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哼,连我这个小毛孩子都知道做不得,你这个大人物会不知道?良心是被狗吃了吧,不,不对,是被钱吃了!”曾小贤反唇相讥说道:“你的经纪人也当到头了!”
张姐只当曾小贤是威严恐吓,虽然曾小贤现在是公司的顶梁柱,但是她不相信公司会为了这种事情就把她解雇了,这种事情在娱乐圈是在太普遍了,根本没有什么,况且就算解雇那也没什么只要人脉在手,哪里混不得,娱乐圈最重要的就是人脉关系,只要有人脉关系,不需要多久就能再次东山再起。
张姐是算定了一切,事实上她这么想也没有什么错,一般的公司对于这种事情也都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毕竟只要不闹出大事就好,不过她千算万算没算到,曾小贤是最厌恶这种潜规则的,更没算到曾小贤竟然是公司的幕后老板,最没有想到曾小贤的实力远远超出她的想象。
曾小贤说完也不给张姐反驳的机会,直接握上韩雪略有些冰凉的小手,“我先要贿赔一下你哦!”拉着韩雪就走出门去。
“你会后悔的!”张姐在后面气急败坏的说道,曾小贤的出现生生败坏了她一桩生意,能不怨恨曾小贤吗?
后悔么?曾小贤嘴角一挑,到底最后谁后悔还不一定呢,不过不管怎么样这样的人绝对不能在公司继续待下去了,最好就是在娱乐圈里也赶绝她,这样的人,在当经纪人下去,问题肯定很大。
“谢谢你!”韩雪甜甜一笑说道,说起来她也早就很烦这个经纪人了,不过韩雪人很和善,虽然早有厌烦的意思,但是从来都不是很强势的人,所以才能由得这个张姐猖狂,要是换了是曾小贤的话,早就把她给踢走了。
不过虽然如此,但是韩雪还是有些担心,虽然她也知道,一旦曾小贤和张姐起了什么争执的话,那公司九成九是要站在曾小贤这一边的,不过不要以为张姐就没有什么手段了,多少会曾小贤造成麻烦的。
而且张姐这个人,韩雪是非常知道的,绝对可以说的伤是心胸狭窄,呲牙壁报的那种类型。
“谢什么!”曾小贤笑笑说道:“这不过是举手之劳罢了!”曾小贤很清楚,自己在做什么,有些人他得罪不起,但是有些人他不过随手就能捏死。
“走吧,想吃什么,我请!”
陪韩雪吃了饭,曾小贤正准备上楼接着工作,这几天曾小贤也不是光休息的,在等待海鸥公司做专辑的前期准备的时候,曾小贤也在思考着之后的工作,和很多由公司安排工作的艺人不一样,曾小贤基本上工作都是由自己来做出选择的,接下来的工作毫无疑问的就是新专辑的筹备与行,还有就是《神话》的上映和宣传工作,保守估计起码要持续到八月份,然后接下来就是《暮光之城之新月》的拍摄工作。
其实这是在年初《暮色》上映票房狂收的时候,福克斯公司公司就已经和曾小贤开始接触了,《暮色》的票房狂收,所有人都看得到,按照好莱坞一贯的政策来看,接下来续集乃至续集的续集或者前传都是要出,但是现在的主动权都把握在曾小贤手上,谁让曾小贤是原作者呢。
双方要进行协商的地方很多,以至于协商了好几个月了,都还没有一个具体的条条框框来约束。
之前在《暮色》的时候,曾小贤就收了二十世纪福克斯公司百分之十五的分红,这一次起码也不能低了,但是曾小贤又提出分成比例要提高到百分之二十,这下二十世纪福克斯公司不乐意了。
大哥啊,那不是利润的百分之二十,而是票房的百分之二十,按照这样的分成,二十世纪福克斯公司起码要将利润的三成五到四成交给曾小贤。那怎么能答应这个要求,实在太高了,即便是好莱坞一线大牌明星也不过是要求票房利润的一成到两成,你可好,一口咬掉四成,真是狮子大开口!
但是曾小贤也觉得自己是理由充分,先自己是《暮光之城》的原作者,那百分之二十中的百分之十五不是别的,是版权转让费,这一点在《暮色》中救已经得到了确认。
不能说在票房大卖的情况下,第二部《新月》你降低这个比例吧,这个二十世纪福克斯公司也是赞同的,虽然心疼但是也没办法,谁让自己那时候犯傻,就答应了这个看上去占便宜,实际上却是傻得不行的条件呢?
就这个已经在业内传为笑柄了,原因无他,被一个小毛孩子给设计,这个智商堪忧啊!
那还有百分之五就是编剧,已经身为主演的分成,这个不为过吧?
事实上在好莱坞,主角分成这都很正常,多的可以多到两成,曾小贤直开出半成,实在是不多,曾小贤在出演了《暮色》之后身价迅速上涨,与此同时人气也是迅速飙升到好莱坞一线红星的地步,就从人气来说已经不逊色于在好莱坞打拼多年的人,当然这只是暂时的,如果曾小贤之后拿不出什么过硬的作品的话,估计很快就要被人遗忘。
虽然曾小贤出现在美国人面前的样子是那样的惊采绝艳,但是好莱坞这样的世界星工场,每年都有大批的新星崛起,也有新星陨落,要做到大明星这样长红不衰可是非常困难的。
曾小贤的说法,纪福克斯公司当然也不能认同,演员要分红也就算了,毕竟一个影片票房的好坏,除了影片本身的好坏之外,导演和主演的号召力也是一个非常关键的问题,但是你一个编剧来凑什么热闹啊?他们又不是不付钱给编剧,事实上除了付出百分之十五的票房分红给曾小贤这个原作者当版权费之外,还要另外支付一笔不菲的编剧费用和两千万美元的片酬给曾小贤当做酬劳。
曾小贤如果答应的话,也可以一举跨入两千万俱乐部,好莱坞一直有着这么一个片酬的划分标准,就男演员方面来说,主演一部电影可以有两千万美元的就可以说在好莱坞拥有超一流明星的号召力,多少演员都梦想着能够跨入这个门槛。
但是林平则是这么说的,那就是事情一码归一码,一件事情不能和另外一件事情混交到一起,前面他是作为作家的身份在和他们谈的,现在他是作为一个编剧和一个演员的身份在和他们谈的,不能混为一谈,合起来看百分之二十是不少,但是分开来看,他作为一个两千万先生,要求百分五的票房分红高吗?当然不高!
虽然明知道林平是在狡辩,他说的话完全让人抓不到漏洞,于是这个场面就是无论怎么说,林平就是不松口,现在着急的是纪福克斯公司,并不是林平、
这时候林平就觉得当时自己实在是太英明了,当时在和二十世纪福克斯公司谈判的时候并没有因为对方是好莱坞公司就变得昏头了,先那个百分之十五的就是一个伏笔,第二个就是这个了,当时他只卖出了《暮色》的版权,并没有卖出后续《暮光之城》系列的电影版权,只是当时和二十世纪福克斯公司有过这个协商,但是并没有达成最终的协议,所以现在掌握场面,掌控主动权的是他而不是福克斯公司。(未完待续。)