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晓雯自然看出了叶徽的心意,让她和朱迪在叶臣面前争奇斗艳。不管叶臣是不是偏向着她,她都没这个兴趣。
可朱迪听见后,兴致似乎更高了,热情地说:“夏小姐,试一试嘛,你喜欢哪件?”
夏晓雯实在不擅长委屈自己,捧别人的场,遂说:“不好意思,哪件我都不喜欢,我不喜欢穿旗袍。”
朱迪拿着旗袍,失望地说:“这么漂亮的衣服,你竟然不喜欢,真是太遗憾了。”
夏晓雯嘴唇抿出一丝笑,说:“好与不好,全在个人的心意。这就像你喜欢金条,我喜欢草,标准不一样,没什么遗憾不遗憾的。”
朱迪歪着脑袋想了想,丝毫不介意地说:“夏小姐说得很有道理。那就麻烦你们等一下,我去试衣服。”
朱迪走进试衣间后,叶徽跟老板聊天,谈起很多小时候跟着母亲来店里做旗袍的事儿。
叶臣走到货架前,目光在衣架上逡巡,最后拿起一件孔雀蓝色的披风。披风上的刺绣灵动逼真,手感绵软温暖,幅面宽大,周边坠着长长的流苏,复古又时尚。
“这披风不错,你去云南的时候可以带上,晚上山里风大。”
夏晓雯淡淡扫了一眼叶臣手里的披风,说:“不用了,大姐已经送了一件披风给我。”
她毫不犹豫的拒绝,以及眼神里的冰冷不禁令叶臣愣了下,迟疑了片刻儿,他才把披风放了回去。
这时,朱迪推开更衣室的门,从里面走出来,站起镜子前,转身问:“臣,好看吗?”
夏晓雯先扭头看去,叶臣看着夏晓雯,然后也扭头看向朱迪。
的确很美,朱迪是中美混血儿,精致漂亮的五官,完全360度无死角,无论从哪个角度看,都很完美。
此刻儿,她穿着一件藕粉色的刺绣旗袍,越大显得皮肤白皙胜雪,高开衩的设计露出修长的美腿,前凸后翘,玲珑的曲线一览无遗。
夏晓雯看着朱迪,由衷地说,“很漂亮。”
叶臣淡淡地说了句不错,温凉的嗓音里透着漫不经心。
可朱迪似乎并不在意,脸上依旧挂着单纯的微笑,指着身上的旗袍说:“毕业典礼上,我穿得就是藕粉色的旗袍,可惜宴会上撒了红酒,中途又换了晚礼服。”
叶徽笑着走过来,抬手点了点朱迪的鼻子,说:“你啊,就爱臭美,不过也的确很美。”
叶臣似乎着急离开,不时地抬起腕表看时间。然后自顾自的选了几件送给教授的礼物,让店员包装好。
“朱迪,这是我送给davs教授和夫人的礼物,麻烦你捎过去。”
朱迪看着叶臣手里的礼物,不接反问:“怎么没有我的礼物?你不能偏心吧,我父母都有礼物拿,为什么我没有?”
叶臣被问住,随即指了指店里的东西,说:“你随便挑。”
朱迪扬起唇角笑了,双手放在胸前,眼睛盯着叶臣,说:“我就要这件旗袍。”
叶臣:“……这件应该是别人定做的。你要是真喜欢,可以让老板给你做一件,不过估计需要等很长时间。”
老板精神矍铄地走过来,说:“这位小姐跟这个旗袍有缘分啊,尺寸穿上刚刚好。这件旗袍是去年一位老顾客给女儿定做的,后来女儿得了厌食症暴瘦,穿起来松松垮垮,俨然没了旗袍的韵味。
即使花钱买走,也是对旗袍的浪费。我把定金退给了她,衣服一直挂在店里,等着它的有缘人。”
朱迪开心地问:“您的意思是,这件旗袍可以卖给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