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更。:顶:点:'小说 3.zhutou401的话,我认真思考了一下,感谢你留言。)
李从璟没有在城中留宿,而是回到了百战军在城外的军营,他虽不至于与将士同衣同食,但将一军将士丢在城外,独自享受城中凉床这种事,他是肯定做不出来的。
回到营中,李从璟却没有入睡,而是登上中军大营的一座角楼,凭栏观夜。
他在思考一些事情。
方才与李嗣源把酒论天下,将李从璟心中的豪情壮志全都抒了出来,话未出口他尚且不自觉,言出于心,他才惊讶的现,原来自己胸中的天地,竟然已经如此之广,自己心中的志向,竟然已经如此之大。
月光微微有些凉意。
穿越以来,身处乱世,虽然有个身为大将未来还未做皇帝的老爹,但李从璟并未因此而安心,因为他深知这个世道的无常,皇帝的儿子照常朝不保夕。所以他十年磨一剑。然而一直以来,他所虑者,不过乱世求存而已。
但自打组建百战军,成立军情处,并且连胜当世良将,百战军一步步扩大之后,李从璟现,自己心中所想的东西,正在悄然变化。这是这种变化太过隐晦,竟然连他自己平日也没太察觉。而直到今日,随后酒后豪言自然吐出,他方醒悟,原来,他心中已经装满了整整一个天下。
只要不死,他注定是要做皇帝的人。只要不死,他岂甘只为一个普通的帝王?大唐之初,国威赫赫,四夷臣服,华夏疆土南北九千里,东西万余里,甚至连中亚各国、印度都甘愿称臣。他若为王、为帝,难道就没有一颗吞吐八荒的心?
如此观之,在这些面前,石敬瑭之流,又算什么?何足一提?
此类人物,当今之世不知凡几,浩荡的历史长河中不知凡几,与此心之中那辽阔无边的天地相比,他们又算什么?
这样的人,要杀便杀,直接过去一刀捅死,何须畏畏尾。杀了便杀了,何须顾忌收场?难不成李嗣源还会为石敬瑭报仇?
深呼一口气,李从璟摇了摇头,告诉自己不可鲁莽行事。但他也清楚的知道,此刻心中念头,非是酒精误事,而是出于本心。佛说世间万般皆虚妄,唯有本心是真实,凡事若是出自本心,为之便无不可。
一袭白袍的莫离走上角楼,摇着折扇在李从璟身旁站立,悄然望向远方,此刻神态说不出的写意潇洒,微微笑了笑,“李哥儿可是有事难以决断?”
难得他如此晚还没睡,李从璟没有相瞒,直接问道:“莫哥儿你说,石敬瑭,可不可杀?”
莫离好似并不意外李从璟会问出这个问题,月光下的笑意有些神秘,“那要看你是出于什么目的了。”
“什么目的可为,什么目的不可为?”李从璟皱了皱眉。
莫离转身面向李从璟,正色开口:“为仇恨,不可杀;为大业,可杀。”
李从璟愕然,“这是什么道理,缘何因仇恨便不可杀?”
莫离手中折扇上的一方山河图,在清辉下若隐若现,随着他轻轻摇动的节奏,在火把的光芒中仿佛活过来一般,他忽然一把收起折扇,负手身后,傲然而立,看向远天,问:“你可知,我为何要只身离开晋阳,千里迢迢来军中投奔于你?在家万般好,出门时时难。你可知,我为何放着富家公子哥不做,而宁愿来跟你一起颠沛流离?”
问完这个问题,莫离看向远天的眼神蕴含着一种说不清道不明的意味,他不是一个强壮的男子,身板瞧着有些瘦弱,在夜色下更显孤零,他忽然开口吟道:“今夕梦醒,月下伶仃。月从何处来,月往何处去,月在何处停。怅寥廓,今夕何必梦醒。梦里是归人,梦外身是客。”他又直视着李从璟,目光炯炯,“问一声,敢为远行人,岂无封侯心?”
李从璟怔怔看着莫离,一时张嘴无言。
莫离神色肃然,“你曾跟我说:天地不尽两重,道路不尽九条,只要敢取,连日月都可抓在手里。这当真是你的心声?”
“自然。”李从璟沉声道。
莫离一甩衣袖,抬头面月,语调果决而冷然,“那石敬瑭便可杀!即便是要付出一定的代价,也必须除之。若因恨杀人,杀之不过是逞一时之气,而后患无穷,诚不可为!但因大业杀人,莫说一个石敬瑭,便是千千万万个石敬瑭,只要是他挡了我们的路,便该不问前因不顾后果,旦夕之间杀之!”
李从璟有些震惊于莫离的话,但随即暗自点了点头,其实他方才也是如此想,只不过这会儿莫离说出类似的话,更坚定了他的决心而已。看莫离的样子,李从璟就明白了什么,他笑问:“你心中已有了计划?”
莫离阴微微一笑,“之前一直是石敬瑭对我们难,而我等应之,如今既然李哥儿决心已下,那便攻守易行了。石敬瑭对我们出招,我们接着便是,但一旦我们要对他动手,那就要看他接不接得住了。”
“敢问石敬瑭死期。”李从璟笑得很自在。
莫离啪的一声打开折扇,轻轻摇动,神态出尘,说出来的话却杀气凛然,“灭梁之日,便是石敬瑭身死之时!”
“上次让他捡了一条性命,是老天护着他,也是他本身势运使然,但我倒要看看,他身上的势运到底有多大,能让他逃过几次必死之境!”
……
李永宁听说百战军到了郓州。
她长居深闺,很少外出,在得知这个消息时,已是百战军抵达郓州的第二日午后了。
她没有立即跑出门,而是坐在铜镜前,认认真真的梳起了妆。四年以来,她几乎日日都是素颜朝天,鬓也不过是随意挽个结罢了,几乎忘了打扮是怎么样的一件事。但是今日,当她按捺住心中奔腾的喜悦,坐下来静静梳妆时,她才现,原来很多东西是女人与身俱来的天性,是无论过去多少日子都不会忘记的。
就像四年以来,她从未忘记过他的一颦一笑。
从第一次认认真真看他,到四年前最后一次见他,他小时候故作老气横秋的肉嘟嘟小脸,他长大后一举一动之中透露出来的英气,这其中的每一个细节,她都记得清清楚楚。甚至他笑得时候,露出了几颗牙齿,她心中都有一个准确的数字。
四年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