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悦南受伤原本就不算很严重,在医院内呆的烦躁,正巧又碰到水仙来看他,心情激动之下提议立即出院吃饭,没想到水仙竟然真的一口答应,让他有种置身在梦里一样。
到了约定的时间,根据杨一的提议,林悦南换上了一身刻意挑选的衣裤。先前还准备了一大束鲜红欲滴的玫瑰,后来想想又扔掉,生怕自己做得太过死板。打定主意一定要将杨一所说的潇洒二字挥到极限。
时间来到了晚上七点左右,站在马路边上的林悦南已经抽了八支烟,心中虽然焦急,但却一直在告诫自己一定要耐心。
又过了十多分钟,水仙终于出现,她穿着一件紫色的高领外套,下面是一条黑色的铅笔裤,手里拿着一个女士专用小包,整个人看起来像是刚刚下班的‘白骨精’。
看到水仙出现,林悦南心花怒放,快步穿过马路迎了上去,差点被一辆飞驰而过的出租车撞到,不过此刻他心神全部都放在水仙身上,对于出租车上司机探出头的破口大骂充耳不闻。
“你……你怎么穿成这样?”水仙上下打量林悦南,不可思议地揉眼道:“好……好特别的风格!”
林悦南此刻穿着一套杨一口中的‘正常服装’,上面是一件挂满金属铆钉等饰物的皮夹克,里面是一家印有‘情侣去死’的宽松长袖,下方是一条到处都是破洞的牛仔裤,为了避免破洞中透出秋裤而影响雅观,林悦南强忍寒冷脱掉了秋裤,以至于他现在已经冻得嘴唇紫,浑身都有些哆嗦。
陷入爱情的人都是盲目的,这句话用来形容此刻的林悦南实在是再也恰当不过了。水仙话中的意思并非赞美,反而是带着疑惑和不理解,而听在林悦南的耳中,意思则是完全变样,成为了惊讶和夸赞。
“杨哥对女人果然有一手!”林悦南忍不住在心里赞了杨司令一句,感觉有些飘飘然。尽管有些寒冷,但他仍是挺了挺胸膛,装作毫不在乎的样子,淡然道:“其实水仙你看到的平时的我只是一个假象,眼前的我才是真正的我!”
水仙想笑又不好笑,只好点头道:“林公子,现在我们直接去吃饭么?”
原本还想带着水仙在马路上兜转几圈,享受一下路人羡慕的眼光,但心上人已经提及了主题,而自己由于穿的实在是太过单薄,冷得说话都有点哆嗦,连忙道:“那就走吧!我已经订好位置了!”
伸手拦了一辆出租车,林悦南带着水仙直奔目的地。
这是一家普通的火锅店,主要消费者都是平民百姓,堪称物美价廉,气氛也是相当热闹,但环境却是有些不敢恭维,不过总的来说也算是应了林悦南的要求,普通大众和接地气。
两人坐下,老板热情地替两人分别倒上两杯热茶,又将菜单交给林悦南,而林悦南则是看都不看一眼,直接转手递给水仙,笑道:“水仙小姐不要客气,想吃什么尽管点!”口气豪迈潇洒,像极了一夜暴富的土老肥。
老板在旁边陪笑,对林悦南的豪迈言行却是相当的鄙视,暗忖道:“臭小子穿的像是吃了上顿没下顿的混混,口气却是如此之大,看样子最近两天附近小区被盗的案件十有七八与他有关。”
要知道这家火锅店收费还算比较合理,即便是将菜单上的菜通通点一遍,总共消费也不会超过两千。如果林悦南是穿着平时的西服也还罢了,老板最多会将他当成一个略有经济条件的白领,而现在他穿的花里胡哨,说话嘴唇哆嗦,口气却是颇大,再加上水仙的明艳动人和不可方物,老板自然会想到别处去。
想归想,总归是生意,老板最多也就是多留一个心眼而已,万一等下林悦南没钱买单,他将第一时间报警,就算拿不回自己的损失,至少也要将林悦南这个对美丽女性充满不良企图的犯罪分子送去关押四十八小时。
老板语气恭敬,笑容满面,林悦南自然不会想到他已经成为老板眼中的意图犯罪的坏人,等到水仙将菜点好之后,将菜单交还给老板,大声道:“另外再来一箱霜锐,要快!”
平时他喝的至少是一百元价位的啤酒,在这个时候要一箱霜锐,显然是刻意而为之,目的自然是想让水仙对自己有‘更进一步的了解’。
“两位稍等!”老板恭敬离去,转身时候翻了翻白眼,一箱霜锐总共二十四瓶,即便是四个人喝,每人也要喝六瓶,而林悦南和水仙不过两人,他绝不相信一斤多一瓶的霜锐他们能喝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