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是,到底找不到严万勇,没有及时抓获他,反而让他有了再次作案的机会。而且这次作案,虽然抓获了他的同伙,却又让他逃脱了,真是一个狡猾的罪犯!
对于一般人而言,别说杀人了,就是犯罪也很难下得去手,而他严万勇,原来并没有犯罪前科,一旦在池州杀人以后,捅破了那层人与魔之间的窗户纸,转瞬间变成一个嗜血的杀人狂魔了!
萧云天给池州刑警中队长王广昆挂了个电话,说了说他看到了B级通缉令的问题。王广昆回答,他也看到了这条B级通辑令,与来火市警方简单地联系了一下。因为长期没有找到严万勇,王广昆就将严万勇的信息录入到了全国在逃人员数据库之中。
这回来火警方抓获的严万勇的同案犯,又查知严万勇也参与了作案,再一搜索在逃人员数据库,发现严万勇绝非善类,原来已经涉嫌杀过人,这才感觉到事情重大,遂上报省厅,再层报公安部申请了B级通辑令。
现在这个严万勇已经在两省两地犯下了命案,按照刑事诉讼法的规定,案件由犯罪发生地或犯罪结果发生地的公安机关管辖,也就是说池州警方和来火警方都有管辖权。
在这种管辖权产生冲突的时候,怎么解决呢?一般来说,都是由主要犯罪地的公安机关管辖。现在在池州杀死一人,在来火杀死两人,按说该由来火警方管辖比较合适,但在抓获犯罪嫌疑人之前,一般都是各自侦查各自的。除非等到哪一个先抓到犯罪嫌疑人了,就会要求另一方移交卷宗。
另一方虽然不情愿,但也得移交。对于因移交产生纠纷的,如果同一个省的两个市,就是省公安厅决定,如果是不同省的两个市,就由双方各自的上级,也就是双方的省厅,上报公安部拍板决定。
因为公安机关虽然没有实行企业一样的绩效考核,但还是有一定的考核指标和指标体系的。对于抓获这样的重大杀人犯,不仅解决了破案指标的问题,而且经济上会获得一部分奖金,政治上说不定还有嘉奖甚至还可能因此立功。
实际上,公安机关内部对于抓获不同的犯罪嫌疑人都是“明码标价”的,抓获轻刑犯能获得多少奖金、抓获重刑犯能获得多少奖金。这也是无奈之举。因为公安机关属于政府部门,不能和企业一样,随着效益不同收入有涨有落,而是死工资,干多干少一个样,干好干坏一个样,这样就严重的损害了干警的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
当然,你可以说人不能光为钱活着,或者说选择了公安就选择了清贫,或者说抓犯人就是你的份内之事,这些大道理都是虚伪的,人自然不能只为钱而活着,谁也不甘于清贫,但君子爱财、取之有道,不贪不沾不爱贿,凭借自己的本事增加收入,这是谁没法说不字的。
破案件、抓犯人,始终是一件危险的事情,刑警们平时都很辛苦,案件发生不分白天黑夜,就是凌晨两点,案发了,也要第一时间赶赴现场。所对,对于抓犯人发奖金这件事也不应有太多非议。
现在令萧云天没想到的是,几个月后,主战场竟然移到了海东市境内,来火警方和池州警方最终向海东警方移交了全部卷宗。最后所有的卷宗加起来,竟然都有半米多厚!
看着B级通辑令的发布,萧云天想,如何才能将这潘多拉魔盒重新关上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