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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六十九章 律法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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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法部以原刑部相关部门为班底,组建后重新审核原有之律法条文,律法部乃律法之制定机构,而刑部和各级府衙则是律法之执行机构。日后,等到新法正式实施时,朕会再将大理寺独立出来,这样就形成了律法的完整体系,律法部司职制定、解释以及宣传律法条文,也即是立法机构,而刑部及各级府衙则属于执法机构,负责拘捕违法之人,最后再由大理寺及相关部门根据律法进行裁决。如此一来,各部门各司其职,互不干预,其目的就是健全律法体系,以防其中某个环节因为人的缘故而错伤好人。”

古代,尽管对于重犯的判决需要层层审核,但其源头基本上都在州府县衙,加上通信不便,除非遇到极其负责且又有经验的上司重审,否则很容易受到人为因素的影响,导致冤假错案层出不穷。更何况,古人的法制意识淡薄,以权势欺人的情况屡见不鲜,因此,海无影希望将整个司法分离,以减少人之行为。

“皇上,臣明白。”

“崔爱卿,有关新律制定之准则,朕认为有三大要点。”

“请皇上指示。”

“首先,国家之主体是人,因此,律法的制定将本着以人为本的基本准则,比如,朕认为可以彻底废除酷刑,又比如对于执行死刑的方式也可尽量减少。第二,律法乃国家行为,必须公正、公平、公开,内容要简明、周详,使得我朝的百姓都能明白。第三,必须以证据为断案之唯一,重物证,轻人证,以防人之谎言,对于这点,朕再重点强调一下,律法制定和实施的目的是让人们拥有敬畏之心,是防止人们轻易犯罪犯法,而不是惩处罪犯,所以,文德新法之准则务必要做到,‘宁可放过一个坏人,也不可冤枉一个好人。’

事先得到过海无影指示的崔胤点头道:“微臣谨遵皇上旨意。”

“好,有法可依,有法必依,让我朝之百姓养成这样的习惯。律法部在进行重修条文时,要吸取前人律法的优劣,还要广泛听取不同阶层的意见,并且需要广而告之。同时,各位爱卿,你们作为朝中重臣,需要以身作则,千万不要以身试法。无论是谁,上至皇亲国戚,下至黎民百姓,犯律者都需按律处置,而且,知法犯法者,罪加一等。”

“是,皇上,臣等遵旨。”

“当然,朕也知道,这些年来,由于连年战事,导致朝中拮据,国库空虚,各位爱卿,你们的俸禄不增反降,这一点乃朕之过,等我朝经济复苏后,朕会提高各位之俸禄,让大家都能过上好日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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