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欢的话进去试试。”在展柜前站得久了,陆北辰误以为她是在看模特身上的衣服出神,说了句。
顾初这才反应过来,“不,我不是——”
“大衣很适合你。”他轻轻打断她的话。
顾初抬眼看过去。
是件冬季新品大衣,以焦橙色为主,介于橙色和黄色之间的暖调色彩,不会太过扎眼,却又因为比橙色多了那么一份沉稳感而令人眼前一亮。是今年的主打色,让人想起日落时分的漫天晚霞,于深秋初冬声时节最为合适。大衣又以浅灰色调点缀,两种颜色一主一辅,交织在一起是最上层的搭配。
这件大衣她见过,在凌双负责的时尚杂志上曾推出过,是巴黎时装周上号称最为奢贵的大衣,听说用料都以全球最顶级的山羊绒为主,而且还都是摘取山羊绒最柔和的部分,纯手工设计,为今秋这个品牌最受瞩目的限量版。
衣服往往就是这样,一分钱一分货,这件大衣着实漂亮又内敛。
极奢的材质,必然会有极奢的价格。
顾初死活就不进去。
陆北辰没辙,干脆牵过她的手拉着她进了店。
进店没多久,两名保镖也赶到了,但没进店打扰,只是在店前附近,来默默守护陆北辰和顾初的安危。
看见新衣服会心生愉悦,这是女孩子们的通病。新品到店不少,秋冬设计感往往最能代表一个品牌的品味。陆北辰命人拿了那件大衣,除此之外,他又亲自选了几套适合她的裙装。
“太多了。”顾初压低着嗓音对他说。
身后一直恭恭敬敬跟着两名女店员,她也不好意思推拖。
陆北辰浅笑,“不多,看看还喜欢哪件。”
顾初也不想让身后的女店员觉得自己像是刘姥姥进大观园似的,便挺直了腰板,在店内逐一地看。最后又选了几套出来,女店员有条不紊地逐一拿进了试衣间。
顾初试衣服的时候,陆北辰坐在沙上等候。
这间店很聪明,不会在杂志架上放太多女性杂志,而是财经、商界或男性感兴趣为主的读物。陆北辰先是拿了手旁的一本金融杂志,翻开看了几页,当看到有一篇文章是关于“陆门”的,便将其阖上。有信手择了本有关科学物理等方面的杂志,这一次,看得仔细。
一名女店员守在试衣间门口,另外两名女店员凑在一起用极小的声音嘀咕着。
“那男的真帅。”
“女的也漂亮啊,站在一起不要太抢眼啦。”
“出手阔气的男人就是迷人,看人家进店,随便挑随便选,那女的太幸福了。”
“还不知道最后能买走几件呢,话别说得太早,单是那件大衣价格就不菲,还一次性选了那么多衣服,我看啊,说不准最后就只是试试啦,咱们又不是没遇上过这样的客人。”
“所以说要你平时多观察客人嘛。”其中一个女店员朝着陆北辰方向努努嘴,“先不说他身上的衬衫一看就是私人定制的,单说他的那条皮带就大有来头,这男人啊,一看手表二看腰带,一点都没错的。”
“皮带怎么了?顶多不就是一名牌嘛。”
“是stfanorcc的皮带,是来自佛罗伦萨手工坊最卓越的手工技术。听说他们的皮带都是用密西西比河的小鳄鱼皮为原料,光是打磨原皮就是耗费数月之多呢,再加上来自法国山区的顶级小牛皮,整条腰带下来,那只能是身份的象征。”另一名女店员叹息,“能买得起这种皮带的男人,可不容小觑,很多有钱人未必有这个品味。”
“你这么一说,我倒是觉得他有点眼熟呢。”
“肯定是个大人物,你看门外的那两个人没有?十有**是保镖。”
“唉,长得帅身份又尊贵的男人我怎么碰不到?”
