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际上,张晓华之前已经通过MV听过王靖雯的声音,没得挑,十分满意,不过作为一个歌手,光有好听的声音还不行,必须得具备优良的形象,除非是幕后歌手,不打算抛头露面。
而这个王靖雯虽然有一副无可挑剔的嗓子,但在形象上张晓华实在不敢恭维,她这副打扮要是晚上出去走一圈,任谁见了都会以为遇到鬼了呢。
尤其是她脸上的那层粉底,其厚度估计就算有人拿刀砍她,都不一定能伤到她的脸,惊艳却又庸俗,着实难登大雅之堂。
假如她一直保持这个形象,那么就算张晓华有把握捧红她的歌,也没有把握捧红她的人。
所以,张晓华除了要给她一个下马威之外,还要彻底改变她现在的形象,不求她以风骚惊天下,但求她以清纯动世人。
“你真想唱这首歌?”张晓华明知故问,目的自然是想给王靖雯一点颜色瞧瞧,顺便把她彻底驯服,只要她能接受自己的考验就行。
“是,我想,非常想。还请张老板给我这个机会,如果将来我红了,我绝不会忘记张老板的知遇之恩!”王靖雯目含坚定,毅然决然的保证道。
张晓华轻轻一笑,沉默不语,缓缓扭头看向了门外。
望着那如倾盆而下的滂沱大雨,张晓华脸上不经意间浮出一抹坏笑,沉吟片刻,便是以那勒令的口气道:“好,你先去外面站着,什么时候让雨水把你脸上的浓妆冲没了,咱们再谈合作的事情。”
“请问张老板,您……您这是什么意思?”王靖雯满头雾水,着实不明白张晓华这是什么意思?
自己是化了妆,可这和唱歌有什么关系?
唱歌靠的是嗓子,又不是一张脸,两者根本就是牛马不相干啊!
张晓华没有解释,也没有必要解释,他要的是王靖雯的彻底服从,而不是她对自己的质疑,当下一脸淡漠的道:“你去,还是不去?如果你去,那么你还有机会重新走进来,到时候咱们还有得谈。可如果你不去,那就不好意思了,恕我不能把这首歌的演唱权交给你,现在不会,以后也不会。因为我不喜欢不服从我的人!”
张晓华把话说到这里,王靖雯也终于明白了他的意思。
他那最后一句话,已经说明了一切。
没有办法,为了拿到那首歌的演唱权,王靖雯只能选择无条件的服从,于是在众目睽睽之下,她缓缓去到了门外,站定在了风雨之中。
很快,她便被淋成了落汤鸡,脸上的浓妆亦是被雨水渐渐冲淡,里里外外尽数湿透,而那薄如蝉翼的连衣裙则是紧紧贴在她的肌肤上,仿佛已是与她融为一体,使得她那副近乎赤裸的玉体更是清晰可见,看得袁大同他们差点没有血崩,就连艾玛都忍不住竖起了大拇指,暗赞这个女人的身材实在是太好了,真是叫人羡慕嫉妒恨!
透过朦胧的雨幕,望着那在风雨中亭亭玉立的女人,张晓华也是不禁叹为观止。
不得不说,这个王靖雯虽然比不了地球上的那位王大女神,但她身上却是有着几股特殊的气质。
她可以像玫瑰一般惊艳,也可以像梅花一般冷傲,同时还可以像百合那般清纯,给人感觉很多样化,算是个可造之材。
但前提是,她必须得遇到一个伯乐,而张晓华认为自己正是这个伯乐。
即使张晓华很清楚,像她这种女人是非常善变的,不过也不用太担心,只要她能帮公司打响名声就可以了。
一旦公司有了名气,就不是自己去挑明星了,而是那些明星应该来公司排着队让自己挑,如此一来,既能节省时间,又可以专心和袁大同他们创作更多的歌曲,可谓是一箭双雕的好事。
总而言之,到目前为止,一切都尽在掌握之中,接下来要做的,就是要借这个王靖雯,迈出通向巅峰的第一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