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来如此!
林峰见到了不远处地上躺在血泊中的罗斯,便是知道了为何催眠戒指忽然中断了,原来是被人打死了。
催眠戒指再厉害也催眠不了死人啊。
然而,罗斯的旁边,蹲着一个浑身湿透的年轻人正在抱着脑袋瑟瑟发抖,林峰仔细辨别了一下,确认了这个人就是胡润元的儿子胡力,便是一点点的靠近了过去。
现在医院大厅内,已经是乱作一团,不少的医护人员以及一些患者都仓皇逃跑着,毕竟这些人只是普通人。
现在是一个绝佳的机会,林峰几步就挪到了胡力的跟前,拍了拍他的肩膀道,“走,跟我走……”
“你。你是谁?”胡力抬起头来战战兢兢的问道。
“我是你爸爸……”林峰咧嘴一笑道,“委托我来救你的!”
林峰这个时候还有心开玩笑,这心得多大呀?
胡力听到是自己爸爸让人救他的,当时也不那么害怕了,跟着林峰一点点的跑出了医院。
可是两人刚上了车子,就见到一个身穿皮衣皮裤的女子从医院内逃了出来,而身后的一帮火狼帮的人也是紧追不舍。
林峰虽然心地善良,乐于助人但是现在这种情况上来看,他还是觉得尽量少惹麻烦的好,推动档位、油门,车子便是飙飞了出去。
不过,那女子速度也是奇快,生命都受到威胁了,不免也是爆发出了自己的潜力,她三步并做两步,一下就踩踏在了车子的后保险杠上。
“这妞太烦人了!”
林峰咕哝了一句,继续加大油门,他现在到不是想要把后保险杠上的女人甩掉,因为再不快点开,那些火狼帮的人就会把他们也当成靶子了。
林峰说这妞烦人是有原因的,原本他都设计好了,让罗斯进水牢带人出来,然后神不知鬼不觉的就把人救了,自己也乐得轻巧。
可是这妞出现竟然直接打死了罗斯,而这还不是最烦人的,她竟然搭上了顺风车,这不是引火上身嘛。
林峰的车子一路狂奔直接向着加达镇外而去,因为他知道加达镇大部分都是火狼帮的人,如果留在加达镇那么很有危险被他们发现,所以,离开这里是最好的打算。
枪声停止了,不过取而代之的是一辆辆追上来的车子,幸好那个后保险杠上的女人还不是只会惹麻烦,她时不时的扣动扳机倒也是给那些追来的车辆带来了不少的麻烦。
嗖!
林峰开上了公路,这里的公路要比国内要宽要好,开起车子来速度也是奇快,没一会儿的工夫后面就没有了动静了。
嘎吱!
林峰将车子停下来,打开车门跳了下去,看着身穿皮衣皮裤的扎着马尾一脸稚气未泯女孩,沉吟道,“杀手新秀枪王血玫瑰?”
“你是?”
血玫瑰握紧了手中的枪支,谨慎的问道,毕竟能知道自己名字的人很少,所以她不得不防备是不是自己的敌人。
“如果你没受伤的话我真想揍你一顿。竟给我惹麻烦,好了,现在摆脱火狼帮的人了,你赶紧从这里的山路离开吧!”
林峰掉头上了车子,他可不想多管闲事了。
然而,血玫瑰竟然也是打开了车门钻了进去,坐在后排座椅上拿枪指着林峰道,“我的腿受伤了,跑不了多远还是搭你的顺风车吧!”
“我最讨厌别人拿着枪对着我了!”
林峰扭头咧嘴一笑,下一刻他表情突然凝滞了,迅速出手一把就将血玫瑰手中的枪变换到了自己的手中。
血玫瑰只觉得手腕一痛还没明白发生什么事情,一把黑洞洞的手枪已经顶在了她的脑袋上。
“枪王也不过如此嘛。不过你还年轻以后发展的空间很大!”
林峰这时候又咧嘴一笑,将枪丢了回去道,“既然遇见你了算我倒霉吧,不过你可别再拿枪顶我脑袋了,再有一次我真就发火了!”
血玫瑰接过手枪便也不再言语了,她知道对方的身手要比自己好很多,不然也不会在自己还不清楚状况的时候就被人抢了手枪啊。
号称枪王的血玫瑰,从自己手里丢了枪,她不但没觉得丢人,反而是觉得这是一个警钟。
所以,她决定离开了加达镇回去之后,就暂时不接任何任务了,专心的练枪和她的老前辈,叶千蝶一样,成为真正的枪王,做到杀手排行榜第一的位置!
刚才被火狼帮一路追来,胡力都一直提心吊胆,深怕再被抓回去,而此时刚刚松了一口气就见到血玫瑰拿枪顶着林峰,因此,他再度的一口气没上来差点吓晕过去。
不过,幸好林峰的身手好,几下子就把枪夺了过来,胡力这才是放心了下来,他看了看林峰说,“谢谢你,等你带我回国了我一定让我爸爸奖励你!”
“奖励,给几千万的奖励?”林峰咧嘴一笑问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