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牧一脸震惊:“亏着你不是个圆柱体,否则现在长了个嘴,可不就是个‘丁丁怪’!!”
肩头的肉蛋滚了几滚,仿佛抗议一般。
好在肚子是真饿,林牧顾不上理它,筷子一夹,就挑了根面片往嘴里吃去。
浸了油花的面片,多了层香气,原本显得有些厚的死面,在做熟后多了两分嚼劲,咬起来极是带劲,吃起来爽快无比!
“唔!好吃!”
林牧一口把这根面片消灭,美美地端起碗喝了口面汤,满足的感觉充塞满身,原本空空荡荡的胃,向全身出“愉悦”的信息。
天可怜见,自己是饿了多久?
心里顾不上这些散乱念头,林牧只是埋头大吃,虽然没有菜,但这顿汤面,竟让林牧感觉前所未有的满足。
厨房里,林牧七岁的身躯坐在小板凳上,满足地坐了一会,叹了口气,开始洗涮起锅碗来。
粮不足七日,钱不过十元,没时间伤春悲秋。
……
下午四点多,村间的小路上。
“小仓娃我离了,登封小县~~”
林父哼着戏调,刚刚在村头“金权饭店”喝了酒,酒友喊自己去旁边例行泡澡时,看到酒店鸡肉的林父,却是想起三个儿女平时最喜欢吃鸡腿,林牧也已经啃了一天多的方便面,就打包了根鸡腿,哼唱着往家里赶去。
一路上,见到的村民,俱都是打着招呼,林父笑脸相迎,只觉得生活滋润。
林父识字,一个70后能识字,在当地已经算是文化人,加上他会来事,酒桌文化课满分,整日里与村里“有头有脸”的那群人吃喝,而且还在村大队做事,说话“顶用”。
因此,虽然林父也好吃喝,但在村里的人缘倒是挺好,村民有什么事情想办时,也大多找他帮忙。
今天的村民,让林父觉得有些意外。
尤其是眼看走到家门口,二大娘见了醉薰薰的他,却是没如往常那么随便说话,而是瞧了瞧他手里的鸡腿,叹了口气:“小牧多好个孩儿,伟你可心疼心疼他吧!”
林父有些疑惑,但也没有多问,刚一进院子,就闻到厨房透出一股淡淡的豆油面香。
“开火了?二姐来了?”
几步走到正屋,林父更是疑惑。
里面没有自己想象的二姐,但却已经有了极大不同。
堂屋里散乱的啤酒瓶子,已经不见了踪迹;横七竖八的桌椅,也都摆正,擦得干净。
碗盏的碰撞声,从后院传来,林父摇了摇有些醉的头脑,跌跌撞撞地走过隔墙的门户,就是一呆。
只见压水井边,自己那七岁还显得有些瘦小的儿子,正坐在一个小板凳上,身前的两个盆里,一个正在刷洗脏盘子,另一个盆里的碗盏,却是已经干干净净,莹润的瓷器,让人心里就透出一股舒服来。
“你……你饿了没?吃……吃鸡腿!”
林父只觉得酒气上涌,头脑一阵迷糊,自己那个平日里就知道看电视的儿子,会洗碗了?
说起来似乎无法理解,但对于小孩来说,刷碗洗衣服、甚至是系鞋带,如果没有长辈教着,确实是难以做到的生活技能。
说完这些话,林父把塑料袋往林牧手里一放,就跌跌撞撞地往着东间睡觉去了,只留下一脸哭笑不得的林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