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稀记得那时候,陆铮住在县纺织厂后面的大杂院里,林歆苗是他斜对门的邻居,她的妈妈是纺织厂女工,爸爸是一个高大白净的帅哥,在中学里当数学老师。
在那个时候,每个大杂院都是一个小集体,大杂院的孩子们自然而然的就打成一片,整日无忧无虑的玩耍,但陆铮却是个另类。
陆铮那时候调皮的很,各种作死的鬼点子层出不穷,譬如火烧耗子、炮打黄牛、屋顶跳草垛、水沟里捉蚂蝗、果园里偷苹果等等,算是个不折不扣的二愣子。
由于他‘调皮可爱’的美名在大杂院里广泛传播,以至于好多家长都叮嘱自己孩子,谁要是跟姓陆的那浑小子出去闯祸,回家立马乱棍打死。
林歆苗是个例外,她从小长的矮胖矮胖的,肤色很黑,样子实在算不上好看,而且说话还有些口吃,没有几个人愿意跟她一起玩。
但是,在陆铮幼年的记忆中,林歆苗的童年似乎更加的凄惨,因为经常从街坊邻居的口中听到一些,诸如林父在学校乱搞破鞋、林父喝醉把林母吊起来打、林父赌钱输个精光回家殴打妻儿等等之类的小道消息。
而经常鼻青脸肿的林母和林歆苗,则印证了小道消息的真实性。
在这样的家庭中生活的孩子,自然处于无人照顾的状态,所以林歆苗不管是从个人卫生还是穿着打扮上都邋遢的很,口吃的毛病十有**就是被父母给吓的,所以她那个时候朋友很少,但很自由,理所当然的和被立为反面典型的陆铮混在了一起。
林歆苗加入陆铮的作死小分队之后,两个孤独的孩子经常一起出去野,各种奇葩各种捣蛋各种作死,甚至有一次,陆铮考了零蛋不敢回家,撺掇林歆苗一起离家出走,林歆苗想也不想的点头答应。
两个刚上三年级的孩子,从家里带了柴米油盐、锅碗瓢盆、五元六角的路费和一把防身烹饪两用的铅笔刀,结果走了一个下午,在大桥下面架火野炊青蛙的时候,被大杂院蜂拥而至的家长们给提着耳朵抓了回去。
陆铮的结局是吊起来打,林歆苗还好一些,是按在地上打……
从那以后,两个人的友谊更加的坚定了,小学六年形影不离,不管是作死还是打架从来都是并肩上阵,不离不弃。
直到有一天,背着书包在林家门口等待的陆铮,得到了一个消息,林歆苗搬走了。
日期陆铮记得很清楚,初一下半学期期末考试的前三天,他们曾约定好等期末考试结束,一起去河边捞鱼野炊。
后来在街坊邻居的议论中,陆铮才明白了事情的始末,林歆苗是跟着她的妈妈连夜搬走的,听说当天晚上林父又是喝的烂醉,把家里砸了个稀巴烂,把林母和林歆苗从被窝里拽出来殴打了一顿。
半夜三点的时候,林母背着个小包裹,带着林歆苗踏出了大杂院的大门,从此之后,再也没有回来。
再后来的后来,林父被学校开除,家门上被喷上鲜红的‘欠债换钱’,一次醉酒之后人间蒸。
林歆苗的离开毫无征兆,连个道别都没有,陆铮很是消沉伤心了一段时间,甚至特别恨她,恨她无情无义。
但是,后来慢慢长大之后,陆铮开始明白,开始理解,有些事情不是他们这些小孩子可以左右的。
林母的离开,几乎是必然的。
林父,是个名副其实的——渣男。
此去经年,十年不见。
陆铮偶尔也会想起林歆苗,无数次猜想她漂到什么样的城市,过着什么样的生活,是不是还是长的那么黑,长的那么丑,是不是还记得她曾经幼时最大的梦想——当警察!
猜想种种,却不知原来她会在这里与自己相遇,居然如花似玉,美艳无双。
上天真的很会开玩笑,曾经的丑小鸭竟然居然骇然的变成了白天鹅。不过这似乎也在情理之中,林父高大帅气,林母苗条白净,他们的孩子自然继承了优秀的基因,黑穷丑只不过是活在悲惨中展露出来的表象。
周围喧闹异常,陆铮一时失语,脑海中无数的黑白记忆片段,猛地泼上一层五彩斑斓的油彩,灰色人潮,十年光阴潮水般褪去,只留下她站在面前,像一支出水的蓝莲花。
林歆苗跟他的状态相差无几,眼中早已蒙上一层淡淡的雾气,努力的调动嘴角的肌肉想露出笑容,却难看的仿佛马上要哭出来。
何方易轻轻的拍了拍陆铮的肩膀,调侃道:“铮子,你们俩先深情对视啊。对视够了,咱们就开始。”
邵慧博假惺惺的揉揉眼眶,‘感动’道:“老铁见老铁,两眼泪汪汪啊,看的伦家好好感动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