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突然起身,在自己的茶几上摆好了宣纸,自己为自己磨墨,提起笔,略微思考了片刻,然后挥毫,在宣纸上,笔走龙蛇。
现在的人都喜欢把书法当成是一个艺术,可是他们忘记了,自己的老祖宗留下了毛笔字,其实就是为了写字来传递信息,给别人看的,把一个最应该普遍的东西,变成了一个艺术,把一个最普通的东西,当成了致富手段,还谈什么造诣?
鸣凤的字很秀气,一看就是女孩儿写的,但是如果仔细看的话,就会现,什么才是真正的“外筋内骨”。
很简单的两诗。
《满江红》
季琯灰融,盛寒里、梅香乍放。马革裹尸男子志,虎头食肉通侯相。更胸中、十万拥奇兵,人皆仰。腰金印,垂玉帐。忠胆锐,雄心壮。倚辕门几望,北州驰想。且倒长江为寿酒,却翻银浦千寻浪。算时来、一笑洗胡尘,迎天仗。
《从军行》
烽火照西京,心中自不平。牙璋辞凤阙,铁骑绕龙城。
雪暗凋旗画,风多杂鼓声。宁为百夫长,胜作一书生。
好一个“宁为百夫长,胜作一书生”!
她走出了房门,脸色有些难看,看着正在布置着下一步工作的,第一次见面的金珠子,心中有些打鼓,这个强悍的女人大概也不知道辰逸那边生了什么事情吧?
鸣凤走上前去,看着金珠子在川蜀地图上的勾勾画画,还有地图旁边的一个《计划书》,她拿起来,一目十行的过了一遍。
金珠子知道这个鸣凤绝非等闲之辈,问道:“看看,还有什么要补充的地方。”
“很好,严内松外,第一步收买人心,第二步培养心腹,第三步培养王牌战队……只是,计划很大,但是执行起来……需要人才。”
金珠子挑起轻笑,道:“如果不是有你,我还真不敢做这样的计划。”
鸣凤只是礼貌性的笑了笑,道:“你一点儿都不担心辰逸?”
金珠子闻声停下了手中的笔,只是停顿了一下,就又开始勾勒,道:“担心他做什么?”
“我们现在所做的一切,不就是为了他吗?”鸣凤问道。
“呵呵,小女孩儿到底是小女孩儿……”金珠子抬起头,笑道:“人呐,一辈子,总是要做一些事情的,有的人做一件事情,为了某一个人,那会容易变成汉奸,如果是单纯的为了这件事而去做,那就是真正的有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