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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两百七十章 谈论婚俗周邦雁礼 半推半就墨翟成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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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得杜宇径直走了过来,武维义便让墨翟是先行退下,然后亦是迎将过去。两人碰面,将他们的各自情况简单交流了一番。

武维义根据之前经过观察,原本已经是明白了几分。如今听到仰阿莎如此说,便更是令他确信无疑。墨翟和仰阿莎如今显然已是有了夫妻之实,不然依着仰阿莎这般性格和年纪,又岂会轻言婚嫁之事?

武维义听罢,不禁是扼腕道:

“哎……只是……他二人这般的年龄……这该如何是好?”

杜宇听得武维义此言,却颇不以为然,与之辩道:

“二八正值破瓜之年,他二人虽是略有不及,但也足可谈婚论嫁。”

武维义闻得杜宇此言,这才是反应过来,原本依照西周礼制,确实是“男子二十而冠,冠而列丈夫,三十而娶。”(将头发全部挽至头顶结为发髻,戴上保护发髻的小帽子“冠”)。女子则十五岁为“及笄”(也是将头发梳理为垂于脑后的发髻),可许婚,二十而嫁。(《春秋谷梁传·文公十二年》)。

按理说,男女未达到成年年龄是不得成婚的。但其实,实际情况却并非如此。

据考证,这个时代的男子十五六岁、女子十三四岁成婚本是常态。而当时的法律也大都提倡早婚,例如于此时稍晚一些的越王勾践,曾明令“女子十七不嫁,父母有罪,男子二十不取,父母有罪。”(《国语·越语》)而在百年以前的齐桓公称霸之时,亦是明令“丈夫二十而室,妇人十五而嫁。”(《韩非子·外储说右下》)

所以,若是依照当时的实际情况来看,墨翟和仰阿莎这个年纪,其实已经达到通婚的标准了。

对于杜宇而言,这些更是习以为常的。武维义毕竟是现代人,脑海中根深蒂固的想法是男子不到二十二,女子不到二十,便是不能结婚的。甚至在他看来,这之前的谈情说爱,基本跟耍流氓没有区别。因此一时之间,没能反应得过来。

“嗯……这倒也是,既然如此,那么……我们便依照宇儿的意思,替他二人做下这个主了?只是……此等大事,于此操办是否又太过于简陋了一些?”

武维义并不清楚如此做是否合适,是以如此问道。而杜宇则是继续说道:

“婚配乃是终身大事,草草了事必然不成……眼下墨小弟如今是无亲无挂,认下你这个兄长,自然可以视你这个长兄如父。因此,你替他做得这个主倒再合适不过。至于仰阿莎,宇儿在僰寨初遇阿莎妹妹之时,便已结金兰之谊。是以若宇儿勉为代为长责,待日后再向巫主大人和柯迩二哥言明,亦算是有所交代的……只是,如今形势又不容我们给他们办得一场体面的婚礼,只得是一切从简,先替他二人将此事正名下来才最为要紧。”

由于柯迩震西的缘故,杜宇称柯迩遐义为二哥倒也无不妥,然而柯迩遐义的女儿仰阿莎又跟她是以姐妹相称,确是有些不伦不类的。不过眼下他们只管各论各的,倒也不必太过纠结。其实,要说武维义也是有类似的情况,自己的小兄弟如今要与遐义兄的女儿成为婚配,细论起来,倒也是颇为有趣。

“既然宇儿你这么说,那么便就此说定,容武郎再想想,此一番礼数究竟是该如何处置……”

武维义伸手摸了摸自己下巴,便在此时,空中响起大雁的鸣叫声,武维义灵光一闪,冲着不远处的戌僰叫唤了一声,并是借来一副弓箭。

武维义手持着弓箭走到墨翟身边,但见墨翟也不知究竟是在想些什么,竟是宛如未觉,只蹲在那里直直的愣出了神。但见他虽是离了洞口甚远,但目光却不时往洞口瞥去,眼神中满是关切之色。武维义咳嗽一声,墨翟这才是回过神来,忙道:

“兄长?……”

武维义无奈道:

“贤弟你可已是想明白了?”

墨翟颇不好意思的低首言道:

“翟……还在想……”

武维义闻言,却是嗤笑一声,将手中的弓箭是硬塞到了墨翟的怀中,并是说道:

“那你便不要再想了,拿着这弓箭,只需射下一只大雁来,便算是于你戴罪立功了!”

墨翟抱住武维义直塞给他的这一副弓箭,却是有点发了懵。但是听到“戴罪立功”四字,立即是忙不迭地点头应道:

“诺!……此事简单,翟这便去!”

杜宇亦是看得真切,本想上前询问,谁知此时大家亦都是闻言围了过来。只听戌僰更是张口便甚是莫名的问道:

“猎雁这种事,僰前往即可,又何须劳烦墨小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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