的眼神,心想:“怎么会?她……难道也喜欢我?”
他并不自卑,更不盲目自信,虽然不至于不相信会有这么多美女同时喜欢自己,却也不是很在意。
只是,他不想去伤害这些人品都不错的姑娘。
这时候他突然觉得,要是自己再不表态,始终这么含糊其辞,反而会害了她们。他无论动手还是穿越,杀伐决断,飞扬果决,可以说毫不迟疑,遇到感情这种事,也不应该不爽快。即便当着这么多人的面,也许会让她们都下不来台,但长痛不如短痛,还是说了为好。
于是,于果郑重地说:“童总,路警官,小谭,咱们都是朋友,我就实话实说。今天出来一起吃饭,只是朋友的聚会,没有任何别的意思……”
路晨性子强硬,虽说脑海中还有一个声音在提醒自己“别老是说这些决绝的话,你本来就是最弱势的一个,你得让于果明白你也喜欢他”,但她宁肯后悔,也绝不在嘴上服输。
想到这里,路晨便讥讽道:“大侦探,真看不出你还是大情圣,你以为谁都跟这位小谭姑娘一样这么花痴呢?这位小谭姑娘和雅诗到底是为什么来,我不知道,但我真的只是来和你聚聚。既然已经聚了,吃不吃饭不重要。”说罢就要走。
于果心想:“是不是女人都是这样,一旦生气就立即翻脸?”他忙伸手道:“请等等,听我说完。”
三人都面向他,于果近在咫尺地看着三张绝美的容颜,也确实难免心神激荡,可他还是坚持定下神来,肃然道:“各位都是我的好朋友,有句话我跟童总说过,再要是不跟你们说,就很不公平。我有女朋友,所以……”
路晨和谭晶晶都震惊莫名,不同的是路晨一脸羞愤的样子,仿佛是于果侮辱了她一般,而谭晶晶则看得出只是惊了一下,接着就显得无所谓,在她看来,只要没结婚,那就只不过多了一个竞争对手罢了,不算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