坐在土鳖附近的富少和新秀们,都在低声交谈,说些商业上的事情。
看到刘诗韵走了过来,一个个都露出和煦的笑容。
他们的心思很简单,不管刘家出没出事,刘诗韵都是一等一的大美人。谁不想在她面前,留下一个好印象呢?
结果很悲惨,他们一个个完全都被忽略。
“喂,你怎么来这里啦?”刘诗韵看他吃得那么香,不由就想发笑。
“还不是担心你啊。”萧风头也没抬,继续啃鸡腿。
很简单的一句话,刘诗韵心里有些温暖,莫名的有一种想哭出来的冲动。
见刘诗韵没有回话,萧风抬了抬头,看到她抿着嘴,眼眸里亮晶晶的样子。
想了一想,他有些心痛的把啃了一半的大鸡腿,递给了她:“你个吃货,中午肯定没吃饭吧。饿得都快哭出来了,喏,这个大鸡腿给你吃。”
我擦!
这个土鳖干了啥?
包括王岳在内,所有人看到这一幕,都惊掉了下巴!
你这土鳖在这种严肃场合,啃个大鸡腿也就算了,你还把大鸡腿递给刘诗韵一起啃……这特么也能将就一下算了,可这个大鸡腿,你特么都啃了一半了啊!
你这土鳖的层次,果然已经到了……传说中“无敌”境界吗?
刘诗韵不把大鸡腿砸你脸上,都算她好脾气啊!
所有人都暗暗发笑,想看这只土鳖出丑!
这种情况下,刘诗韵这样一个芙蕖般的女孩——根本不可能在他们面前,在这种场合,去吃一个被人啃了一半的大鸡腿!
看那油腻腻又布满咬痕的大鸡腿,她甚至连伸手接一下,都完全不可能!
“刘诗韵要是把这半个鸡腿吃了,我的‘王’字就倒过来写!”王岳信誓旦旦的,对身边一个富少说道。
“尼妹啊,王字倒过来写,不还是王字吗?”该富少是个实诚人。
“那我就吃掉我脚上的这双皮鞋!”王岳一向很自信。
刘诗韵鼻子可爱的嗅了嗅,然后——
她接过大鸡腿,张嘴咬了一口。
这两天她一直在担心,担心她爸妈,也担心萧风,食欲也不太好。来这里之前,确实没怎么吃饭。
现在看到萧风也在这,忽然像是有了依靠,心里轻松了不少。
闻着鸡腿的香气,肚子马上饿了起来。
她也不嫌弃被萧风咬过,接过鸡腿就吃了起来。
半分钟都不到,她既快又文雅的,把半个大鸡腿啃得一干二净,还一脸没吃饱的样子……
哎哟我擦!
她,真吃了!
这土鳖——碉堡了!
从刚才就一直暗暗鄙视某土鳖的富少和新秀们,全看傻了眼!你望望我,我看看你,眼里全是不敢相信的神色。
等他们反应过来,心里开始后悔哀嚎。
原来刘诗韵喜欢吃鸡腿!为啥我的衣服口袋里,就没藏一个大鸡腿啊?
王岳也傻了!
傻傻的愣了半响,他想默默走开。
“哎,王哥。你说要吃掉脚上这双皮鞋的!”该富少是个实诚人。
唰!
幸灾乐祸的目光,全部落在他身上。
作为一个商人,无信而不立啊!
“你马勒戈壁!”王岳哭丧着脸,把皮鞋脱了下来。
然后,他张大嘴,把鞋头往嘴里一塞,吭哧吭哧嚼了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