詹姆斯.邦德很少栽在女人手里,或者说目前为止没有过,除了维斯帕.琳达。但他知道维斯帕是真心爱他的,所以这不能算在栽女人跟头的败绩里。如果真有,那一定是他假意投降,而且,这得要看对方是否能引起邦德的兴趣,他本人当时是否雅兴大起。
“我说了,我要听的是实话。”反正,不会是今天就对了,邦德没有兴致跟刚成年的小孩子周旋。不管她要做什么,邦德已经没有耐心,要怪就得怪黑寡妇,“你应该知道外面的温度只有华氏十二度(零下十c),到了晚上会更冷,你不会想要在外面过夜对吧?”
邦德没有心情,但林兰却有,她现在真是爱死威胁游戏了:“我说了实话你却不信,这就没办法了嘛。”男人虽然离她近在咫尺,但对方的每一寸肌肤都散着防备,而不是他语气里的暧昧低沉。
只不过,林兰早已从中看出破绽,并且,她还闻到了邦德之前使用的沐浴液的香气,竟是和史蒂夫用的一个牌子。
“詹姆斯,你还是少抽点烟吧。”林兰虽然将他的病情夸大了些,但也不完全是瞎说,“如果你真的想多活几年。”男人的确因某种打击影响着多数内脏器官功能,又因为他长时间抽烟和酗酒,累积了太多隐患在身体里。加上邦德的精神常年高度紧张,如果拿托尼跟他比较,前者简直是健康天使的代言人。
屋子里充斥着香烟的余味,邦德起码在这个地方连续抽了整整两盒烟丝。想必在几小时前,他为了将味道驱散想了不少办法。但林兰嗅觉敏锐,依旧能闻到从墙壁里散而出的讨厌人的味道,有些是以前的,有些还很新鲜。
因为邦德用的沐浴乳和史蒂夫是一个牌子,所以林兰才会“好心”的给予提醒。
然而邦德却不这么想,他向来防备所有人,包括枕边人。他现在的枕头下都还放着38口径的手/枪,每晚邦德在入睡前的最后一个动作就是把右手放进枕下摸索,直到触到了金属枪柄,才能安然入眠。
“我数到三。”邦德道,“告诉我你到底是谁,谁派你来的,要做什么。”
他顿了一下后开始倒数。
邦德不认为这样对待一位可爱的女士有什么失礼之处,或者神经过敏,自己是一个受过严格训练的特工人员,而眼前的女士让他倍感威胁。虽然她看起来好像很无害,但这样的假象邦德见多了,正是由于他对自己生活的每个细节都很警惕,才能活到现在。
哪怕女孩儿身上的香气格外好闻,也不能打消邦德想要弄清楚她身份的想法。
等等,香气,他不记得在让女孩儿进门前闻到过任何味道。
“冷静点,先生。”反观林兰,却是惬意的喝了一大口杯子里的红茶,“我真的是你的保镖,你是位私家侦探,打算着手一个危险的案子,有人随时会要你的命,而我是来保护你的。”
邦德也许真的会把这位东方脸孔的女孩儿扔到门外,因为他已经数到一了,虽然从这个角度俯瞰她的睫毛很长,粉色的嘴唇充满诱惑,并且皮肤光滑,自己不该做这种残忍的事。但起码得让她在门外待一分钟,因为林兰的谎言对他而言简直太可笑。
他是“007”,在邦德的职业生涯里都是他在竭尽所能的保护别人,而眼前的女孩儿却说是来保护他的。
但詹姆斯没有笑,依旧是冷酷无情的表情和没有温度的声音:“小姐,你恐怕连自己都保护不了。”他开始朝她的脸靠近,带着一点邪恶的眼神,一只手已经背在身后,并且紧握枪柄。
“你最好别再靠近,不然它会咬你,而我还得为你解毒,很麻烦的。”
邦德感觉到脖子一凉,好像被一条冰冷的绳子缠住了颈项,耳边传来“嘶嘶”声。
蛇!?
“别动哦,保持这个姿势,挺帅的。”林兰轻轻动了一动手指,翠蛇便将头立了起来,与邦德来了个面对面,“打个招呼吧。”
邦德几乎毫不犹豫地肯定这是条毒蛇,它的颜色绿得亮,红色的眼睛就像死神的瞳孔,它居然神不知鬼不觉地爬上了自己的背:“她是你养的?”但邦德不想表现出太过惊惧的样子,那会很难看,“不冬眠吗?”
