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是这名字日后要改了,既然朱姓不方便,又容易想到朱姓皇族上去,改别的朱茉露又不同意,这最后只能直接改称了茉露,好在听在耳中却是个莫字,也不算稀奇,只当了孙元化收了义女,大多数人未想太多。
至于对这些事略知一二的,如张五郎等几人也早早的被发了封口令,至少不要在短时间内透出风声去。
到了婚嫁当日,自然是按照朱子家礼,朱子既为朱熹,《家礼》本为朱熹所著,写的都是些家俗礼节,书成于北宋,有明一代从洪武年间起就以朱子《家礼》为婚嫁迎娶的标本,虽然略显繁杂,却也是庄重端庄。
方生当初的惊骇之言既是想按着现代婚礼的进行方式,从简而已,他也不崇拜基督,所以连圣父圣子圣灵都免了,打个啵就好,只是听在孙元化耳中却是不客气的挨了一顿骂,朱茉露更是羞红到了耳根,这个方大哥!只差直接说了进洞房了,连亲密之事都能直接拿出来说,岂不是羞涩人也。
既然朱茉露反对,最后自然得按照孙元化排的步骤来,繁琐是够繁琐了,方生不禁抱怨古代娶个正妻都是件苦命活,可这娶妻却不是说累就能不娶的,至少有人给他安排妥当,少不得辛苦一遭后进了洞房,那可就苦尽甘来了。
红烛之下是个蒙着盖头的美激ao娘,高高的凤冠撑得三四许高傲,娇小的身躯却是瑟瑟发抖,看的方生有几分好笑,娶了新娘入了洞房,这新娘却在发抖?究竟是个什么事来着,莫不是王老虎抢亲不成?哈哈。
方生为自己的想法徒添的几分好笑,只是这般良辰美景,方生却忍不住想起那些前世看到的洞房趣事,这看着看着,竟然心中有了几分躁动,立时伸出手去,就想掀开来红盖头来。
可方生的手却扑了个空,他微微有些一怔,只听到一个悦耳的声音轻声又满是娇羞的道:“夫……夫君,我们还没未合卺。”
“对啊。”方生抽回手轻拍后脑勺,恍然大悟,合卺一词既是,卺是飘之意,把一个匏瓜剖成两个瓢,新郎新娘各拿一个,用以饮酒,就叫合卺。
合卺自然就是交杯酒的意思,合卺这一词本是周礼,如今传承下来后从宋开始就以‘两盏以彩结连之,互饮一盏,谓之交杯。饮讫,掷盏并花冠子干床下,盏一仰一合,谷云大吉,则众喜贺,然后掩帐讫。’
既是喝完酒才可以行房的意思,虽然文字优雅,却也依旧是那么个意思,但交杯酒却也是不得不喝。
可这次是方生却是想起旧日看过的一个场面,大约是记忆里那些打开了红头巾,新娘却是并非是所娶之人的笑话。
此时想想,除了那些许好笑外,倒还有三分的心酸,这你嫁我娶,虽然天理伦常,本该如此,可这最可怜的莫过于嫁人的女子了,可不是人人都能上错花轿嫁对郎的,交杯酒一喝,女子若是再也逃不过,只等乖乖的当上一辈子的贤妻良母,若是有所逾越,怕是男子情重还好,可若是薄幸之人,一纸休书最对不起的莫过于已为人妻的女子。
方生取过酒杯,环过那个微微有些颤抖的女子的臂膀,将合欢酒伸进了红色的头巾里,轻微碰到的女儿家的肌肤,方生的手感觉到的却是那女子微微的颤抖,甚至连那脸庞都羞红透了,红到了脖颈,不停的往下散布,怕是要红到那绣花鞋底了。
方生想起绣花鞋,忍不住去看了一眼,却是一双天足,但也并不显得太大,而是显得盈盈一握,娇小而灵巧般。
此时的茉露却已经软下了身子,几乎有小半个贴在了方生的身上,头上虽然还是凤冠和头巾,余光也能看得到方生的大半举动,眼看他望向自己的纤足就再没反应,茉露顿时心乱如麻,莫不是夫君不喜欢她的天足不成?
这双天足也算来之不易,从北宋开始女子裹脚之风便开始盛行,到了南宋更是达到了变态的顶端,大明赶走了蒙古人后,自然是更要事事恢复汉家礼仪,这裹脚之法也被大肆推行,扬州瘦马就是从此而来。
只是朱茉露身为郡主,又是当今鲁王最疼爱的一个郡主,平日娇惯的很,当初朱茉露吃疼不肯裹也依旧被逼着裹脚,最后还是鲁王妃看不下去,一哭二闹这才使得鲁王府的郡主保住了这双天足。
方生感觉怀中的朱茉露身体微微一僵硬,哪能猜不到她想哪去了,只得宽慰的笑了笑,道:“茉露不要乱想,夫君最不喜欢的莫过于裹脚,夫君只是欢喜我家的茉露未曾裹过脚而已罢了。”
“来,喝了这杯合欢酒。”方生不再徐茉露乱想的机会,朱茉露也就放下几许忐忑不安的心来,轻轻的抿着方大哥!哦,不!是夫君手中的酒杯,抿了几口算是尽了。
小脚方生自然是不喜欢的,他又不是什么封建残余,心里也是再正常不过的男人,在古人看来可人的小脚那可不是现代人的嗜好,那些四个脚趾头黏在脚背的所谓小脚在方生看来奇丑无比,别说漂亮,恐怕连让他方生方某人看一眼的勇气都欠奉。
因为实在太丑了!
酒毕,便是掀开红巾,拿下凤冠。
所谓凤冠大多是指彩冠,一般也只有皇家嫁娶方才允许用凤钗为冠,茉露是鲁王府的郡主,自然有资格用上凤钗,头上的彩冠自然也就是凤冠了,只是色彩斑斓的有几许的晃眼。
“夫……夫君,还请帮奴家拿下凤冠。”茉露低着头轻声地羞道,耳朵上的嫣红一颤一颤,随着娇小的身子骨抖动了几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