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莫非’让霍得华突然神经一紧连忙堆下笑来解释:“对不起,我不是舍不得这钱,只是从来没这么花过。一时不习惯而已,以后就好了。”
吴媚儿收回头来道:“钱这玩意生不带来死不带走的,千万不要为了它呕气伤心,别做守财奴。”
霍得华满脸笑笑应承着吴媚儿走出西餐厅,暗下里却私想:“穷怕了的滋味你是不会懂的,当真急起来一块钱都能难倒堂堂男子汉,要我真的分得了一百多万也不屑在乎这点钱了,问题是人家警察早都收走了。”
霍得华随吴媚儿来到停车场,他的本意是送吴媚儿一程,吴媚儿坐上驾驶席后却探出头来喊:“上车啊?”
霍得华愣了一下,吴媚儿又诡异的笑着对他说:“你不想知道另外一半是什么吗?”
原来刚才吃饭的时候霍得华问吴媚儿叫他吃这饭是不是庆祝他活着,吴媚儿说一半,另一半却一直没说。
霍得华带着忐忑不安的心情上了吴媚儿的跑车,吴媚儿撇了一眼霍得华那惴惴不安的模样,只见他两只忧郁的大眼睛愣愣的望着前方,似乎忧愁极了,吴媚儿憋不住嘴角弯了,随即便驾车离开了停车场。
跑车开了约有半个小时左右,直接从西区开到了南区,南区虽不如西区那样高楼林立,却是外来人口主要的居住地,因此在这一片生活的人口比较多,各类市场比比皆是,非常繁华。
吴媚儿驾车来到一处路边停下,这处道路两边都是琳琅满目的商铺,有卖烤串的,有卖衣鞋的,也有卖烟酒的,路过的行人也挺多,算是一条充满了大杂烩商品的步行街吧。
吴媚儿打开车门下来望着轿车对面的一家商铺,霍得华也跟着她下车来随着吴媚儿的视线看去,只见那处商铺门头上挂着四个黑底金色大字,名为“金典当铺”,招牌下面就是两扇厚实的玻璃推门,边框也是清一色的金色金属包裹着,非常气派,那玻璃被擦得几乎反光,窥一眼店铺内的情况却是灯光明亮,富丽堂皇,再一仔细周围的这些店铺,马上就觉得他们的装修很不入流了。
“喜欢吗?”
霍得华对这间店铺的注意力被吴媚儿突然冒出来的一句话打散了,连忙收回目光低下头来暗想:“不就是瞟了两眼吗?吴媚儿为什么会问出这样的话来?难道我说喜欢她就能送给我不成?”
吴媚儿望着霍得华那副尴尬的样子,又散开脸蛋弯下嘴角说:“跟我来。”
吴媚儿笑着就朝前往那店铺里走去,霍得华愣了一下又跟上去,当他随着吴媚儿来到这间当铺里面才发现,外面看着不大,里面可宽敞多了,一共分为上下两层,一层有个长方形的大柜台横在大厅中央,柜台上全是亲一色的涂金色的铁柱子,看起来同古代的当铺差不多,柜台也是清一色的红木构成,瞟一眼都知十分高档,唯独墙边有一扇也是涂金色漆的铁门可供出入,简而言之这里的布局同银行差不多,但是更偏重于古代风格,左右两堵墙面上都表着中国古代的山水画,风情游游古色古香,靠柜台右边的尽头有一处红木雕花的台阶直上二层,远远望去,两扇房门紧闭,想来应该是会客室或者办公室吧,仰起头的霍得华不觉被头顶上的那个中式灯笼大吊灯吸住了眼光,里面发出的暖光映红了灯笼的四壁,也映红了这古香四溢的当铺里。
站在柜台后面的是一个戴着老式眼镜双鬓发白的老头,但见他手里正拿着一件玉镯子仔细的琢磨玩味着。
此人名叫梁有知,从事典当行业了半辈子,凡是过他手的物件总能最后卖出一个只赚不赔的价钱来,因此大家又叫他梁金眼,许多相熟的人都只记得他叫梁金眼却不记得他的本名。
梁金眼抬头一看,吴媚儿正踏进门来,吴媚儿他当然认识,是BOSS钦点的办事者,她到如同BOSS到,而吴媚儿身后的这个青年他看起来却面生,按理说这么机密的地方吴媚儿不会带闲人来,想必这个青年能被带到这里肯定是有重要的事情吧。
梁金眼放下手中的玉镯子,摘下老花眼睛,走到柜台旁的那扇金边铁门旁推开,而后满脸堆笑的来到吴媚儿的正面迎着双手作揖。
“吴姐来了怎么不提前通知一声,老夫真是有失远迎啊。”
这老头从柜台后走出来了霍得华才看清楚,原来他穿得是一身灰色的长袍啊,如同古人一般,加之老头说话也带古味儿,霍得华不禁对这个人好奇起来,认真的盯着他。
每次梁叔这么念着这番台词出来总能激发出吴媚儿也古味的兴趣来,眼下只见吴媚儿一欠身便捏着嗓子回道:“梁伯不必拘礼,您都可以做我爷爷的人了来点头哈腰的不是折煞奴家吗?切莫,切莫。”
霍得华被吴媚儿这尖锐的声音闹得头皮发麻,再望着她那副做作的样子简直心里发慌,连忙侧脸过去避开。
梁金眼知道每次见面吴媚儿都喜欢同他这样开玩笑,连忙散开作揖立起背来说:“英雄不问年纪,吴姐是我的领导就该受得这份尊敬,不知今日因何事来?”
梁金眼已经是年过半百的人,多少年的风雨他正是靠得一份谦虚谨慎才走脱出来,因此为人谦和,行事圆满,深得金占山喜欢才能一直把持着自己的爱好混得这份收入颇高的好工作,故而相当有礼,处之悦心。
吴媚儿知道梁金眼的秉性,也不同他开这无聊的玩笑下去,把一旁的霍得华拉到梁金眼的面前拍拍他的肩膀说:“以后这位帅哥就是这里的经理了,梁伯可好生扶持照顾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