“他是男孩儿。”林兰从邦德空出的右侧离开了座位,然后将蛇收了回来,“不跟你玩儿了,其实我也没有要玩儿,是你在疑神疑鬼。”
“我叫林兰,是神盾局的罗曼洛夫特工介绍我过来的,他说你正在调查一起恐怖袭击案,需要有人保护。”林兰想了想,继续道,“她还说你最近身体状况欠佳,希望我顺便做你的私人医生,我不知道你这边是什么情况。”
“娜塔莎给你说,我是私家侦探?”邦德的脸上冒出细微汗液,他还没有改变动作,而是缓了一阵后才坐到了刚才林兰落脚的位置。但这次,他直接将手/枪拿在了手上。没有上膛,也没有将枪口对准任何人。
“哦,看来你刚才就是想试试我,原来你也是娜塔莎联系的。其实你是什么职业我倒不在乎,我也不会问。我只想顺利完成自己的任务,保护你不受伤害,替你调理不太健康的身体,时间是半个月。”
“你不怕自己找错了人,我是冒名顶替的,你都不认识我。”邦德依旧没有放松警惕。
“我相信娜塔莎,她说是这里,就是这里。”
邦德笑了:“你居然会相信她?好吧,那么,如果我真是假的,你要怎么做?”
“这很容易,干掉你就好。”
于是,邦德默默地将枪上了膛。
“别紧张,我是说笑的。”林兰马上道,“我相信我要保护的对象就是你,你也是真的。”
“凭什么相信。”
“不凭什么,女人的直觉。”林兰指了一指放在桌上的合同,“那上面把我们的合作内容写得很详细,我推荐你最好现在就看,如果你执意不需要我,我现在是可以离开的,但我还是建议你先看了合同再下逐客令。”林兰做事很少靠直觉,她的准确判断向来靠的是敏锐的感官,邦德至始至终都没有透露出一丝杀气,虽然他现在好像有点不高兴,但即便凶器在手,随时能给林兰来一颗子弹,从邦德骨子里散而出的也仅仅只是不高兴罢了。
邦德不喜欢被女人摆布,而林兰却在威胁他后还对他指手画脚,邦德当然不会乖乖就范:“我想我不需要你,你可以走了。”
在这样的大雪天,赶走一名可爱的少女不会给真正的绅士带来快感,邦德只是觉得应该给对方一个教训。哪怕让她出去感受新一轮的降雪也好,反正她也走不远。
“你确定吗?”林兰听她这么说的时候,倒完全没有任何不满,她连眉头都没皱一下,音量也没提高,“如果我离开这里,那么我们的合作就取消了,若是你还想跟我继续合作,可就要收钱了。”
邦德注视着对方那双狡猾、清澈的眼睛,做了个请的姿势:“我确定,小姐。”他在她身上找刚刚那条绿色的毒蛇,却一无所获。
林兰点了点头,没再多说一句话,将手里的杯子搁在桌上,便拖着两箱行李准备出门了。邦德看了看她单薄的穿着,倒是很贴心的丢给她一件自己的黑色长风衣,但林兰没有领情,而是对他展露出意味不明的笑容后,说了一句再回。
邦德做事习惯于了解周围所有的一切后再着手去布局,了解自己,了解敌人,甚至于了解自己的搭档,那是保证自己能活着完成任务的基本保障。而眼前这位,他全然陌生,不但如此,林兰的行为举止包括谈吐都让他觉得奇怪,如果是以前,邦德可能还会继续与她游戏,也不会把她赶出去,但今天不行。
倒也不反感,他从不反感漂亮姑娘,哪怕是敌人。
可能两分钟后门外就会有敲门的声音,最多三分钟,就像先前那样又轻又柔的。然后他会为那位年轻小姐开门,接着就会看到一张鼻头被冻得通红的可怜兮兮的面孔。
林兰的眼睛很明亮,有点像维斯帕,但没她惊艳绝伦。
邦德突然觉得自己似乎解决掉了一次大危机,他把枪重新放回桌子下面,站起身后,摸了摸被蛇爬过的后颈,起码有一点他可以肯定,林兰的职业确实跟生物有关。
不过,黄色的室内灯光和心不在焉的思绪让他忽略了一件事,林兰从外面进屋之前,就没有挨冻的表现。
他拿起了那份可笑的合同,随意地翻看着。
邦德喜欢单干的原因是,不用在意自己的搭档是什么性格,是否容易相处,会不会给他的任务拖后腿。而如果真的必须合作的话,他期望这个人能听他的话,既不愚蠢,也不要有野心,有野心是最糟糕的合作对象。
林兰显然不够资格做007的搭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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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兰此时正坐在之前那位热心女士的家里,享受着温暖的热可可带来的美妙滋味,还有一只漂亮的金毛寻回犬坐在她的旁边一直专注地盯着林兰手里的杯子。漂亮的黑眼珠充满了渴望,就像在说“嘿,它看上去很好喝,也给我来点。”,金毛犬吞咽了好几次唾沫,但林兰却无动于衷。
“真是太过分了!”那位女士又为林兰端来一盘现烤的曲奇,“身为你的舅舅他怎么能够做出这种事,简直是种族歧视,他该上法庭,你不用担心,我丈夫是律师,他能为你打赢这场官司!”
林兰以哀怨的口吻回道:“谢谢,如果不是你,我早已冻死在街头了。”
她从詹姆斯.邦德家出来后只拐了个转角,就遇到了在大街上撒开腿奔驰的成年金毛寻回犬,它趁着主人把门拉开一条缝的时候“逃”了出去。它当然不是冲着林兰去的,只不过,林兰正好在金毛的必经之路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