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二章取舍
这样的房子,算得上是滨海数一数二的室内设计了。但是胡乱这一间,所谓的著名,她可不敢苟同。于是就问道:“这间房子的设计师叫什么?”
胡乱摇了摇头说道:“他的名字我是不知道,我只知道他们有一个组织。那是势力覆盖全世界范围的。”
林初雪好奇的问道:“是什么?”
胡乱说道:“农民工!”
林初雪被他一下子逗的笑了出来。胡乱说道:“笑什么,农民工是这个世界的基石,是这个世界辛勤的劳动者。如果没有他们,你可没有这么好的地方住。”
林初雪刚想接口:“这么好的地方我宁愿不住。”但还是忍住了,毕竟要是说出口了,那么就是不给林初雪面子了。像她这种从小只在书本上了解下层阶级生活的人,是不会体会到要一辈子住在这,甚至更低一等,居无定所的那种人的心情的。
她认为胡乱也只是一时住在这里,过了没多久就会搬出去的。
胡乱也觉得自己一个一天之内做了那么大一场生意的人,竟然晚上还在这种寒酸的地方露宿,的确是太克着自己了。但是他却没有想到过要马上改变生活呢,他在这里还提前给房东交了一个月房租,如果这个月不住完的话,那他不是亏了吗?
这种赔钱的买卖他是肯定不会干的。
但是林初雪就觉得他那一个月的房费,可能还不及自己随便一出手打赏的小费根本不值一提。胡乱又何尝不是如此,只是他出去的时候,没往胡氏家族拿一分钱,而且没有通知任何一个人,也就是说他是完全的净身出门,没有靠任何的支援。
一直从三年前走到了今天。
他之所以这么做,可能就是因为当初李存义的一句话:“你要做我的徒弟,就要完全的丢弃你的身份、地位、金钱,以及一切。”
胡乱也确实做到了,在他求师的期间,一直是靠着自己,甚至没有给认识的人打一通电话,拿一分钱。而在峨眉山去学艺的途中,那种天当棉被、地当席铺的日子简直多了去了,就是在农家借宿一宿,睡一睡床都算奢求。
像他这样的公子爷,为了做李存义的徒弟甚至自己扒过野菜吃过。一个星期的时间,几乎把他的手指甲全部给扣坏了。所以现在滨海这样的地方,对他来说,应该还算不错。
他也不会那么挑了。
林初雪看他这么说,也就不好多说什么,但是看着那张一人容身的单人床自己也有点儿羞涩,指着那张床说道:“我们今天晚上就在这一张床上睡么?”
胡乱也觉得有点儿为难,这张床实在太小了、还有很鄙陋,因为他抽烟的关系,还在床上烫了两个洞。床单也很潮湿,有很久已经没有晒过太阳了。
房间也没有怎么通风,完全不像林家大宅那样四面通风。不但通透,而且敞亮,可是这间房子却完全与之相反,不但窄小,而且阴冷,寒湿。令人不寒而栗。
要是以前,林初雪打死也不会想到自己竟然要在这样的地方睡一晚上。看在胡乱的面子上,也就只好委屈一下自己了。
胡乱说道:“嗯,你先坐吧……现在还早,才九点多,我去给你泡杯茶……”
林初雪看了这个地方一眼,根本连一张多余的凳子也没有,这是要她坐那里啊,于是她指了指唯一能坐的地方,也就是那张床,然后说道:“你要我坐哪一张床吗?”
在上流人士的子女生活之中,他们的生活都是格外的规矩的,对于什么东西是什么样的用处,他们心里心知肚明,不会冒犯,以免在那些贵客面前失礼。
所以像床这种休息的事务,一般不会在客人在的时候,让他们坐在上面,这是一种很不礼貌的行为。身为了二十多年的贵族教育的林初雪,自然有点条件法应一样的抗拒。
但胡乱却说道:“恩,你先坐在哪里吧。”
说着,就在身下拿了一个锈迹斑斑的水壶,拿到电插头上面去烧水。林初雪刚才把头低下来玩手机,不想知道等一下喝进自己口里的是不是混杂着有毒物质的水。
他们家的那些纯净水都是专门从三峡的饮用水地抽出来送给他们家的,并且通过蒸馏处理过,十分的干净。就连水龙头的水都能直接饮用。
而胡乱烧的水的那股气味,在林初雪敏感的鼻子里,就混合着一股金属的味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