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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九章 好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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幸珠笑了。

郭鹏带着人快马飞奔着向府河跑去,后面的人也快马加鞭,他们也知道是过去收糜子的,那些糜子他们也有份种,所以一听郭鹏说要去收糜子,就忙跟着。他们也帮了忙的,自是想看看自己的成果。

辛鲲和蔡关一块在看庄稼,蔡关细细的数着糜子上的穗粒,甚至还摘了一束下来,称了重量。

“你有做笔记吧?”蔡关做完一切,回头看着辛鲲。

“是,因为也是试验,我也不知道会不会成功,所以每一步,都有记录下来。回头收成了,有了最终的数据,会一并交给您。”辛鲲点头,她虽说是文科生,但是做笔记的习惯却是从小养成的。蔡关之前有问过她,她也如是说,现在当然不会藏私。

“做得好,你之前做的几种点心方子,我已经派人送上京了。不过那些都是点心啊!”蔡关还是一脸头疼的样子。

“糜子又称黄米,用来煮粥,粥会很稠,也可以做米酒,非常清爽。它天生就该与甜味相配。当然也可以煮成黄米饭,没有大米饭好吃,但是真的比大米饭的益处大。北方人爱吃面食,做成类似玉米饼一样的东西,也能成。不过应该不如玉米饼顶饱。”辛鲲想了一下,她特别想说,现在是物资丰富的时代吗?肚子都糊弄不过去了,现在去想不好吃的问题。

“人心总是不知道满足的。”蔡关不用她说,也知道她怎么想了。

“不是有运河吗?南方富庶,江南若是大熟了,以米易糜。南方人有钱,糖也多,让他们做成黄米的各种点心,可以卖钱。而北方人可以用来吃饭。也可以当成西北的军粮,哪有那么烦。”辛鲲笑了一下,听说到了八十年代中,新中国还没解决部分农民的吃饭问题。现在这些人竟然还在担心不好吃。

“幼稚!”蔡关拍拍手,轻斥道。

“是您想得太复杂,对百姓来说,丰收就是喜悦,朝廷又少收了税,于是他们这一年,就不用担心饿肚子,这就是幸福。若是朝廷能把往年的陈米、陈麦换他们手上的糜子,他们会感激涕零的。糜子比大米好存吧?”

辛鲲也拍了一下手上糜子皮,她当然知道蔡关在说什么,不过她可不想去深究朝中贵人们的想法,没想法才怪。但是,对于这种鸡蛋里挑骨头的事,她懒得搭理。她是匠户,以后,她除了管理祖父买的庄子之外,其它的事,她都懒得管了。

“怒飞常写信来?”蔡关横了她一眼,问了句题外话。

“是,他在神机营里玩得很开心。说神机营里有刽子手家的次子,有教他怎么切冬瓜和香头,说回头切给我看。”

“切冬瓜、香头?”蔡关怔了一下,这是什么跟什么?

“说是刽子手的绝活,白天砍冬瓜,晚上砍香头。砍冬瓜时,先在冬瓜上划条横线,然后随手将冬瓜斩为两半,下刀处与划线不差丝毫才算练到家;砍香头时,要看准线香的光处,随手一刀,不上不下刚好把火炭头子切下来。如果练不好刀法,在刑场上就会出丑,这行当也就别想干了。”

“他学这个做什么?”蔡关张着嘴。

“我让他学杀人,能名正言顺杀的事,不就只有刽子手了吗?”辛鲲笑了一下。

“为什么?”

“因为我不想他第一次杀人是在战场上,等着见血成了习惯,对敌时,他就比别人多一份从容,他活下来的可能性就比别人大很多。”辛鲲笑了一下,想想自己其实也是心狠的人吧?

她听一位大姐说过,大姐的老公是警察,在儿子十八岁考上大学后,就带他去警校打实弹,看吸毒的人。理由是,让儿子知道‘怕’字怎么写。

她就是想到这个,才让郭鹏去练习杀人的。她比大姐狠多了,那是因为她知道,这个时代,跟二十一世纪不同,在这个时代,杀人与被杀,实在太平常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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