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霜月满脸羞红,蜷缩在座椅上,把脑袋埋进膝盖,假装什么都听不见。
林羽鸿愣了一下,忽然想起来:“糟糕,是那个带刺的警花妹!”
想明白这点,林羽鸿就知道,为什么她会发大火,说出“格杀勿论”的话。那是因为,当日在酒店,为了拖延时间,曾经挑逗她挺胸撅屁股,犯下了滔天罪孽。
“报应啊,这就是报应啊!”
林羽鸿心中后悔莫及,自己和秦霜月,今天原本会一往情深、一日千里,一发不可收拾,可现在……一切都毁了!
外面又传来声音:“我给你们十秒钟考虑,倒数一结束,立即开火,把你们轰上天!十、九、八……”
好家伙,这个嫉恶如仇的警花妹,该不会玩真的吧?
看到一动不动,在座椅上扮鹌鹑的秦霜月,林羽鸿只得硬着头皮,打开天窗跳出去。
出人意料的是,外面既没有闪烁的警灯,也没有严阵以待的大军。至于想象中那些戴着头罩,手持冲锋枪的突击队员,更是半个也木有。
林羽鸿正在四下张望,忽觉脑后生风,连忙伸手,将偷袭的棒棒抓在掌中。
“警花妹,是我!”
来者正是凌薇,她一招失手,武器被人夺去,正在心急火燎。听见熟悉的称谓,立刻瞪大了眼睛,一脸惊诧道:“高手,怎么会是你?”
林羽鸿满脸含笑,正想说话,突觉全身一麻,不由自主地打起哆嗦。低头一看,胸前竟然嵌上了一枚,冒着蓝色火花的金属球。
“我嚓,你……你竟然电我!”
凌薇连忙扔下手里的泰瑟枪:“不好意思,走火了。高手,你没事吧?”
林羽鸿将金属球远远扔开,余电未消,身上又是一阵抽搐,脱口而出道:“没事个蛋咧!你让我电一次试试!”
本是随口说说,可没想到一根筋的凌薇,竟然真的捡起枪,递给林羽鸿,脸上带着“你电吧,你电吧!”的神情。
林羽鸿真是苦笑不得,手掌按上她的脑袋,轻轻揉了几下:“你这么乖,我怎么舍得电你,算了。”
凌薇脸蛋一红,还没说话,从车内传出一阵咳嗽声,很刻意、很假的样子。
车内的秦霜月,心头火苗乱窜,“坏小子,刚刚还在对本大小姐甜言蜜语,转眼就对其她女孩子口花花。幸好我矜持端庄,把持得住,没让你占到便宜,否则岂不是亏大了!”
听见车里的声音,凌薇目光流转,看着林羽鸿,又瞟了瞟车子,露出不可思议的神情。
今天晚饭后,凌薇溜达到街心公园,期盼能再次见到林羽鸿。可却意外在角落中,发现了一辆熟悉的车子,正是让她在同事面前丢脸的老对头。
本想使诈将对方从车里骗出来,把雌雄大盗一网打尽,可万万没想到,里面坐着的,竟然是自己最崇拜的江湖侠士,武林高手!
刹那间,凌薇三观尽毁,整个人凌乱了。
林羽鸿连忙抬手:“停,警花妹,我知道你在想什么。好吧,反正被你人赃并获,我就全交代了。”
说着拍了拍车门:“总裁大人,出来吧,见见咱们的老朋友。”
秦霜月手忙脚乱地整理衣服,挽起长发,重新补妆。用小镜子看了看,自我感觉十分良好,这才款款下车。
这两位,一个娇柔妩媚,一个英姿飒爽,在见面的瞬间,两人都是一愣。
看到身穿黑色晚礼服,气质优雅,容颜绝美的秦霜月,凌薇顿时两眼放光,眸中流露出惊羡的神色。
而凌薇一身宝石蓝警用衬衣,也完美衬托出她的勃勃英姿。这是一种青春动感,活力四射,对生命充满热爱的阳光气息,让秦霜月看得暗暗赞叹。
林羽鸿认为,她们俩,一个是未来老婆,一个是红颜知己,而且性格相似,肯定一见如故,成为好朋友。
可林羽鸿哪里知道,美女这种生物,是一个奇怪的物种。即使两人互相欣赏,但也只能做对手,不可能成为知己。
“你好,秦霜月。”
“你好,凌薇。”
两位美女双手紧握,四目相对,两对美眸之间,仿佛有电弧在空气中来回穿梭,发出“噼里啪啦”的声音。
林羽鸿还以为她们一见钟情,感慨道:“唉——百合无限好,就是生不了,可惜呀,可惜!”
两人同时扭头:“住口!”
听完事情的经过之后,凌薇恍然大悟:“这么说来,你们不是绑架勒索,只是追债而已?”
林羽鸿点点头,自吹自擂道:“我们这叫替天行道!”
凌薇竖起一根手指:“还有最后一个问题。”
“呵呵,你尽管问。”
凌薇深吸了一口气,胸脯剧烈起伏了两下,声音充满令人不寒而栗的气息。
“这么说来,那天在酒店,你骗我扭腰撅屁股,后来又……摸我的胸,都是在耍我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