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人嘛,首先得有事业,同时还得有担当,关键时候能够站出来——不管是展现自己的才华,还是为百姓鸣不平,在陈青云这类老辈人看来,那都是君子应尽的本分。
现在陈曦的改变,就更加让陈家人惊喜了。
所以,他们也就选择暂时无视木岚这个“癞蛤蟆想吃天鹅肉”的家伙,在上门市机场,顾瑾兰就算看到了这厮亲吻自己的女儿,都以大毅力咬着牙,才没有让家臣揍死这个胆大包天的“色狼”!
这么一来,面对陈曦楚楚可怜的目光,陈永骏夫妻俩,以及陈青山老爷子相互对视,最终还是选择了妥协。
名字嘛,其实无所谓啦,陈曦丫头愿意接手家族传承,那才是最紧要的。
……
岚曦出版集团的成立,也意味着木岚的《诛仙》马上就要出版了!
可就在此时,木岚遭遇了作者生涯的第一次大危机。
《诛仙》已经写到,在苍松道人里应外合之下,魔教大举进攻青云山,掌教道玄真人祭出诛仙剑,大败魔教。
道玄真人担心主角张小凡为魔教所用,最后将诛仙剑奋力劈向了他,在这紧要关头,碧瑶念出了痴情咒,以一身精血化为厉咒,替张小凡挡下了诛仙剑阵,自己却烟消云散。
可以说,这是全书最大的**,也是《诛仙》最凄美的篇幅,主角张小凡也因此性格大变,叛入魔教。
木岚的笔力是完全没有问题了,如果没有其他事情,他每天都要开启梦幻时间阅读两小时。
在梦幻时间丧心病狂的高效率之下,这个世界的经典、传世名著,他已经看了一小半了,而且还是全部领悟、记住的那种,写作水平可谓突飞猛进。
如今的木岚,就算是不开启梦幻时间,也能混个网络小说大神吧?
加上他融合了这具身体宅男的细腻灵魂,写这一段凄美的大**,其煽情程度、催泪效果,强出了原著何止百倍!
然后,书友们就完全受不了了,木岚也迎来了粉丝的第一次大暴动——
“呜呜呜……木岚哥哥你个大坏蛋,还我碧瑶姐姐,呜呜呜……心里太难受了,干嘛写得那么好,那么感人嘛,眼睛都哭肿了……”
“奋斗北漂,你给姐听好了,限你两天之内把这段剧情改了,不然——啊,求你了,姐都要哭死了,碧瑶多好的女孩啊,你怎么狠心!”
“王八蛋作者,以后再也不看你写的东西了,退粉,简直太可恶了,一晚上都没睡好觉——麻蛋,也怪自己手贱,干嘛要凌晨看啊!”
“岚哥,你这样不地道啊,你经常跟我们说做人要励志,要阳光——可你这作品这么黑暗,这么‘治愈人心’,这样真的合适么?”
“岚哥,你搞毛啊,怎么把碧瑶给写死了,你是不是不想活了!”
“哇哇哇,气死我啦,姓木的,我要跟你单挑——你输了就要改剧情,我输了立马闭嘴,男子汉大丈夫,说到做到!”
“我勒个擦,据说岚哥就住在京城,有没有知道详细地址的书友啊,大伙儿一块去堵他家的大门,简直太可恶了!”
木岚其实很理解书友们的想法,因为在那个时空,当初他也曾被这段情节气得不行,甚至在《诛仙》完结之后,仍旧对于碧瑶是否会复活都一直耿耿于怀。
更何况这个世界的《诛仙》,要火爆无数倍,凄美的描写同样震撼无数倍;
自己如果不好好处理,让读者把那股怨气释放出来,还真有可能酿成事端——好吧,木岚主要是怕被人堵门!
于是,他登陆博客,开始写了起来——
(我擦嘞,这书数据好凄惨的说,有没有好心人给个打赏,100书币也行啊,加点动力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