顾初从试衣间出来的时候,恰巧听见了女店员的最后一句话,她听在耳朵里,虽表面不动声色,但心里已是乐开了花。抬眼看向店内休息区,陆北辰就靠在沙上,一手搭在沙扶手一手在翻看杂志。
他很安静地坐在那儿,白衬衫烟灰色西裤,简约而干净,店内的光亮来自棱角分明的水晶灯,投落在他宽阔的肩膀上,又有零星的光亮跃入他的眼角眉梢,衬得他愈英俊尊贵。
有女店员上前恭敬地将他的外套挂好,眼里是亮的光,顾初看得清楚。
见这一幕,她的心就蓦地跳窜一下,这么看着他,便会愈觉得这个男人是如此地优秀,他吸纳了太多人的目光却熟视无睹,静静地坐在那儿,只是为了,陪她。
他抬眼,见她出来后唇角微微上扬,将手里的杂志搁放一旁。
如此,更是令她倍感骄傲。
“好看吗?”顾初在他面前轻轻转了一圈。
陆北辰说,“很好看。”
女为悦己者容,听了这话,顾初自然是高兴。
“还有其他几件,我试了之后你要帮我看啊。”她愉悦地说。
“好。”
她便兴高采烈地“扑”回试衣间。
就这样,顾初的兴致被挑了起来,一件一件地试。女人试衣服本来就耗时,他却始终耐性等待,不急不躁,看得女店员们一脸的羡慕。
“你不能说每件都好看啊。”当顾初穿着新装再次得到他的肯定后,冲着他瞪了一眼说。
陆北辰抿唇展笑,“你穿得好看我当然会说好看。”
“那你觉得哪件不适合我?”顾初故意问。
陆北辰思量了片刻,说,“冷色调的衣服不要穿了。”
“我不适合冷色调的吗?”顾初反驳,小眉头微微一扬。
“不是不适合,而是我更喜欢看你穿暖色调的衣服。”陆北辰起身,趁着为她调整衣衫的空档顺势落下脸颊,“穿冷色调的衣服会让你的脸色看上去更苍白,别人会误会。”
“误会什么?”
他低笑,近乎耳语,“会误会我在*上有多么欲求不满。”
“你本来就——”顾初话说到一半儿,脸蹭地红了,推搡了他一下,“讨厌!”
陆北辰笑了,唇角上扬。
“你的喜好可决定不了我。”顾初虽这么说着,但还是转手将冷色调的衣服给了店员。
陆北辰刚要开口,就听有人叫了声,“北辰?”
女人的声音,轻轻柔柔。
顾初一怔,转头看过去,进店的竟然是许久不见的林嘉悦。
她的头又长了一些,显得愈女人味十足,露出一侧漂亮的耳骨,精致的耳垂有微微的闪亮。顾初认得那枚耳钉,林嘉悦说是陆北辰送给她的,她最为喜欢所以一直戴着。
直到,此时此刻。
陆北辰的面色没有太大变化,不见惊愕,但也不见熟络,只是听他淡淡开口说了句,“很巧。”
“是啊真巧。”林嘉悦上前,眼睛落在了顾初身上,笑容温柔,“我刚从国外回来,想着来逛街轻松一下,没想到遇上你们了。”
只是一眼,林嘉悦竟恍然间觉得快不认识眼前的女人就是顾初了。
她承认顾初是漂亮,只是过去她的脸色太过苍白,令人印象最深刻的就是她眼里的忧伤、退缩和隐忍,那时候在她眼里,顾初就是那只折断了翅膀的雏鸟,就算再漂亮也像个废人似的,男人靠近她许都是因为她的楚楚可怜,但怜悯不等同于爱情,她知道陆北辰再清冷也不过是个男人,是男人都抵不过她的楚楚可怜吧。
可现在,顾初像是变了个人似的,有着脱胎换骨的美。她的脸颊是白希不再是苍白虚弱,白里透着浅浅的粉红,剔透得如同水蜜桃,她的眼晶莹光亮,闪烁着异常逼人的灵气,嫣红的樱唇轻轻一抿时,有勾得男人犯罪的性感,又有令男人忍不住*溺的俏皮。
这,还是她所认识的顾初吗?
一个处于恋爱中的女人,最明显的变化就是眼神和皮肤,顾初两样都占了,再加上能使得陆北辰亲自相陪逛商场,看来,他们两人的感情已经很浓厚了。
她因为陆北辰而变得愈漂亮,他也因为她去做了平日不屑去做的事。
虽然知道要放手,但林嘉悦心里还是堵得慌,陆北辰未曾这么对待过她,哪怕只有一次,都是奢望。
题外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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