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想杀人哪!要不怎么古代人都想当侠客呢,可以随便杀而不必负责任。他还有没有点新鲜的了,同样是二十五岁的男人,同样在那个小公园,同样的雨伞,也许还会有同样的结果。
唉,明天身上带点钱吧。而且我誓,这是最后一次听从贝贝的安排了。
第二天下午两点半,我就到了约定地点,而且没拿着那把伞。
跟一群怪胎在一起,不精明点不行,这回我先提前到达,然后躲一边观察,如果那男人情况很糟糕,我说两句话就走,免得在震惊之下做出模棱两可的反应,浪费双方的时间和金钱。
在我看来,一个才二十五岁、有正当职业的男人,是不大可能和一个比自己大四岁的女人相亲的,况且我即不是特别漂亮,也没什么钱,所以我觉得他不是他条件非常不好,就是非常急于结婚,而这两样我都不太能接受。
没错,我二十九岁了,可我还是渴望爱情,真正的爱情。
坐在凉亭中,拿着望远镜,我观察着面积不大的公园的每一个角落。情人在树下热吻,罪过罪过,非礼勿视;孩子和小狗在追逐玩耍,真想过去参加啊;老人在溜弯儿,要是我有这闲情就好了;还有一群人在闹哄哄的打扑克、下棋,多开心哪!
整个世界,似乎只有我一个人在忐忑不安的放哨。
这样差不多过了二十分钟,终于看到一把白底红心的阳伞在阳光下缓缓蠕动,随着那花蘑菇离凉亭越来越近,我看到伞下的男子东张西望,看来特别紧张。
他风度不错,提前十分钟到达约会地点,可是当我看清伞下人的打扮,连死的心都有了,要不是此时凉亭中有一个老人带着小孙子要做游戏,那四、五岁的小家伙一会儿打醉拳,一会儿打猴拳,玩得不亦乐乎,我怕让祖国花朵看到血淋淋的真相,说不定就真的去撞柱子!
那个男人大概是中等身高,有点瘦,因为离得远,就算有望远镜也看不太清五官,只看见他戴着一副眼镜,身上穿着普通的白色T恤、卡其色沙滩裤和球鞋。其实这些都还好,关键是他的白T恤上印了几个可怕的字,上书:小新,你在哪里?
既然有了花伞做为见面的标志,就不必在衣服上写字了吧?这算怎么回事?这人怎么这么二百五呢?还有还有,他背了一个背包,还是双肩背的,打老远一看,他晃晃当当,紧张兮兮的走过来,似乎要哭出来了,这哪里是相亲,分明是失踪儿童招领,只要把“小新”两个字改为“妈妈”,就齐活了。
这下,我想不过去说句话都不可能了,不然不知道他穿着这身衣服招摇到何时?
我在我们这一片还是有点名气的,虽然那T恤上没有印出我的全名,但说不定让哪个大爷大妈看到,上前“热情”的一询问,此子再实话实说,我就干脆卖了房子搬家吧,不用再混了。
想到这儿,我三步并做两步跑出凉亭,一溜烟儿似的,身后就听那小宝宝磨着他奶奶要练我这样的轻功。
“请问,你是窦――”我气喘吁吁的问,但在他回身的一刹那连气也呼不出了。
他不丑,单看五官的话还很清秀,问题是他有二十五吗?怎么看来像是才高中毕业?或者是他这身装扮惹的祸,或者是因为他紧张又羞涩的眼神、青涩的模样,还有他脸上大大小小的的青春痘,这一切的一切,仿佛都在无声的呐喊着,于湖新,承认吧,对比产生鉴别,你确实是――老牛!
这一刻,我再度想杀了股神贝,因为我太沮丧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