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底层干部
在上世纪六七十年代的农村,人民公社作为政社合一的组织,是国家最主要的基层组织,书记是人民公社的主要领导。在人民公社之下,有大队,大队支部书记是大队的主要领导。在大队之下,有生产队,生产队队长是生产队的主要领导。而生产队作为人民公社的基本核算单位,也是最基本的劳动单位。生产队长可以说是一个职务最小但却权力很大的真正的芝麻官,也是最底层的干部,他们管理着全生产队所有社员及其家庭的所有事务,大到中央和上级文件的贯彻执行、上级分配任务的落实完成,小到社员家里的家庭事务,生产队长都要过问。每天派工派活,安排生产任务,则更是生产队长的天然职责。在实行农村合作社的体制下,每天早晨、上午、下午的三场劳动,具体做啥,哪些人去做,做到什么时候,做这些活评多少工分等等,都需要生产队长一一安排明确。生产队长对谁好一点,就可以名正言顺地安排轻松一些的活路,上面有什么补助之类的,也可以理直气壮地找理由多给一些;如果生产队长对谁家不满意或者是谁把他得罪了,就会吃大亏。不仅上面有什么补助之类的不给你不说,在派工派活时,还会专门安排重活、脏活、累活给你,你就是有意见也无从泄。生产队长可以上说全中国最小最小的芝麻官,但对于处于最底层的农民来说,这个芝麻官的作用却是非常非常巨大的。
而生产队长作为最小最小的芝麻官,理论上讲,是由本生产队的全体社员选举产生,但实际上,多数时间是由公社或者大队指派。当然,指派的人多数是和公社或大队干部关系密切的人或者是和公社或大队干部有关的人。因为在上面有人支持甚至撑腰,也不存在能力不能力的问题,有问题解决不了时,可以找大队甚至公社的干部来解决。
朱家所在生产队的队长叫赖吴立,已经干了多年的生产队长了。此人五十多岁,家中有一女两儿,老婆陈得清是一个好吃懒做的邋遢女人。因为男人是生产队长,就基本上没有到生产队去劳动过,但家里也一塌糊涂,成天就知道吃好的穿好的。生产队的社员们都知道她家因为男人是生产队长吃了不少欺头(也就是占了不少便宜的意思),但又都无可奈何。她家的几个娃娃也仗势欺人,在生产队为非作歹,但也只能暗自摇头,尽量让自家的娃娃少与其一起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