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啊啊啊,哪来的小姑娘,真漂亮啊!”矮个子大约与潮笙的年岁不相上下,见到潮笙,风一样跑过来。
“曾苏,别胡闹。”
陌生的声音,带着成年男子的稳重,又隐隐含了笑意。
就在此时,房门被推开,白衣男子走了进来。那个叫曾苏的被拦在外头,想从白衣男子的胳膊下钻进屋。
“你们是谁?”
她望向那白衣男子。他唇边笑意淡淡,给人一种温和的亲近感。她不由得怔住了。是不是京城的男子长得都很好看?救她的公子是,眼前这位也是!
他有着令人如沐春风的和气,头上束了冠,那代表已经成年了,一张脸线条如同雕刻出来。天庭饱满,眉如卧蚕,眼似星辰,眼窝略有些凹陷,眼睛深遂神秘,颇像西域番族人。
但他又有着股一读书人的温儒气质。
傅明琛向潮笙表明身份,“受王爷之托,来替姑娘看诊。”
潮笙只听到“看诊”二字,激动地道:“你是来给雪秀看病的么!太好了,她在那里!”
她引着傅明琛到雪秀床榻边,曾苏从背来的箱子里拿出脉枕,帮雪秀把手放到脉枕上。
傅明琛只号了一边的脉,便翻雪秀的眼,仔细地询问病发过程,以及此前大夫用药。傅明琛好看的眉紧紧地拢了起来,“耽搁了。哎!本不应该到这样严重的。”
潮笙听他的话像是能诊出雪秀的病症,“那可还有救?”
“尽力试一试,能不能活,就看小姑娘的命数了。”
傅明琛开了方子让曾苏去取药,又命潮笙把雪秀衣服脱了,仔细检查身体是否有被虫子叮咬的痕迹。
潮笙面颊发红,“她……你……你要看么?”
傅明琛见她窘迫模样颇可爱,莞尔道,“男女有别,哪怕她还年幼,我自然是不能看的。所以,你来检查。仔细翻看每一处肌肤。找到了叮咬痕迹,将她用衣服遮住,只留被咬的地伤口给我看。”
“哦。”潮笙按她的吩咐,把雪秀全身上下都检查了一遍,发现在耳后,小腿上有两个黑点。
将雪秀遮盖严实了,叫傅明琛来看。他看了看伤口,又拿放大的镜子仔细地瞧了瞧,“不出所料。不过,你说最先退了烧,后来又烧起来,这些天一直高烧未退,是么?”
“是。”潮笙怔怔地望着傅明琛。
此前在顺丰城见过很多大夫,那些大夫大多年纪都比较大,诊断方法也很娴熟,可都不如傅明琛如此自信从容。
他似乎很有把握,雪秀会得救的吧?!
“你,”他抬眸对上她的视线,“叫什么名字?”
“潮笙。宁潮笙。”
“嗯,潮笙,点个蜡烛来。”
大白天点蜡烛?潮笙按照他的吩咐照做。傅明琛接过烛台,吩咐潮笙抱住雪秀的头,微微抬起,然后将蜡烛递至耳朵下烘着。“抱好了,别让她被蜡烛烫伤。”
潮笙用力点点头,细瘦的手臂,紧紧地撑住雪秀的力量。
烘了约莫快一刻钟,潮笙满头大汗,手也开始颤抖。她咬着嘴唇,喘着气问:“为何要烘耳朵?”
傅明琛专注地盯着,再坚持了半刻钟,毫无所获,便让潮笙休息片刻,将雪秀翻另一面,接着烘另一边耳朵。
傅明琛将蜡烛移至耳朵下,才道:“若我没诊错,雪秀应当是被蜱虫咬了。此前你所给我看的两处伤口,只有耳朵下边的是被蜱虫所咬。但她反复高热不退,应当是蜱虫钻进她的耳孔了。”
潮笙恍然大悟!原来他是要利用蜡烛的光和热,将蜱虫引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