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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已经不是阔绰可以形容了,根本就是完全把叶孤城当爹供养了!
“其他房子不用看了,就那套一千一百万的就可以,登记手续会不会很麻烦?”
“不会不会,你可以先入住,手续之类的东西,我们帮你全部处理好,保证没有任何差错。”
叶孤城点了点头,看向洛雨桐:“雨桐,要不要搬来这边住?”
“不用了,这儿离公司有点远,不是很方便。”
洛雨桐头摇的像是拨浪鼓:“金窝银窝都不如自己的狗窝,我在那边已经住习惯了,暂时没有换房子的打算,叶孤城,你还是别麻烦别人了,人情债不好还。”
“这点小钱,钱江不会那么在乎。”
叶孤城转头看向张琳,笑着问道:“你刚刚是不是坚持说一定要住在蓝湾小区?”
“对,我就是要住在这儿!”
张琳点了点头,依旧是昂着头:“你大概是想要把这栋房子送给我,以此来博取洛雨桐的好感吧?”
“你这种舔狗还真是没有半点底线,不过我勉强也可以接受这一套房子,反正就当是洛雨桐送给我的呗。”
“我什么时候说过这房子要送给你了?”
叶孤城耸了耸肩,开口说道:“你不是要住在蓝湾小区吗?这栋房子我买了,你每个月给我交五千块钱的租金,我就让你住进去呗,反正这房子对我来说也就是个猪狗窝,总得给需要的人住吧?”
这一番话,嘲讽的意味很浓。
有意无意的在炫耀,也毫不掩饰的把张琳形容成了猪狗。
这可是把张琳给气的差点吐血,她长这么大哪里受过这种委屈?
“你是在开玩笑嘛?我想要住在蓝湾小区,还要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